世界森林日倡議書
毀壞開荒,亂砍濫伐,是我國本來就不多的森林資源破壞非常嚴重。火災,蟲災也加據了對森林的破壞。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歡迎大家閱讀。
一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
第67屆聯合國大會於2012年12月28日通過決議,確定每年3月21日為“國際森林日”。
森林是大自然的“排程師”,它調節著自然界中空氣和水的迴圈,影響著氣候的變化,保護著土壤不受風雨的侵犯,減輕環境汙染給人們帶來的危害;森林是 “地球之肺”,每一棵樹都是一個氧氣發生器和二氧化碳吸收器,還有很強的吸收二氧化硫、氯氣、氟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的能力;森林能防風固沙,制止水土流失……森林在地球陸地生態系統中的巨大作用不言而喻。大蜀山森林公園是國家級森林公園,面積達13000餘畝,有麻櫟、鹽膚木、青岡櫟、楓香等森林樹木,也生活著野雞、野兔、斑鳩、畫眉、松鼠等野生動物。
朋友們,保護生態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是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了人類共同的生存環境,為了讓合肥成為更加美好的家園,讓我們共同做到:
一、愛護樹木和環境衛生,不踐踏草坪、不損壞森林樹木、不亂扔雜物,爭做綠色文明使者。
二、重複使用、多次利用、儘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多使用耐用品,減少白色汙染;購買簡單包裝的商品,選購綠色產品、綠色食物,倡導綠色消費,減少垃圾,進行垃圾分類,回收資源。
三、多騎自行車、多坐公交車,多爬樓梯,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為節能減排出力。
四、重複使用紙張,雙面列印,為保護森林出力。
五、關心支援森林防火工作,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安全,共同呵護綠色家園。在暢遊大蜀山時不將火源帶入,不在林內吸菸、野炊以及放火取樂。一旦發現森林火情及時報警,使森林火情得到有效處置。世界森林日,請你我一起來愛護我們的大森林!
二
各位父老鄉親:
森林資源,是我們最珍貴的資源之一。在過去的時光裡,一些村民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濫砍濫伐,使得森林資源越來越少,令水土大面積流失,使洪水捲走了寶貴的土地,塌方、狂風、沙塵暴等自然災害猛烈襲擊著我們的家園,這一切都是人們濫砍濫伐的後果。
近些年來,國家非常重視保護森林,實施了退耕還林等措施。但是由於各種原因,破壞森林的行為還時有發生,有的地方還比較嚴重。森林被糟蹋,許多以前出水的地方已經不出了,以前有的野生動植物現在已經沒有了,青山已經化成了烏有。
我們應該為自己和後代著想,沒有樹的環境不堪設想。沒有一個城市不因綠化而投入大筆的資金,更沒有一個城市不需要綠化,因為健康的生活是需要綠色的。森林是我們不可多得的財富,我們要保護好自己手裡的財富!
我們可以從身邊的事做起,來保護我們這筆巨大的財富。首先要多種樹,讓森林的生命在家鄉得以延伸。其次還可以使用“新能源”,我們可以用沼氣和電代替大部分柴,如果條件好一點的可以用煤等。
珍惜森林資源,保護我們共同的環境。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從點點滴滴做起,珍惜地球母親賜予我們的一切自然資源,使我們的家園年年春光燦爛……
各位父老鄉親們,請您放下手中的斧頭和柴刀,阻止毀林、不要亂砍伐,嚴禁放火燒山。保護好故鄉的森林,為森林資源貢獻自己的一份綿薄之力,把綠色的青山留給子孫後代吧。
三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態屏障,是人類生存繁衍的搖籃。森林具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淨化空氣,美化環境,調節氣候,減少噪音和預防自然災害的功能。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災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好我市森林草原資源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營造文明健康和諧的社會環境,在此,向烏蘭察布、大同、張家口三市廣大人民群眾發出如下倡議:
一、牢固樹立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的理念。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綠色家園。“森林防火,人人有責”,要從我做起,不隨意踐踏和毀壞一草一木,共同建設和保護好我們的綠色家園。
二、牢固樹立生態意識和防火意識。森林草原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極為困難的自然災害之一。近年來,隨著我市生態建設和資源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大,林區內可燃物急劇增加,火險等級持續升高,森林草原火災呈現逐年快速遞增的態勢。因此,必須充分認清森林草原火災給生態環境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的嚴重危害,牢固樹立生態意識和防火意識,進一步增強人人蔘與、人人支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牢固樹立文明祭祀理念。堅持從我做起,自覺摒棄上墳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等陋習,積極倡導以鮮花祭奠、植樹祭奠、網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環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託對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加強自我約束,自覺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險期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審批制度,不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和生態工程專案區,不在野外吸菸、燒烤、野炊,不私自組織燒荒、燒茬、燎地邊等農事用火;加強對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導,防止玩火引發森林草原火災;加強對痴呆傻等特殊人員的管理,防止因監護不力而引發森林火災。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災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五、牢固樹立法制觀念。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對單位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一***森林防火期間,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未設定森林防火警示宣傳標誌的;***二***森林防火期間,進入森林防火區的機動車輛未安裝森林防火裝置的;***三***森林高火險期內,未經批准擅自進入森林高火險區活動的。第五十三條,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標準的規定,第一條【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述:***四***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讓我們攜起手來,積極投身到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的隊伍中來,齊心協力、群防群治,為共建首都生態安全屏障,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而努力奮鬥!
四
綠色代表自然,綠色象徵生命。綠色空間能給城市帶來舒適、優美、清新和充滿生趣的環境。讓森林走進城市,讓城市擁抱森林,對提高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提高森林覆蓋率,改善生態環境,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對低碳、綠色、宜居生活的追求,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建立國家森林城市活動。國家森林城市是國家對一個城市在生態方面的最高評價,建設標準很高,需要依靠全市每位公民的共同參與。為在今冬明春迅速掀起新一輪全民植樹綠化的熱潮,推動建立國家森林城市活動深入開展,到明年12月建市十週年之際,將一個嶄新的、綠色的、生態的賀州呈現在世人面前,我們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建立森林城市的倡導者。樹立生態文明意識和低碳生活觀念。切實增強參與“綠化賀州大地,建立森林城市”的主動性,積極學習瞭解綠化科普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廣泛宣傳我市城市森林建設的重要意義和成就。
二、做建立森林城市的實踐者。積極參加植綠護綠活動,參與生態體驗,保護森林,主動為我市爭創“國家森林城市”工作獻計獻策。
三、做建立森林城市的引領者、傳承生態文明,組織多種形式的生態時間活動,如認植認養等活動,營造人人關愛森林,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
建立國家森林城市,是功在當代、蔭及子孫、福澤千秋的大業,同時也是我市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讓我們攜起手來,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積極投入到建立活動中來,播種綠色,播撒希望。我們深信通過大家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我市建立國家森林城市的目標一定能夠早日實現。
世界森林日宣傳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