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積金支取流程
在房價高企的今天,寧波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流程呢?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
第2十八 住房公積金提取按以下程式辦理:
***一***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二***單位經稽核並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三***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身份證以及有關證件資料原件***並提供影印件一份***,到寧波公積金管理核心辦理提取手續;
***四***寧波公積金管理核心根據職工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按照本辦法進行稽核,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當日辦結,並開具現金存單或轉帳支票;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答覆申請人;
***五***職工持現金存單或轉帳支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提取現金或辦理還貸轉帳手續。
第2十九條 除節假日外,提取業務全月辦理,銷戶提取在單位為該職工辦理好封存手續後方可辦理。
寧波公積金銷戶辦理流程
1、離退休職工申請提取與死亡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的,由單位經辦人持相關證明資料直接在繳存銀行辦理:
離退休職工或死亡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向單位申請→單位初審,填制《成都市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表》及現金支票→單位持相關證明資料《成都市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表》現金支票到單位繳存銀行辦理→銀行按照中心要求進行稽核後,對符合規定的辦理銷戶提取;
2、職工出境定居等需中心稽核的銷戶提取辦理:
提取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向單位申請→單位初審後,出具書面申請與相關證明資料到中心進行稽核→中心稽核通過,出具稽核意見並鑑章→單位填制《成都市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表》及現金支票→單位持中心鑑章的申請、《成都市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表》及現金支票到繳存銀行辦理→銀行辦理銷戶提取
寧波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五條 職工發生住房消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於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第六條 職工喪失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提取。
***一***退休的;
***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三***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重新就業滿 5 年 , 或滿 2 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持有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或民政部門核發的《寧波市較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重新就業的;
***五***工作調動並戶口遷出寧波市,或者出國、出境定居的;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並離開寧波市的。
寧波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