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案例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一般非煤礦山開採,即使不是生產鈾等放射性礦石的礦山,都含有微量的放射性物質,如氡。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供大家參閱。

  ***一***

  一、事故基本情況

  1.2010年2 月5日13時50分,梅江區城北嶺上又興石場工人藍偉華,在放炮後尚未清理松石的情況下,冒險進入作業邊坡下面收拾工具,被突然鬆脫掉下的較大石塊砸中腿部,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2.2010年3月21日9時20分,興寧市羅崗鎮五五村石場爆破工鍾國環、何賢才,在高陡邊陂面上進行打鑽作業。由於平臺寬度不足,鍾國環在作業時雙腳打滑跌落至採場底部,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這二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條件不完善;二是隱患排查不及時,現場管理不嚴;三是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不強。

  ***二***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時50分,尾礦庫後期壩中部底層首先垮塌,隨後整個後期堆積壩全面垮塌。共衝出水和尾砂14300立方米,其中水2700立方米,尾砂11600立方米,庫內留存尾礦13100立方米。尾砂和庫內積水直衝壩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彈回來後,再沿壩側20米寬的山谷向下遊衝去,一直衝到離壩首約700米處。其中絕大部分尾礦砂則留在壩首下方的30米範圍內。尾礦壩下的34間外來民工工棚和36間基建隊的房屋被沖垮,共有28人死亡,56人受傷。

  這是一起由於企業違規建設、違章操作,有關職能部門管理和監督不到位而發生的重大責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於基礎壩不透水,在基礎壩與後期堆積壩之間形成一個抗剪能力極低的滑動面。又由於尾礦庫長期人為蓄水過多,幹灘長度不夠,致使壩內尾砂含水飽和、壩面沼澤化,壩體始終處於浸泡狀態而得不到固結。最終因承受不住巨大壓力而沿基礎壩與後期堆積壩之間的滑動面垮塌。

  2、事故的間接原因

  ***1***嚴重違反基本建設程式,審批把關不嚴。尾礦庫的選址沒有進行安全認證,也沒有進行正規設計,而由環保部門進行築壩指導;基礎壩建成後未經安全驗收即投入使用。

  ***2***企業急功近利,降低安全投入,超量排放尾砂,人為使庫內蓄水增多。由於尾礦庫庫容小,服務年限短,與選礦處理量嚴重不配套,造成壩體升高過快,尾砂固結時間縮短。為了達到環保排放要求,庫內冒險高位貯水,僅留幹灘長度4米。

  ***3***業主、從業人員和政府部門監管人員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差,僅憑經驗辦事。

  ***三***

  2000年7月9日4時40分,金川公司二礦區井下發生一起運礦卡車失火事故,死亡17人,重傷2人,直接經濟損失188萬元。

  二礦區是金川公司的主力礦山。礦山採用豎井、斜井、斜坡道聯合開拓方式,機械化下向分層膠結充填採礦法,多風機並串聯微正壓通風系統。目前礦區有兩個主要回採中段:1250中段和1150中段。1250中段回採1218分段,1150中段回採1138分段。1250中段的1198分段和1150中段的1118分段目前正在開拓之中。此次事故發生地點在1138-1118分段的斜坡道岔口處。

  12號運礦卡車卡車著火時,1118中段作業點共有施工人員59名。7月9日5時30分,臨夏二建六隊值班長孔××在1118中段5號溜井焊鋼模時,發現有煙從溜井上面下來,就跑到6號道。待6號道也進煙後,即組織人員往2號道有通風井的地方跑。當時有人提出硬衝1118-1138斜坡道,他制止他們不要去,但仍有多人不聽制止跑往1118-1138斜坡道,造成17人死亡,2人重傷。其餘40人相繼撤離到FV1通風井處而脫險。

  經調查確認,由於12號運礦卡車油管介面存在滲漏現象,發動機工作時間長,排氣管溫度過高,經長時間高溫烘烤,滲漏的油在啟動機周圍形成可燃氣體,再啟動時,因磁力開關觸點或啟動機搭線產生火花點燃可燃氣體,燃燒中油箱油管內壓力增大,造成斷裂,油料洩漏,遇明火燃燒釀成火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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