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有推進措施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4日

  政府要加快推進農村民生改善的保障措施,保障農民的民生問題得以解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資料,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村級推進民生措施

  近年來,民生工程建設作為推進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抓手,在改善農村民生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實踐,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在城鄉一體化程序中,城鄉民生髮展的基本公共服務差異化明顯,主要表現在:一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仍嚴重不足,城鄉公共服務差距明顯;二是城鄉社會事業發展不平衡,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社保等發展滯後;三是農村資源要素向城市快速流動,而農村勞動力轉移緩慢;四是政府對農村公共服務的投入不足,統籌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將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作為農村改革發展基本目標之一。民生工程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手段,加快推進農村民生改善、努力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

  一、加快推進農村民生改善的重點選擇

  一是以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為重點,促進教育公平。要整合資源,進一步推進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推進中小學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改善農村學校的辦學條件,縮小校際差距;要通過加強農村學校教師培訓,組織城鎮優秀教師到農村支教,不斷提升農村教師素質。建立大學畢業生和研究生志願服務鄉村中小學的制度,在生活條件、工資待遇和免除助學貸款方面給予優惠。鼓勵大城市重點中小學和名校的名師下去做師資培訓,所需費用由中央財政支出。

  二是堅持建、管、養並舉,提高農村基礎設施使用壽命。在繼續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交通網、供水網、供電網、資訊網、流通網等“五網”建設的同時,高度重視農村基礎設施的執行和管護。要明確縣、鄉***鎮***、村的職責,政府財政應適當安排管護的專項經費,形成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執行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長期發揮作用。

  三是以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為突破口,形成覆蓋城鄉的社保體系。要在統籌考慮、整體設計、循序漸進的原則下,加快社會保障由救助型向普惠型轉變,真正讓廣大農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四是以農村衛生服務網路和文化陣地建設為重點,提高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實施農民健康工程,加快建設以縣中心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路,滿足農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

  五是加強文化陣地建設,挖掘鄉土傳統文化,激發群眾的文化原創力,不斷豐富農民群眾文化生活。

  六是在上述“五網”的基礎上,增加“金融網”。要突破農村地區金融網點建設緩慢的瓶頸,而且要在有條件和傳統的地區開放民辦銀行***草根銀行***的政策。

  二、加快推進農村民生改善的保障措施

  一要加強民生改善的規劃保障。各級政府必須加強規劃統籌,把民生改善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細化就業、教育、衛生、社保、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環保等民生內容,並編制相應的專項規劃,為民生改善提供切實有效的規劃保障。對廣大農村來說,由於經濟發展滯後、地方財力相對薄弱,改善民生要量力而行,在規劃中合理確定優先順序,從群眾最關心、最迫切、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入手,從基礎教育公平、基本生活設施改善、基本生活保障、衛生醫療服務等涉及群眾根本公共利益的事做起,逐步為廣大農民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務。

  二要加強農村民生改善的財政保障。加快建立城鄉統籌的公共財政政策,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和領域,進一步加大對農村的財政投入力度,提高各級財政支農支出預算的增長幅度。整合資源,增加對事關農民切身利益的飲用水、道路、環境整治和農村教育、文化、衛生、社保、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財政投入,建立公共服務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對於外部性或公益性強的生態建設、大江大河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專案建設,要逐步減少或取消縣級財政資金配套。

  三要加強農村民生改善的機制保障。著眼於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加快農村綜合改革,推進城鄉配套改革,建立城鄉要素雙向自由流動的體制和機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管理制度;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制定激勵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以及發展農村公用事業和農村社群服務業。

  四要加強農村民生改善的組織保障。各級各部門要把改善民生作為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主體積極”的合力推進機制。

  五、要深化鄉鎮機構改革,促進鄉鎮政府職能向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維護穩定轉變。要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村級組織自治能力。要引導廣大農民群眾充分參與,對民生工程建設內容的確定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把建設方案完完整整地交給群眾,讓群眾評價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讓民生工程真正成為民心工程。

  改善民生措施

  民生問題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事關國家發展大計,事關人民幸福安康。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順應全國各族人民過上更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對推動“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全面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五中全會精神,更加註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必將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堅實有力的基礎。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任務。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執政為民是我們黨最鮮明的政治品格。黨領導人民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讓百姓的日子過得越來越好。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和執政理念的集中體現。五中全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十二五”規劃建議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和必然選擇。只有堅持以人為本,自覺把改善人民生活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目的和歸宿,著力解決執政為民意識淡薄、對民生問題特別是困難群眾的疾苦關注不夠、對群眾合法權益維護不夠的問題,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才能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讓廣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過上有尊嚴的幸福生活,增進人民的福祉,更好地形成全體人民團結奮鬥的強大力量。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經過全國人民共同努力,我們已經朝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邁出了堅實步伐。當前,我國經濟總量已居世界前列,以工業化、城鎮化為重點的現代化建設生機勃勃,人民生活明顯改善,但人口多、底子薄、發展不平衡的基本國情沒有變,發展中國家的地位沒有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特徵沒有變。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仍排在全球100位左右,仍有4000萬農村貧困人口、7000多萬城鄉低保人口,人民生活水平還不高,迫切需要我們加快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成功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也使我們深刻認識到:越是在困難的情況下,越要注重社會發展。既要通過發展增加社會物質財富、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過發展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突出問題,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成果,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擴大國內需求的重要途徑。我國經濟在保持高速增長的同時,投資、出口與消費之間的不平衡日益突出,部分產能過剩和對外部市場過度依賴的問題十分突出。投資是派生需求,消費才是最終需求,而要發揮消費的作用,就要重視民生問題。沒有民生的改善,國內消費需求很難持續擴大。只有依靠消費拉動,才能真正實現經濟的內需迴圈與良性互動。 因此,我們必須更加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提高居民收入,合理引導居民消費轉型升級,以實現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投資、出口拉動向依靠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實現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第二產業帶動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協同帶動轉變,提高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可持續性,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人民群眾對衣食住行、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環境等方面的質量要求會更高,保障和改善民生顯得越來越重要。我們要按照五中全會精神,更加註重社會發展,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水平,更好地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要逐步完善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一、就業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必須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位置,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促進充分就業。加強政策支援和就業指導,著力做好重點人群就業工作,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建立和諧勞動關係。

  二、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必須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有效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三、堅持優先發展教育,更加重視教育公平,滿足群眾多樣化的教育需求。

  四、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加快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努力健全覆蓋全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真正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五、把保障性住房作為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力度,有效解決城鄉低收入家庭和各類棚戶區家庭的住房困難。

  六、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健全農村社會保險的各項制度,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逐步完善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切實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支援殘疾人事業發展。

  七、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快社會體制改革,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建立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切實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經濟發展與改善民生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經濟發展始終是民生改善的基礎,而經濟發展的目的又是為了人民幸福和國家富強。只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時刻維護和發展群眾利益,才能使黨和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和工作贏得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援,從而調動起一切積極因素自覺投身現代化建設,在新的起點上實現民富國強的美好願景。我們一定要把思想和認識統一到五中全會精神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實現“十二五”巨集偉目標上來,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在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新的進展,讓老百姓的日子過得越來越紅火,譜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的光輝篇章。

  多措施解決民生問題

  民生大如天。長期以來,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關注民生,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住有所居——

  深切體現自治區黨委、政府對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

  “以前,我們一家7口住在舊的土坯房裡,又小又窄,全家人多麼想住上寬一點的房子喲!”拉薩市堆龍德慶縣農民旺堆一家如今住上了寬敞明亮的藏式小樓,黨的富民政策讓旺堆全家人的夢想變成了現實。

  2006年,自治區黨委、政府決定實施農牧民安居工程建設。截至目前,全區共有17萬戶、86萬農牧民住上了安全適用的房屋,有1000多戶城鎮居民住上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以水、電、路、訊為重點的配套建設力度加大,農村安全飲水和用電人口及通公路的鄉村數量大幅度增加。西藏廣大農牧區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勞有所得——

  收入增加以最直接的方式,反映出黨的政策合民心、順民意

  近年來,西藏財政通過種糧農民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補貼等各類直接和間接的政府財政性補貼,大力促進農牧民增收。同時,通過大力發展特色農牧業等措施,努力拓寬農牧民增收渠道。

  2008年西藏共落實糧食直補等各類支農惠農補貼27億元;糧食生產全面豐收,總產量達到95萬噸;畜牧業穩步發展,牲畜出欄率可望達30%;實現勞務輸出70萬人次,收入達11億元;112個特色農牧業專案開始發揮效益。2008年,西藏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預計達到3170元,比1978年增長17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預計達到12300元,比1978年增長20.8倍。

  病有所醫——

  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時時牽動著政府的心

  自治區衛生廳負責人介紹,五年間,西藏財政對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支出累計達到50.78億元,比上一個五年增長156.05%。2008年,農牧區醫療標準人均達到140元。目前,西藏100%的農牧民都享有以免費醫療為基礎的農牧區醫療保障,農牧區醫療制度縣、

  鄉覆蓋率達到了100%。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面推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全面覆蓋。

  學有所教——

  教育是百年大計、民生之基

  從1985年開始,西藏實行農牧民子女住校生“三包”政策。

  據自治區教育廳統計,近5年來,西藏共投入82.2億元,建設了437所鄉鎮規範化小學,改擴建了93所初級中學和5所職業院校,全面實現“普六”,63個縣實現“普九”,青壯年文盲率由32%下降到4.8%,“兩基”攻堅規劃確定的任務全面完成。“三包”學生補助標準由2002年小學生每生每年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800元分別提高到1200元、1350元。真正意義上的義務教育覆蓋全區城鄉。

  老有所養——

  社會保障是民生之福,是社會的安全網

  截至目前,西藏已連續7次提高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08年達到月人均260元。目前,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居民為4.3萬人左右。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在特困農牧民生活救助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的。目前已將年人均收入在800元以下的23萬農牧民納入了農牧區低保制度的覆蓋範圍。

  近五年來,西藏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累計達到52.41億元,比上一個五年增長170.29%。全區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險體系全部建立;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醫療救助體系為重點的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形成;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取得長足進展。

  多項措施促就業——

  自治區政府解決民生問題的又一著力點

  西藏各級政府不斷強化促進就業職能,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僅2008年自治區政府就購買5700個公益性崗位,全年預計新增就業1.9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3%以內。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西藏相關部門通過考錄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招募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人員,組織人力資源洽談會等方式實現就業。同時制定完善各項優惠政策,通過獎勵吸納畢業生的企業,減免經濟困難畢業生的“就業開銷”,在工商費用等方面對自主創業畢業生給予優惠等方式促進就業。

  除此之外,根據自治區政府的安排,2009年將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確定的22萬戶農牧民安居工程的建設任務;將用3年時間,投資10億元建設1萬套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將“三包”經費補助標準在原有基礎上提高100元,增加支出3166萬元,用於支援實施“班班通、堂堂用”資訊教育工程,從2009年秋季起,免除中等職業教育農牧民子女學費、住宿費;將農村低保標準從年人均850元提高到1100元,城鎮低保標準由月人均260元提高到月人均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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