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什麼
在訴訟中,當事人享有相應的權利,下面是小編為你解答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有什麼權利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一***一方當事人單獨享有的訴訟權利
1、原告提起訴訟的權利。
2、原告提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和撤回訴訟的權利。
3、原告有申請先予執行的權利。
4、原告有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費的權利。
5、被告有對案件提出管轄異議的權利。
6、被告有承認或者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和提起反訴的權利。
7、勝訴一方有申請執行的權利。
***二***雙方當事人共同享有的訴訟權利。
1、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2、申請回避的權利。
3、申請複議的權利。
4、申請保全證據的權利。
5、申請財產保全的權利。
6、收集、提供證據的權利。
7、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權利。
8、申請順延期限的權利。
9、進行辯論的權利。
10、請求調解的權利。
11、自行和解的權利。
12、提起上訴的權利。
13、申請再審的權利。
14、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15、查閱並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權利。
16、要求重新調查、鑑定和勘驗的權利。
17、對法庭筆錄有遺漏或差錯,有申請補正的權利。
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的含義
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是指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訴訟權利。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包括以下三項基本內容:
***一***當事人平等地享有訴訟權利。當事人平等地享有訴訟權利,是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所進行的“訴訟攻擊”與“訴訟防禦”的平等性。任何一方不得享有比對方更優越或更多的訴訟權利,只有賦予雙方當事人平等的權利、均等的機會,才能維繫民事訴訟活動中當事人雙方“攻擊”與“防禦”的平等進行。
***二***當事人在訴訟中的訴訟地位平等。當事人訴訟權利訴訟義務平等,也即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的訴訟地位是平等的,不因當事人的社會地位、經濟狀況、文化程度、民族等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別。當事人訴訟地位平等,不但是平等地享有訴訟權利,同時也是平等地承擔訴訟義務,並且對行使訴訟權利給予平等的機會。
***三***保障和便利當事人平等地行使訴訟權利。首先,立法保障。作為立法的指導原則,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應當體現在民事訴訟法的相關制度和具體規範中,使這一原則具體化,為當事人實際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訴訟權利提供法律依據。其次,是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應當為當事人平等地行使訴訟權利提供保障和便利。依法保障當事人雙方平等地行使訴訟權利,並且為他們行使訴訟創造和提供平等的機會和條件,是人民法院應當履行的職責,也是訴訟權利平等原則實現的重要保證。
訴訟權利平等原則的適用
訴訟權利平等原則的適用範圍:
一是指適用的主體。如上所述,訴訟權利平等原則適用於在我國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所有當事人。在屬性上,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國籍上,包括我國當事人、也包括在我國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外國當事人、無國籍當事人。當然,對外國當事人、無國籍當事人,我們還應當採取“同等對等”的原則。
二是指適用的案件。凡是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爭議案件,無論是財產權益爭議案件,或是身份關係爭議案件,都適用該原則。非訟案件,由於其自身的特殊性,不適用這一原則。
三是指適用的程式。除特別程式、公示催告程式等非訴訟程式外,其他訴訟程式都適用該項原則。
四是指適用的人民法院。該原則適用於審理民事案件的各級人民法院和各專門法院。
承包人權利的內容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