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食品內容是什麼?
食品安全標準包括哪些內容
1、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3、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4、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籤、標識、說明書的要求;5、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6、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7、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8、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其中, 人體攝入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會直接影響生命健康和安全,因此必須規定食品中各種危害物質的限量;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質。但是,濫用食品添加劑會危害人體健康,必須制定標準嚴格限定其品種、使用範圍和限量;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輔食的營養成分直接關係到他們的生長髮育、健康安全,對主輔食的營養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標準;食品的標籤、標識和說明書具有指導、引導的作用,應該真實準確、通俗易懂、科學合法,需要制定統一的標準要求;食品的生產經營過程是提高食品生產加工工藝,實施食品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需要制定統一的標準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主要包括營養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學要求,如酸、鹼等指標;食品的感官要求,如味道、顏色等也屬於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檢驗方法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方式方法,檢驗規程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操作流程程序,採用不同的檢驗方法或規程會得到不同的檢驗結果,所以對檢驗方法或規程須作出統一規定。
食品安全手抄報內容50字
資料
一、中小學生應注意哪些飲食衛生習慣?
1、白開水是最好的飲料,一些飲料含有防腐劑、色素等,經常飲用不利於少年兒童的健康;
2、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腸道寄生蟲病的傳播;
3、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乾淨後再吃,以免造成農藥中毒;
4、選擇食品時,要注意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
5、儘量少吃或不吃剩飯菜,如果吃剩飯菜,一定要徹底加熱,防止細菌性食物中毒;
6、不吃無衛生保障的生食食品,如生魚片、生荸薺;
7、不吃無衛生保障的街頭食品;
8、少吃油炸、煙燻、燒烤的食品,這類食品如製作不當會產生有毒物質。
三、個人怎樣預防食物中毒?
1、飯前便後要洗手;2、煮熟後放置2小時以上的食品,重新加熱到70℃以上再食用;
3、瓜果洗淨並去除外皮後才食用;4、不購食來路不明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5、不購食無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小店或路邊攤點上的食品(尤其是這些店、攤上沒有密封包裝的食品);6、不吃已確認變質或懷疑可能變了質的食品;
7、不吃明知添加了防腐劑或色素而又不能肯定其添加量是否符合食品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
四、如何分清食品保質期和保存期?
所謂保質期(最佳食用期、最短適用日期)是指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超過此期限,在一定時間內食健康有效的減肥藥品依然可以食用。
保存期(推薦最後食用日期)是指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預計的終止食用日期,超過此期限,產品不宜再食用。
五、如何正確選購飲料?
首先、要看清標籤標註、QS標誌、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等是否齊全,配料中配料成分是否符合該類飲料的標準。
其次、要選擇近期生產的產品。選購碳酸飲料時,要儘量選擇近期生產的、罐體堅硬不易變形的產品。
第三、選購飲料要因人而異。果汁飲料有一定的營養成分,適合青少年和兒童飲用,但不能長期喝或一次性大量飲用。
六、世界衛生組織倡導的食品安全製備10條原則是什麼?
1、選擇經過安全處理的食品;
2、烹調食品要徹底加熱;
3、做好的熟食品要立即食用;
4、注重熟食品的貯存;
5、經貯存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徹底加熱;
6、防止生食品汙染熟食品;
7、反覆洗手;
8、注意保持廚房用具表面清潔;
9、防止昆蟲、鼠類和其它動物汙染食品;
10、使用潔淨水。
食品安全標準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食品安全標準包括的內容: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規定,食品安全標準包括8個方面的內容,即: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籤、標識、說明書的要求;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其中,人體攝入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會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必須測定一個保障人體健康允許的最大值,規定食品中各種危害物質的限量。 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質。食品添加劑是食品生產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礎原料,但是,濫用食品添加劑會危害人體健康,必須制定標準嚴格限定其品種、使用範圍和限量。 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輔食的營養成分不僅關係到食品的營養,而且關係到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主輔食的營養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標準。 食品的標籤、標識和說明書具有指導、引導消費者購買、食用食品的作用,許多內容都直接或間接關係到消費者食用時的安全,這些內容的標示應該真實準確、通俗易懂、科學合法,需要制定標準統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產經營過程是保證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其中的每一個流程都有一定的衛生要求,對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預防疾病,具有重要意義,都需要制定標準統一要求。 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主要包括營養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學要求,如酸、鹼等指標;食品的感覺要求,如味道、顏色等,這些也屬於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檢驗方法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方式或方法,檢驗規程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操作流程或程序,採用不同的檢驗方法或規程會得到不同的檢驗結果,所以要對檢測或試驗的原理、抽樣、操作、精度要求、步驟、數據計算、結果分析等檢驗方法或規程作出統一規定。
什麼是食品安全意識?都包括什麼?
食品(食物)的種植、養殖、加工、包裝、貯藏、運輸、銷售、消費等活動符合國家強制標準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以導致消費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費者及其後代的隱患。食品安全既包括生產安全,也包括經營安全;既包括結果安全,也包括過程安全;既包括現實安全,也包括未來安全。食品安全包括食物量的安全和食物質的安全兩個方面,現在後一個含義的突出和前一個含義的弱化,反映了我國在基本解決食物量的安全的同時,食物質的安全越來越引起全社會的關注。首先,食品安全是個綜合概念。作為種概念,食品安全包括食品衛生、食品質量、食品營養等相關方面的內容和食品(食物)種植、養殖、加工、包裝、貯藏、運輸、銷售、消費等環節。而作為屬概念的食品衛生、食品質量、食品營養等(通常被理解為部門概念或者行業概念)均無法涵蓋上述全部內容和全部環節。食品衛生、食品質量、食品營養等在內涵和外延上存在許多交叉,由此造成食品安全的重複監管。其次,食品安全是個社會概念。與衛生學、營養學、質量學等學科概念不同,食品安全是個社會治理概念。不同國家以及不同時期,食品安全所面臨的突出問題和治理要求有所不同。在發達國家,食品安全所關注的主要是因科學技術發展所引發的問題,如轉基因食品對人類健康的影響;而在發展中國家,食品安全所側重的則是市場經濟發育不成熟所引發的問題,如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非法生產經營。我國的食品安全問題則包括上述全部內容。再次,食品安全是個政治概念。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食品安全都是企業和政府對社會最基本的責任和必須做出的承諾。食品安全與生存權緊密相連,具有唯一性和強制性,通常屬於政府保障或者政府強制的範疇。而食品質量等往往與發展權有關,具有層次性和選擇性,通常屬於商業選擇或者政府倡導的範疇。近年來,國際社會逐步以食品安全的概念替代食品衛生、食品質量的概念,更加突顯了食品安全的政治責任。第四,食品安全是個法律概念。進入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一些國家以及有關國際組織從社會系統工程建設的角度出發,逐步以食品安全的綜合立法替代衛生、質量、營養等要素立法。1990年英國頒佈了《食品安全法》,2000年歐盟發表了具有指導意義的《食品安全白皮書》,2003年日本製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部分發展中國家也制定了《食品安全法》。綜合型的《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要素型的《食品衛生法》、《食品質量法》、《食品營養法》等,反映了時代發展的要求。 第五,食品安全是個經濟學概念。在經濟學上,“食品安全”指的是有足夠的收入購買安全的食品。中國農業大學何宇博士曾對農村消費環境作過調查。他指出,如今廣大農村已經成了問題食品的重災區,假冒偽劣食品出現的頻率高、流通快、範圍廣,不法商人制假售假的手段和形式也更高明、更隱蔽。農村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維權能力較弱。而且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這一現象已經擴大到一些城市的城鄉結合部和城市下崗失業人群。 不難看出食品安全既包括生產安全,也包括經營安全;既包括結果安全,也包括過程安全(食品衛生雖然也包含此兩項內容,但更側重於過程安全);既包括現實安全,也包括未來安全。
食品安全性有什麼內容
食品安全性指標包括各營養成分指標是否達標,符合國家標準;微生物指標是否超標,不能含錠致病菌等;功能性成分是否通過食品毒理學實驗即動物實驗或人體實驗(針對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八項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關於印發《食品市場主體准入登記管理制度》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八項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更好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推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四化建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實維護食品市場秩序,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在認真總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和日常監管經驗的基礎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研究制定了《食品市場主體准入登記管理制度》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八項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在貫徹落實中的有關重要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附件:
1.食品市場主體准入登記管理制度
2.食品市場質量監管制度
3.食品市場巡查監管制度
4.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
5.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制度
6.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制度
7.食品廣告監管制度
8.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協調協作制度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食品安全的內容簡介
《食品安全》內容簡介:早上起來,邊吃飯邊聽新聞原本是一件十分愜意的事。但現在很多人卻感到了焦慮和擔心。在吃飯的過程中,也許會突然聽到你喝的牛奶可能會引起腎結石,煮稀飯用的米是加了工業油的毒米,饅頭加了吊白塊,油條是用地溝油炸的……你知道我們生活中出現過哪些問題食品嗎?它們是怎麼製作出來的?對人體都有哪些危害呢?《食品安全》的第一章,我們將和你一起回顧種種問題食品。你知道《食品安全法》從2009年6月1日起已經實施了嗎?你知道這部法律規定了哪些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條例嗎?你知道今後如果買到問題食品,無論是否在事實上造成傷害,都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嗎?《食品安全》的第二章,我們將一起去了解同我們的菜籃子密切相關的法律。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的內容是什麼?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規定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四)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籤、標識、說明書的要求;(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七)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八)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內容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九項制度
為切實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 管,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制定白山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九項制度。
一、食品市場主體准入登記制度
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申請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一)《食品流通許可證》審查批准。對申辦許可證的經營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屬地管轄原則,依據《吉林省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認真審查,按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經營場所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工商登記註冊。必須堅持先證後照、依法登記原則。對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前置審批文件的,不得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對未依法取得許可證照從事經營活動的,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對改變許可項目、許可證到期的食品經營者,要及時責令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或重新辦理,逾期不辦的,要依法註銷許可證。
(三)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經營者,不予辦理市場準入登記:
1.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相關批准文件的;
2.已經取得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相關批准文件被吊銷、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後未依法重新辦理許可審批手續的;
3.個體工商戶吊銷《營業執照》不滿六個月的;
4.偽造、塗改、使用他人《食品流通許可證》的;
5.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的。
(四)接受社會監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公示審批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相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二、食品市場質量監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加強食品質量管理,嚴把食品質量准入關。對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食品,應當採取責令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燬等措施,清理退出食品市場。
(一)食品市場質量准入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做好下列工作:
1.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2.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進銷貨記錄制度, 鼓勵有條件的經營者建立電子進貨查驗記錄和質量自檢制度;
3.監督市場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建立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4.積極引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場廠掛鉤”、“場地掛鉤”
等協議准入制度;
5.開展食品質量抽樣檢驗,重點強化對消費者申(投)訴集中和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種類食品的抽樣檢驗,確保上市食品質量安全。
(二)食品退市監管。對下列食品,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責令退出市場: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3.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雜使假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6.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汙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