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處方藥有哪些?
什麼是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是指為方便公眾用藥,在保證用藥安全的前提下,經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或審定後,不需要醫師或其它醫療專業人員開寫處方即可購買的藥品,一般公眾憑自我判斷,按照藥品標籤及使用說明就可自行使用。非處方藥在美國又稱為櫃檯發售藥品(over the counter drug),簡稱OTC藥。這些藥物大都用於多發病常見病的自行診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頭痛、發熱等。為了保證人民健康,我國非處方藥的包裝標籤、使用說明書中標註了警示語,明確規定藥物的使用時間、療程,並強調指出“如症狀未緩解或消失應向醫師諮詢”。
非處方藥由處方藥轉變而來,是經過長期應用、確認有療效、質量穩定、非醫療專業人員也能安全使用的藥物。不過在非處方藥中,還有更細的分類,紅底白字的是甲類,綠底白字的是乙類。甲乙兩類otc雖然都可以在藥店購買,但乙類非處方藥安全性更高。乙類非處方藥除了可以在藥店出售外,還可以在超市、賓館、百貨商店等處銷售。不過,由於我國建立藥品分類管理制度不久,故乙類非處方藥暫不實行,根據國家規定目前全部按甲類非處方藥管理。因此,服用非處方藥一定不能隨意,最好提前諮詢醫生。
任何藥物都有毒副作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非處方藥物較為安全,也是相對而言的。如果病因不明,病情不清,則以不用非處方藥物為好。若用藥後不見效或有病情加重跡象,甚至出現皮疹、瘙癢、高熱、哮喘以及其他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藥,去醫院診治。
我國第一批非處方藥西藥雞23類165個品種,中成藥有160個品種,但每個品種的藥物都含有不同的劑型。
非處方藥的4000多個品種是哪些
一、處方藥轉換評價為非處方藥 (一)申請範圍 除以下規定情況外,申請單位均可對其生產或代理的品種提出處方藥轉換評價為非處方藥的申請: 1.監測期內的藥品; 2.用於急救和其它患者不宜自我治療疾病的藥品。如用於腫瘤、青光眼、消化道潰瘍、精神病、糖尿病、肝病、腎病、前列腺疾病、免疫性疾病、心腦血管疾病、性傳播疾病等的治療藥品; 3.消費者不便自我使用的藥物劑型。如注射劑、埋植劑等; 4.用藥期間需要專業人員進行醫學監護和指導的藥品; 5.需要在特殊條件下保存的藥品; 6.作用於全身的抗菌藥、激素(避孕藥除外); 7.含毒性中藥材,且不能證明其安全性的藥品; 8.原料藥、藥用輔料、中藥材、飲片; 9.國家規定的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以及其它特殊管理的藥品; 10.其它不符合非處方藥要求的藥品。詳見《關於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4]101號)
非處方藥是什麼意思?
非處方藥是指為方便公眾用藥,在保證用藥安全的前提下,經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或審定後,不需要醫師或其它醫療專業人員開寫處方即可購買的藥品,一般公眾憑自我判斷,按照藥品標籤及使用說明就可自行使用。非處方藥在美國又稱為櫃檯發售藥品(over the counter dr恭g),簡稱OTC藥。這些藥物大都用於多發病常見病的自行診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頭痛、發熱等。為了保證人民健康,我國非處方藥的包裝標籤、使用說明書中標註了警示語,明確規定藥物的使用時間、療程,並強調指出“如症狀未緩解或消失應向醫師諮詢”
望採納
非處方藥具備特點有哪些
①無需醫生診治即可進行防治,方便及時;
②防止藥物濫用,促進合理用藥;
③促進目前醫療條件尚不發達地區的衛生保健事業,為落實“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創造良好條件;
④推動醫療制度的改革,為加速實施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奠定基礎;
⑤有利於提高群眾自我保健、自我藥療的意識,減少醫院壓力;
⑥有利於提高上市藥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用藥安全。
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有什麼區別?請舉例說明。
處方藥 所謂處方藥是指需經過醫生處方才能從藥房或藥店得到並要在醫生監控或指導下使用的藥物。國際上通常用Prescription Drug.表示,簡稱R(即醫生處方左上角常見到的R)。 處方藥一般包括:剛上市的新葯:對其活性、副作用還要進一步觀察; 可產生依賴性的某些藥物:如嗎啡類鎮痛藥及某些催眠安定藥物等;藥物本身毒性較大:如抗癌藥物等;某些疾病必須由醫生和實驗室進行確診,使用藥物需醫生處方,並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如心血管疾病藥物等。 非處方藥 與處方藥相對,非處方藥是指那些消費者不需要持有醫生處方就可直接從藥房或藥店購買的藥物。國際常用的術語有:Nonprescription Drug, Over the Counter Drug,簡稱為OTC Drug,現已經成為國際上非處方藥簡稱的習慣用語。這些藥物大都屬於如下情況:感冒、發燒、咳嗽;消化系統疾病;頭痛;關節疾病;鼻炎等過敏症;營養補劑,如維生素、某些中藥補劑等。 如何區別處方藥和非處方藥 品牌、標識物、標籤及含有OTC指導的用語 在國際上,非處方藥在品牌和標識物上有著自己獨特的象徵,如品牌應盡力統一,同時重視不斷創新的提高知名度,以便在連鎖店銷售,同時也以品牌作為保護自己產品的措施。標識物應能明顯區分該藥是作為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使用,如美國的處方藥均要註明"聯邦法規定無醫生處方禁止調配"(Federal Law Prohibits Dispensing Without Prescription),而非處方藥標籤上應有"適應的用藥指導"(Adequate Direction foruse),英國、德國、日本等國也有類似的字樣或標識。檢籤應以正常人能理解的文字表述,甚至加以圖解,以便消費者憑標籤便能正確使用非處方藥。美國食品與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非處方藥標籤的7項內容有:(1)產品名稱;(2)生產商、包裝商或分發商的名稱、地址;(3)包裝內容物;(4)所有有效成份的INN(國際非專利藥物通用名)名稱;(5)某些其它組分如乙醇、生物鹼等的含量;(6)保護消費者的注意事項及忠告性內容;(7)安全、正確使用該藥品適當的用藥指導。因此,人們在識別非處方藥時一般可從其品牌、標識物、標籤及含有OTC指導的用語中得以辯認。
記得采納啊
家庭常備的非處方藥有哪些?
感冒沖劑、退燒藥、消炎藥
處方藥都有哪些藥??
所有標註“OTC”的,都是非處方藥,未標註的就是處方藥了。
例如:
美平(美羅培南)
舒普深(頭孢哌酮鈉舒巴坦鈉)
達克普隆(蘭索拉唑)
希舒美(阿奇黴素)
穩可信(萬古黴素)
波立維(硫酸氯吡格雷)
拜唐蘋(阿卡波糖)
可樂必妥(左氧氟沙星)
舒利迭(沙美特羅替卡鬆)
西樂葆(塞來昔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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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樓主覺得夠否?
另參見:baike.baidu.com/view/1313.htm?fr=ala0_1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