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無砍頭之罪什麼意思?
為什麼說蛇無砍頭之罪
越是低等的動物生命力越頑強。
蛇被砍頭後 頭部依然可以依靠條件反射咬人
曾經有一個被砍下來的蝮蛇頭 咬死人的報道。
還有魚被掏空內臟後 依然靠完整的脊椎骨和神經系統
可以在水中 穩定的遊動,這在高級的哺乳動物身上
是無法想象的。
殺蛇為什麼不能砍頭
能砍,注意頭掉還可能咬人就行。
古代有個砍頭不要理由的罪,叫什麼名字
莫須有
“莫須有”的典故,出自“宋史”岳飛傳,岳飛傳記岳飛被捕,案子將要做成的時候,韓世忠不服,找秦檜質問。秦檜說,岳飛兒子岳雲給張憲的反動信,雖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這就是莫須有被人注意的開始。
中國知識人讀古書,搖頭晃腦,做博學狀,其實古書讀得實在不行,因為他們讀書不化,亂讀一氣。以“莫須有”三字為例,大家都解釋做“沒有”的意思,這是根本說不通的。秦檜若悍然說“莫須有”是“沒有”,等於沒有證據就整岳飛、等於公然承認自己胡來,天下哪有這種事?中國知識人人人讀“宋史”岳飛傳,可是人人都不深究這樣解釋如何說不通,真混球。
總算有一二敢提疑問的人出來了。徐乾學在《資治通鑑後編》一里,表示“莫須有”三字是弄錯了,該是“必須有”;畢沅在《資治通鑑考異》裡,用《中興記事本末》的旁證,認為也該是“必須有”;朱彝尊說過這樣才對。但是“莫”字改成“必”字,又根據什麼呢?“莫”字和“必”字,明明是不同的兩個字啊!俞正燮有鑑於此,他在《癸巳存稿》裡,認為“莫須有”三字還是該從字面解釋,認為該標點做“莫,須有”。“莫”表示秦檜的遲疑,“須有”表示必須有。“世忠截其語而合之,以詆檜之妄。”俞正燮這種解釋,雖然不犯私改古書的毛病了,但犯了亂點古書的毛病,還是不通。
其實,“莫須有”三個字,是宋朝人的用法,應該從宋朝人的書裡,去找旁證,這樣才是解決問題的正宗。在宋朝人的書裡,我發現《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裡有“莫須召二三大將來”的話;《曲淆舊聞》裡有“莫須待介甫參告否”的話;《鐵圍山叢談》裡有“莫須問他否”的話;《寶真齋法書贊》裡有“莫須與他明辯”的話;《分類夷堅志》裡有“莫須謝尚書否”的話;《思陵錄》裡有“莫須批出”的話;《後村大全集》裡有“莫須有人”的話。……從這些宋朝口語中,我們歸納出來“莫須”的語義,原來是“難道不”或“難道沒”的意思。“莫須有”三個字,原來是“難道沒有嗎?”的意思。印證“宋史”原文:“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翻成現代話,明明是“岳飛的罪名,難道沒有嗎?”的傲慢語氣。這種語氣,才正是當時針鋒相對的對話,“莫須有”三個字這樣解釋,才說得通。
穆斯林犯什麼罪要被砍頭砍腳
即使在今天,伊朗和巴基斯坦等國依然正在執行“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伊斯蘭法規。
穆斯林犯盜竊罪,在沙特等國會被砍掉右手。而犯殺人罪和同性戀罪(男人與陌生男子睡在一起也算)則會被處死。但是在伊朗,如果一個穆斯林在執行絞刑時,被受害者的親屬原諒,從TA的頭上取下繩索,就可以被赦免。但是犯同性戀淫蕩罪的和通姦罪的,一定會被處死。
武昌火車站砍頭罪犯屬於什麼性質
毫無疑問屬於故意殺人行為。並且是以極端殘忍的手段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依法應當嚴懲。
為什麼古代人犯罪,砍頭都要到午時砍呢,
古代一晝夜劃為十二個時辰,又劃為一百刻(“刻”原來指的就是計時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晝夜滴完一桶,劃分為一百刻)。“時”和“刻”實際上是兩套計時系統單位,換算比較麻煩,平均每個時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午時”一般約合今天的中午十一點至十三點之間,午時三刻是將近正午十二點,太陽掛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這在當時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中國古代一直認為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作出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等等和他被處死有關連的人員。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壓抑鬼魂不敢出現。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古代犯死罪為什麼要砍頭
砍頭示眾和遊街示眾是一種死刑法。讓人們知道犯罪的下場,恐嚇別人。人不留情,刀更無情。是很慘不忍睹的砍頭刑。
中國達到砍頭(槍斃)的罪行有哪些?
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有個叫熙什麼的電影犯死罪,被砍頭時劊子手說讓他往家跑,
《犀照》馮德倫、鍾欣潼主演。
上世紀30年代,闊少爺劉誠帶著鄉間眾兄弟到省城開辦藥坊“仙草堂”。正在生意紅火之時,一場大火讓藥坊變成灰燼,眾兄弟一個個被火舌奪去性命。放火的真凶是劉城最信任的助手彭四。彭四為了謀奪劉城祖產,誣陷劉城放火殺人。劉城被當成凶手。 劉誠在獄中遇上青年女律師小芊,小芊竭力為劉城洗脫罪名未果,劉誠最終被判死刑,小芊暗示劉城仔細聽劊子手說的每一句話。臨刑前,劊子手大喝一聲:“一走之後莫回頭。”繩索竟然斷開…… 劉誠脫逃,回到鄉下。鄉下祖屋已毀,劉城發現妻子、女兒行為詭異,整天點著犀牛角蠟燭神出鬼沒。 劉城發誓要向彭四報仇。忙著為劉城翻案的小芊在省城發現案件的知情人一個個慘死,變成腐屍。這時,彭四也追到了鄉下,殺死了劉城的妻子。卻發現劉城正在用針線把自己的頭顱往身體上縫,不由嚇得魂飛魄散。
為什麼古代人犯罪砍頭~一般都是在秋後呢?
早在漢代起便有"秋冬行刑"的規定,除謀反、謀大逆等罪犯即時處死外,其他的死囚均待秋季霜降後至冬至前進行。 隋唐以後,重案要案一般需中央複審複核,死罪更要多次復奏後由皇帝親筆勾決。 明清兩代又引入了"秋審""和"朝審"制度。每年霜降後十日,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同三品以上高官會審京畿附近的死囚,稱為"朝審";而每年八月中旬複審各省死刑案件則稱為"秋審",朝審與秋審後把死刑案分為情實、緩決、可矜、留養承祖四類,除情實類由皇帝勾決後執行死刑外,其他三類均可免除死刑。 執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節,這與古人的自然神權觀念有關,即順應天意。春夏是萬物生長的季節,而秋冬是樹木凋零的季節,象徵肅殺。人的行為包括政治活動都要順應天時,否則要受到天神的懲罰。皇帝即是天的兒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時行事。處決犯人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