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司勤人員?
什麼叫司勤人員
司勤人員就是專指司機,編制是工勤崗位中的一種!
什麼是司勤?
司機外加勤務人員`
公車改革中,在冊正式司勤人員是什麼意思?
就是屬於公交公司的正式司機和勤務人員,有正式編制,非臨時合同的
司勤人員崗位職責及禮儀怎麼培訓
一方面網上下載商務禮儀的培訓課件學習,一方面進行實戰模擬。
司勤人員離崗安置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什麼意思
基本待遇不變。
但是崗位工資不保證不變,崗位獎金也不會一樣。
是否還有按工作量計算的工資項目。
車改對退養的司勤人員工資待遇怎麼計算
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滿20年工齡司勤人員辭職有什麼政策
員工辭職是沒有什麼補償政策的,這個是工作時間長短沒有關係。
只有在員工非本人意願離職的情況下,根據原因的不同會有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本人在機關工作快十年了,是一名長期合同工且編辦有備案的司勤人員,問下車改會被辭退嗎?如辭退應該怎樣 20分
用人單位因車改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應該得到十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務員分類改革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是什麼概念?
2015年公務員套改等級工資標準對照表 一、實施範圍
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範圍,限於下列單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
(一)、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
(二)、經批准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
二、職級工資制的實施
列入上述範圍的單位,除工勤人員外的公務員。注意您的編制,看您有沒有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審核的公務員登記表。如果您是公務員,紙質版的有一份在您檔案裡。
三、套改辦法
(一)、職務工資。
按現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準。
(二)、級別工資。
公務員的級別和級別檔次按照現任職務、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確定。
現任職務,按幹部管理權限任命的職務
任職年限,按正式任命的開始時間計算。
套改年限,按工齡、學歷,減去扣除的年限確定。
中央啟動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是真的嗎
您好!中央啟動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是真的。詳細內容如下:
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的通知》(中辦發〔2014〕40號)有關要求,現就推進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見。 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要求的重要舉措,是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對規範中央事業單位職務待遇、節約成本、提高效能、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也對地方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具有先行示範作用。
事業單位行業類別眾多,單位類型複雜,經費來源多樣,人員身份不一,車輛規模龐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工資制度改革也尚在推進中,必須充分認識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複雜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堅定信心,紮實工作,確保改革工作有序推進。
二、改革範圍、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改革範圍
單位範圍為黨中央、國務院直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以下簡稱各部門)所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人員範圍為所有原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目前按照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保障公務出行的崗位和人員原則上維持現有方式。其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中央事業單位、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可按照本意見要求實施改革,也可參照中央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實施改革。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總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創新公務交通保障機制,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公務活動出行實行社會化,採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或其他符合規定的社會化方式保障公務出行,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實現中央事業單位公務交通保障高效、費用節約、成本下降和管理規範。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本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部門所屬在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6年底前完成;京外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屬地化原則,與地方同步完成。
(三)基本原則
1. 堅持厲行節約,保障高效。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各參改事業單位要對本單位公車改革節支情況進行詳細測算,確保改革後公務交通費用支出低於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財政預算支出;積極探索和創新符合中央事業單位公務出行特點的市場化交通保障機制,確保中央事業單位社會服務和公益事業工作不受影響。
2. 堅持從嚴從緊,應改盡改。將應改單位和符合參改條件人員全部納入改革範圍,從嚴核定保留車輛,從緊確定公務交通費用報銷額度或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開口子,不留後門,堅決避免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現象。
3. 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從實際出發,妥善處理各種利益關係,根據中央事業單位行業特點和工作實際,區分不同單位性質、崗位類別和人員身份,採取不同的改革措施,不搞一刀切。完善各項配套政策,切實搞好與事業單位工資及財務管理制度等相關方面的統籌與銜接,確保新舊制度平穩過渡。
4. 堅持統一部署,分級負責。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核批覆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本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各部門按照本意見,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強化主管部門主體責任,審核批覆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確保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任務按期完成。
三、主要任務
(一)分類推進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本級,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