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叫商業健康險?
什麼叫商業險??具體是怎麼樣的??求解
商業保險類似車險當中除了交通強制險之外的保險,
就是說不強制購買.但是可以通過購買商業保險從中獲得更大的利益,對於商業保險各種產品當中,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產品是不是自己需要的,這點非常重要.即便是再好的產品,對於自己不合適那麼還是不合適.
為啥要買商業保險?誰在讓我買保險?
什麼叫保險.從字面上理解:就是保障風險.
如果有一天,但你遇上急事,需要用500萬的時候,你身邊有 500個親朋好友嗎?如果有,每個人借1萬塊錢給你救急。
如果沒有500個,那麼,100個呢?每人借給你5萬塊錢。
如果100個都沒有,50個該有了吧?每人的壓力大一些,要借你10萬塊。
沒有50個這樣的朋友,找10個,每人借給你50萬。
想必,你身邊能這樣幫你的朋友屈指可數吧?
為什麼不提前安排一下自己的生活,當我們遇上不測,患上
重大疾病的時候,不要讓家人手足無措。給自己加一點責任感, 買一份保險吧
商業醫療保險是商業健康保險嗎
社保和商業保險種都包含養老和醫療保險,主要區別如下:
養老保險方面:
1、社保中的養老保險是指交夠15年後,到退休年齡時領取當年度社評工資的40~60%,如果有意外風險發生,(假設只領取了的10年的養老金),剩餘部分就捐獻給了國家。社保是最基本的保障,解決的是全家喝粥,而不能解決全家吃肉的問題。社保是“保”而不是“包”,所以更需要商業保險來進行有效的補充。
2、商業保險中的養老保險是指在合同約定的領取時間,按照年領或月領的方式進行兌現,保證一年比一年領得多,如果有意外風險發生(假設只領取了的10年的養老金),剩餘未領取的部分可由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包含分紅部分)。
醫療保險方面:
1、社保中的醫療保險要交夠25年,如果選擇醫療,醫療和養老必須同時交夠25年,每年按比例進行住院報銷(自費藥和自費項目除外)。
2、商業保險中的大病醫療指在觀察期外一經醫院確診即賠付,不需要發票,可作為社保的有效補充,即先拿錢看病,給付金額是:保額+分紅,另外可以附加住院費用+住院津貼。
什麼是商業健康保險 商業健康保險有哪些分類
購買保險首先選擇社保,其次可以考慮商業保險,商業保險先考慮健康,在考慮養老方面等等
為什麼有人說商業保險是巨大騙局呢,不讓買
很多人不理解商業保險的作用,商業保險就是買一個心安,像我們年輕人可以買一些理財加身體意外險,附帶的,這樣你的正常生活是沒有問題的
個人稅優型商業健康險到底是什麼,怎麼買
您好!個人稅優型商業健康險是指納稅人在購買商業健康險後,可以在當年(月)計稅時予以稅前抵扣的商業健康險,它是大病保險的補充,保本微利。投保稅優型健康保險後,投保人可以少繳稅,相當於以較低的價格為自己又購買了一份醫療保險。如果您打算投保,首先要看所在的城市是否在商業健康險稅優政策試點範圍內。目前多家險企正積極開發個人稅優型商業健康險產品,後期可能會在其櫃檯、官網、
代理機構等渠道銷售,一些第三方保險網站可能也會加入銷售行列。如果您想獲得更多的實惠,可通過網上投保,但要選擇大型正規的保險官網或第三方平臺,慧擇
網就是不錯的選擇。另外,目前保監會規定了A/B/C三個示範條款,每一款產品都有自己的特性,您需要結合自己的實際保障需求和現有待遇進行投保,從中選
擇最適合自己的一款。
商業保險是幹嘛的?
您好,商業保險是對你和你家人的保護,可以給你們保障。不過投保商業保險需要結合被保險人的實際年齡,性別,職業等各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只有買到適合的商業保險才是好的。
這裡給你提供一個個人商業保險怎麼買的參考鏈接:tieba.baidu.com/p/4003123004
中意人壽保險怎麼樣?在一個,商業保險到底是什麼意思?
你好,社保是基礎,商保是重要補充。社保提供基礎的養老和醫療保障,但是缺乏身價、重疾健康基金等保障,養老金也僅夠基礎生活費
為什麼說保險是騙人的?
記得在2003年,中部某省某縣在全國搞部門形象評比,結果城管局排名倒數第二,城管局局長痛不欲生,表示要化大力氣改善形象。城管當然不可能有好形象,在這個報道的最後,我看到,原來排名倒數第一的是某保險公司。 說到保險為什麼是騙人的,先講一個經常看到的腦筋急轉彎,就是三歲小孩和泰山哪一個跳得高?答案是三歲小孩。因為泰山不會跳,而三歲小孩怎麼地也能跳個幾釐米高。前不久,我在博客中有過一篇文章《股市不騙人,只有人騙人》,其實保險也是這樣,具體的保險產品如同泰山不會跳一樣,是不會騙人的,騙人的只有保險營銷員。 一般買保險的,最容易在以下幾個方面受騙: 1、保費扣除。 保險一般是由保險營銷員賣出去的,保險公司會給付一定的佣金給營銷員,另外會發生一些其他費用。所以保險如剛剛投保一兩年就退保,保險公司會扣除已經發生的費用。保險合同我看過一些,沒有一定的知識基礎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險營銷員一般出於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訴客戶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費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於是發生客戶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費一半的情況,於是這些客戶認為保險是騙人的。其實保險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說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費用。營銷員不予提示,甚至欺騙客戶隨時退保,本金無損,或客戶未完全理解保險合同,於是造成退保時的反差。 2、10天的猶豫期。 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費,保險公司交付保單後的10天內,投保人可以退保,並且得到所有的保險費。遺憾的是,同樣是部分保險營銷員故意隱瞞這10天猶豫期的規定,客戶一般也不仔細看合同條款,於是客戶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個案例,有人向某外資保險公司投保後,感覺不適合自己,要求退保,營銷員說不能退,否則要扣除不少錢。這個人就向主管部門投訴,因為在10天內,當然是可以的。主管機關就要求這個保險公司退保,於是這個營銷員打電話給客戶,說本來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爭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騙客戶,卻反而說成是自己幫了客戶的忙。 3、自殺條款。 在我準備參加司法考試期間,約2003年吧,曾看到一個新聞,說某中西部的農民,在兒子考上大學後,沒有學費,於是買了保險後自殺,希望以這種方式為兒子帶來大學學費。其實根據《保險法》規定,買保險後,被保險人在兩年內自殺,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這位父親白死了。象這種情況,自然不能說保險公司騙人,因為自殺並非屬於保險事故。相反,如果是因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就要賠償。而如被保險人蔘予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要賠了,豈不是慫勇犯罪? 4、疾病險不賠。 有些人買了醫療疾病險後,得了病保險公司卻不賠,自然非常憤怒。這主要是四種情況: 一是保險公司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規定了一個觀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險公司成立後90後以後得合同約定的疾病,保險公司才給付保險費。這樣的規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則大家都在檢查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保險公司的賠付一定非常多,這樣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費,這對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對保險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內得病保險不賠,是合理的,不叫騙人; 二是除外責任,目前愛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業保險公司都不予賠償,這在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中都有明確規定,這樣被保險人得了愛滋病保險不賠,也是合理的; 三是如實告知的責任,保險公司不大可能對被保險人的情況瞭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險人如實回答自己的身份狀況,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於正常保險水平標準收保險費,如果已經......
商業健康保險中精神病是除外責任嗎?如果是的話,為什麼
健康險對被保險人的要求是健康健全,精神病的話他沒有自己的意識,行為不受自己的控制,不具有保險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