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割如何辦理?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離婚房產分割,怎麼辦理房產過戶

1、離婚後需要男女雙方身份證、離婚協議、離婚證,原房產證、土地證,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證變更,只繳納手續費不需繳納稅,變更到女方名下,之後再辦理交易過戶;

2、全國基本同意規定,應當一樣辦理~!

離婚房產分割費用大概是多少

對於夫妻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屬於房產共有權的變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離婚析產是免交易稅費的。辦理離婚產權過戶的手續為: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費用約500-800元)(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可免該步驟,即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約10個工作日);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交證照印花稅5元);

6、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協議離婚房產過戶要交多少稅

1、關於營業稅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

2、關於契稅問題,在離婚分割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稅務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

3、關於個人所得稅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離婚房產分割,如果一方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則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徵個人所得稅。

注意:如果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離婚後男方擁有,女方得到補償,則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個人所得稅。相反如果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離婚後歸女方擁有,男方得到補償時則需要更名。

離婚房產分割要什麼材料

市規劃國土委工作人員:因離婚發生的夫妻財產分割應提交下列文件前往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三級轉移登記:1.深圳市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3.房地產證;4.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生效離婚判決書、調解書,自願履行離婚協議書、生效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的應共同申請;單獨申請的,除提交生效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外,還應提交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5.房地產為福利房的,還應提交市(區)房改部門的變更批覆及清單;6.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離婚時房產忘記分割怎麼辦?

1、如果房子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買的,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婚後所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在離婚協議中未對該套房屋進行分割,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

按揭中的房屋,離婚怎麼分割房產。

看你的描述,這套房子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的話當然五五分,步驟如下,先去做評估,評估出房子價值,減去剩下的按揭(欠銀行的)再把一半給對方,對方在離婚書上寫明放棄房屋所有全,然後拿著法院判決書去做析產。那麼接下來按揭當然是你來承擔。

離婚後房產該如何分割?

一,離婚財產分割標準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關於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許多教科書裡認為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必須堅持此原則。但我們以為,修正後的《婚姻法》已經新增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以對離婚無過錯方進行補償,已能體現法律的公正,故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必再堅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否則將有可能導致利益失衡。三,離婚夫妻房屋分割問題(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四)婚後......

離婚後房產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對於離婚房產,需要辦理析產登記。夫妻離婚析產並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與繼承登記及贈與登記也有一定的區別。析產登記主要適用於離婚析產。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稅費。

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5、委託書。

析產基本步驟: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5、取證。

新規:離婚房產過戶免個人所得稅

近日,稅務總局在相關通知中明確了關於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的徵稅問題。

析產又稱財產分析,是指財產共有人通過協議方式,根據一定標準,將共同財產予以分割,而分屬各共有人所有。析產一般發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離婚時對財產的處理中。

通知稱,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而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其相應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相應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通知指出,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頂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徵個人所得稅。

離婚夫妻,房產變更流程

一、貸款未到期的所需證件:1、憑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2、《離婚證》;3、雙方《身份證》;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步驟:1、到房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2、到按揭銀行辦理按揭權利(義務)人便更手續。二、按揭貸款已還清的:只需房地產現有者持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離婚證》、《身份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按揭買房離婚時怎麼分,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怎麼處理

這個你最好還是找個專業的律師能跟你更好的分,而且你這樣問具體的情況我們也不瞭解,你最好諮詢律師更安全

新婚姻法關於離婚後房產分割如何規定的問題

婚前父母單方面贈與的部分,屬於你個人財產,婚前你個人按揭的部分也屬於個人財產,而婚後按揭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舉個實際的例子:男性A某的父母為A某按揭買了一套住房,首付為父母支付,按揭部分由A某支付,後來A和B某結婚,婚後半年辦理了房產證,之後,A某和B某感情不好,並牽扯到離婚。但婚還沒離成,A某因車禍身亡。後來B擅自處理該房屋,引起A父母不滿,並對簿公堂

B某認為,房屋是婚後取得產權,應當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有權分得一半,剩下的按照遺產繼承。但法院認定:依照最新的婚姻法相關解釋,房屋的歸屬並不因產權證的辦理時間而變化,房屋系婚前購買,且A的父母有出資證明,因此房屋不能認定為婚後共同財產,其中A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其父母贈與A某個人,因此該房屋屬於A的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但由於A和B在法律上保持著婚姻關係,因此B作為其合法配偶,享有遺產繼承權,A某死亡後留下的房產有其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繼承。最終,A某的父母按照房產價值,支付B某20萬作為補償,B某放棄房屋和其他遺產,拍拍屁股走人。

因此,可以這麼說:第一,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個人財產,除非夫妻間在婚後明確財產贈與或共享,否則即便加了名字,也只能視為個人財產。

PS:新的婚姻法解釋出臺後,很多人驚呼這是公開支持找小三,因為夫妻財產被明確,婚前的部分除非贈與,否則不能認定為共同財產。

第二,婚前出資並按揭部分屬於個人財產,但婚後的按揭以及女方可能對房屋進行裝修或還貸導致女方出資的部分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如:一套房屋價值100萬元,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資30萬首付,男方按照20年按揭貸款,貸款5年後,男方結婚,婚後開始裝修房屋,女方提供了10萬元進行裝修,之後男方按揭15年付清了貸款。此時房子經過折算等,估價150萬

那麼,這套房屋,首先:100萬里有30萬是男方父母婚前贈與男方個人,同時男方婚前按揭5年,這一部分都是為婚前個人財產;而婚後,男方又按揭15年,這時候,由於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這部分按揭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女方提供了10萬元作為房屋裝修,如果未來雙方離異,這部分也要充分考慮

那麼,這一套房產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呢(如果加入女方姓名)?答案:是的,但不是全部

即:婚後按揭15年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婚前的首付和按揭,屬於個人部分。雖然在實際操作中比較難處理,但按照法律確實是這樣處理。

不過如果婚後加了對方姓名,這種情況在實際中很難認定:上面月長石也說過,婚前財產在婚後,如果持有一方同意贈與或與對方共享,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旦添加對方姓名,就很難說清楚這一情況了。

按照目前發生的一些實際案例來看,單方婚前購房,婚後辦證加名,後來發生離婚的情況時,一般法院會綜合考慮實際請款,被添加名字的一方一般不享有房屋產權,但肯定會按照房屋的價值獲得一定補償。

另外,關於一方出軌的問題:夫妻雙方離異時,一方有明顯過錯的,應當對另一方予以補償,夫妻共同財產應不分或適當少分。個人財產的部分並不在這個分割的範圍,但因為過錯的原則,未出軌的一方可以主張補償。

離婚後房產證要更名過戶嗎,如何進行更名過戶呢?

魏國鵬律師解答:您好,很高興解答您對房產過戶的相關諮詢,其實離婚後,對已作出相關處理的房產,應該更名過戶,更名過戶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您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如果不更名過戶,您的房子可能會賣給善意第三人。為了避免日後出現的糾紛,您應該認識到更名過戶的重要性。離婚後房產證是需要更名過戶的,更名過戶程序很簡單,您應持著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協議書中有關於房產所有權歸屬的明確規定,到產權管理部門辦理即可。產權管理部門會按照所有權的分配予以辦理產權變更。您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公安局門牌號碼通知,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更名手續。離婚房產過戶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以上便是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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