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轉非報廢給多少錢?
營轉非車輛報廢 能報廢多少錢啊
報廢多少錢應該跟營轉非沒關係的,都是根據當地的廢舊金屬價格折算的
如果是黃標車的話,今年報廢會有政府補貼的
營轉非車輛提前報廢有補貼麼?如果有的話多少?
如果達到報廢條件並且車審不能過...就只有報廢了.....並沒有報廢補償之類的....不過可以把報廢后的車輛賣給專門收報廢車得地方.......
營轉非轎車報廢補貼多少錢吧
營轉非的車輛報廢期限仍然和營運車輛完全一樣,都是8年強制報廢!因為它的前身仍然屬於營運車輛。07年營轉非的車報廢期限是2015年,從今年開始算起,到2015年這輛車還可以開4年就要強制報廢了。另外補充一點,營轉非的車輛(包括營運車輛)都是無法辦理報廢延期的,到期必須強制報廢!如果逾期沒有報廢的營轉非繼續上路屬於三無車輛,一旦被查處將會收繳車輛,並對駕駛人吊銷駕照並按上限罰款,處罰結果是相當嚴厲的。
營轉非車輛報廢年限
你好!朋友!
機動車使用年限:
1.出租車(小、微型)8年
2.旅遊、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年
3.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 20年
4.微型載貨汽車 12年
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 15年
6.半掛牽引車 15年
7.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 無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營轉非車輛報廢 是否有補貼申領
2009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髮放範圍及標準 財政部、商務部公告2009年第20號 根據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精神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關於發佈〈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2]742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09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車輛補貼範圍及補貼標準公告如下: 一、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註冊登記日期在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車長大於4.8米(含4.8米)、小於7.5米的農村客運車輛,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0000元人民幣。 符合上述補貼範圍的老舊汽車車主,可按有關規定,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運輸管理部門出具的意見、《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等憑據申請補貼資金。 二、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註冊登記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間的下列車型: 一是車長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座人數(包括駕駛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載客汽車, 補貼標準為每輛車5000元人民幣; 二是車長9米以上(含9米)且當年更新的汽車排放標準符合國三階段要求(北京當年更新的汽車排放標準符合國四階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5000元人民幣; 三是不足9米且當年更新的汽車排放標準符合國三階段要求(北京當年更新的汽車排放標準符合國四階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0000元人民幣; 四是總質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載貨汽車及準牽引總質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半掛牽引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5000元人民幣。沒有動力裝置的全掛車、半掛車不屬於補貼範圍。 符合上述補貼範圍的老舊汽車車主,可按有關規定,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有效身份證明和更新車輛購車發票等憑據申請補貼資金。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營改非的車報廢給多少錢
你好,這是以車的重量來計算的。出租車的話就1000元左右。希望能幫到你
營轉非車輛報廢時間是多長?
所謂“營轉非”,對機動車輛而言,就是指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特別提醒大家---不要認為出租轉非和營轉非是非營運哦,這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我們拿一輛轎車來說,如果該轎車是1999年登記的,如果他是非營運那麼他的強制報廢期限為2099年相當與無限時間,如果他是出租轉非,那他的強制報廢期限就是2007年了,如果是營轉非則為2009了,出租轉非的車輛和出租客運的車輛的報廢年限是一樣的,別看這個車子的狀況如何的好.哪怕就是隻開了一天的出租車,那麼到了8年就必須報廢!
其次您就需要車主給您提供關於車輛的一些信息了,機動車行使證(可以知道車號,使用性質,車輛類型,等基本信息),機動車登記證書 (登記證書編號,車輛詳細參數,車輛過戶,轉移,抵押,等一些歷史信息.和其他基本信息.)
您可以根據車主給您提供的這些信息到車主所在地的機動車管理部門去查詢車輛的狀況。好了,車主給你提供這些東西了,我去車輛管理所查什麼呢?您要去查查看車輛是否是事故車輛,是否是法院查封車輛,是否有被盜搶嫌疑.檔案是否齊全,是否審驗過.有沒有違章信息(闖紅燈).
當然,在您過戶的過程中車輛管理部門就會做這些必要的檢查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也不會同意您過戶的申請的.
這些都完成了,您就可以看看您的車了,看看這個車的車況如何(建議您找一個懂這方面技術的朋友去看看),如果車輛買回來還要大修的話就不划算了~~
如果你還不明白,就介紹給大家一個相關的詳細案例,以使大家增進了解這方面的相關知識:
(一)
2004年5月,家住鄭州市區的劉某到舊機動車交易市場買車,最終看中了一輛鄭州拍照的桑塔納轎車。劉某與賣車人黑某(看姓就夠黑的)商量買車事宜,雙方簽訂買賣協議一份,約定“黑某將桑塔納轎車轉讓給劉某,價格為32000元。車款兩清後,此協議立即生效!此車售出,概不退回!”同時,晁某保證該車不是營運車輛,如果是營運車輛,退回原車款,並在買賣協議的備註欄註明。協議簽訂後,劉某即將車款32000元交付黑某,黑某則將桑塔納轎車及該車行駛證、購置附加費完稅證、代碼證等一併交付劉某。
過了幾天,劉某去辦理過戶手續,發現這輛桑塔納轎車1996年7月購得後在車管所登記為“營運車輛(出租車)”,2003年初夏該車曾經發生交通事故,後轉為非營運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營轉非”,強制報廢期到2004年7月4日止。剛買的車只有2個月的使用期,感覺上當受騙的劉某找到晁某要求退款,在交涉無果的情況下,劉某於2004年12月底向法院起訴,請求退車,黑某返41600元。黑某辯稱,當時賣車時,劉某未提出任何車輛手續問題,現在時隔幾個月才提出營運車問題要求退款,缺乏法律依據,要求法院駁回劉某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後認為,劉某與黑某間的車輛買賣協議合法有效。雙方在協議中關於“黑某保證不是營運車輛。如果是營運車輛,退回原車款”的約定,其實質和目的是關於該車報廢時限的一種約定。國家關於汽車報廢有關標準明確規定:“營運車輛報廢年限為8年,到期必須強制報廢;非營運車輛報廢年限為10年,到期後經檢測性能良好的,可以繼續上路行駛。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報廢。”黑某所賣轎車的使用性質為“營轉非”,報廢的規定年限等同於營運車輛,故黑某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退還劉某購車款。由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黑某在本判決生效10日內返還劉某購車款32000元,屆時劉某將桑塔納轎車返還晁某;訴訟費1900元,由黑某負擔。
在此,特別提醒二手車購買者,在簽訂協議和付款......
2017年營轉非年限報廢新規定
2016年營轉非車輛報廢年限規定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1、小型載客汽車,使用性質為出租營轉非,排氣量大於1升(含)的,強制報廢年限為8年;
2、小、微型載客汽車,使用性質為出租營轉非的,排氣量小於1升的,強制報廢年限為6年。
上述車輛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期標準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報廢,並及時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不能繼續使用。
2016年營轉非車輛報廢補貼標準
營轉非車輛分為貨車和客車兩種,載貨汽車又分為大型、中型、輕型、微型四種,他們的補貼標準分別是: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
載客汽車分為大型、中型、輕型、微型四種,他們的補貼標準分別是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
我是營轉非車輛 強制報廢時間是15年 提前報廢有沒有補貼????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廠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週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註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後,不得辦理註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營轉非捷達,不是自己的戶,到了報廢日期,車還能開,還能賣多少錢?這樣的報廢車一般怎麼處理?
這樣的車事很多,不建議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