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檔案怎麼交接?

General 更新 2024-11-12

辭職後的個人檔案怎麼處理?

檔案不能放在自己手中,否則,你以前的工齡就無法計算了,將耿辦不了退休。你可以將檔案轉戶口所在地社保所辦失業,領取失業金,或享受國家優惠政策。你也可以將檔案轉戶口所在地職介中心自己交保險,那樣的話,你的保險不會斷。

從單位辭職後檔案怎麼處理

國家對檔案的管理有明確規定,檔案不能自己保管,必須交單位或社會機構保管。換句話說,單位這麼做違規,一般情況下,沒有接收單位開出的檔案接收函,單位不能將檔案交到個人手裡。

你現在可以自己委託當地的人才市場保管檔案,繳納保管費,每個月10-20元左右。

你也可以讓單位出具委託協議,將你的檔案放在人事局或者勞動局。這個你要先了解清楚這兩個局是否接受你的檔案,或者按常他們的要求辦理檔案存放手續。

公司辭職後,檔案如何處理?

你可以諮詢一下公司的人事部,一般情況下,檔案事宜人事部會給解決的,看來你的檔案回勞動局的可能性大。

員工離職單位留存的合同隨檔案走嗎

辭職後用人單位有權扣留離職員工檔案嗎?

核心提示:辭職後用人單位有權扣留離職員工檔案嗎?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辭職後用人單位有權扣留離職員工檔案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所以,用人單位無權扣留離職員工的檔案。

法律快車編輯溫馨提示: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企業以員工在離開公司時不補交培訓費、不退住房、未繳納違約金等各種藉口為由扣留員工的檔案不放,並且不給當事人辦手續,殊不知企業採取的這一做法並不合法。

如果員工拒絕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企業的損失,用人單位應該通過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等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員工離職,不辦理交接手續怎麼辦?

應該給該員工發一份限期返崗通知書,如果未限期返崗就發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這樣即使有什麼糾紛,公司也有一定證據 查看原帖>>

辭職後檔案問題

推薦我編輯國內辭職資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

★ 關於工資問題的論述: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如不按時足額發放的,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對此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

人力資源部如何規範離職工作交接管理?

案例解析:結合本案例中的情況,公司在離職管理時,做了溝通和協商,慰留了部分員工。但是,由於工作交接不規範,導致公司的實物資產交接不到位,工作交接不到位(工作任務交接,工作資料交接),所以人力資源部可以通過規範離職工作交接來解決本問題,把員工離職交接按照審批權限分為:離職申請審批,離職交接審批,出勤和工資核算審批三個部分。離職申請審批,主要是確認是否同意離職,以及離職交接時間;離職交接審批,可以按照部門來進行審批,確保工作交接和實物資產交接無遺漏,做好公司的實物資產歸公,工作事項,工作資料交接給崗位的繼任者,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出勤和工資核算審批主要是確認上班的時間,工資核算的數額。

請問辭職應該找公司什麼部門,辭職程序是什麼,走的時候應該帶走哪些文件檔案之類的,之後怎麼處理?

離職找人事部。

如果你擔任的是比較重要的職務,那首先要找到你所在部門的領導,遞交辭職信。(如果是一般作業員之類的,可以直接向領導說明,不用寫信了)

得到批准之後到人事部門填寫離職申請書(具體流程各個公司不同,你們的人事部門會向你說明清楚的。)

一般來說,你現有的文件是全部要交給你離職後的接班人的。如果你從事的是跟技術,財務有關的事情,手上的資料最好是不要帶走,以後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一些客觀的企業培訓資料(如品質觀念,指導方法類得資料)是可以帶走,以後也能用到的。

供後最重要的就是五險一金了。

社保這些手續一定要辦好,不然你換工作會很麻煩。叫企業開離職證明,到社保局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希望能幫到你!

從原單位辭職後檔案移交至現單位,現單位如把交的檔案丟了,怎麼辦呢?

如果現單位把檔案丟失的,那麼找公司人事部辦理的人員,要求重新給你建檔案,或者仔細找檔案。

離職員工檔案怎麼存放用什麼材料和個人的保險自己如何交那

把個人的全部檔案放到當地人才檔案中心存放。一般24元/年保管費。各種保險可以按照中心給予的檔次自己選擇繳納多少,中心會給你開戶辦卡,你每月到指定的銀行存入該繳納的保險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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