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固定資產有哪些?
對於租入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
融資租賃時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支付租賃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租賃期滿,取得所有權時
借:固定資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租入後登記備查,支付費用時
借: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製造費用)
貸:銀行存款
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租金的會計分錄是什麼
(1)預付租金
借:預付賬款——租賃公司 貸:銀行存款
(2)確認本年租金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租賃公司
(3)確認本年租金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租賃公司
(4)年底確認本年租金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預付賬款——租賃公司
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分錄
你們是經營租入,按企業會計準則,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不是你們的固定資產,不能做為你們的固定資產入賬。
你只做租金,要對方開租賃發票給你們,你做
借 相關費用科目
貸 其他應收款
正規的做法,雙方還需要簽訂抹帳協議,寫明用租金抵消債務。
租入固定資產登記薄屬於什麼賬薄
不知道你是經營性租入還是融資性租入,若是前者就不能算作你公司的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直接把它放入當期損益,若是融資租入,發生的費用放入在建工程,租賃期滿後把在建工程結轉到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即可。
關於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
租賃分為兩種。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
經營租賃就是普通的出租。就不解釋了。。
融資租賃的目的在於融資。如果不融資,就用普通的經營租賃就好了。
什麼是融資,最簡單的理解就是你的資產和負債增加,同時支付利息。。例如貸款、借款、發債券等等。。銀行存款增加,負債增加,所有者權益不變,同時每月支付利息。
融資租賃,就是一段時間內,你的資產增加(融資固定資產),同時負債增加(長期應付款),並支付利息費用。。
而你的租金實質上是,你負債的利息和長期應付款的分攤。
具體計算公式,還是建議參考一下中級財務會計或者註冊會計師會計科目參考書。或者會計準則。因為分為很多種情況(到期固定資產是否歸還、到期固定資產以公允價值出售、到期固定資產以低於/高於固定資產公允價值出售),每種情況計算公式有區別的。
經營租入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有什麼區別
經營性租入是臨時租入,資產所有權不屬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仍屬於租出單位。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指採用融資租賃辦法租入的機器設備。根據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工業、農業、施工、商品流通、運輸、金融、保險等企業對於融資租入的機器設備,應作為企業增加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在“固定資產”科目中設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二級科目進行核算。融資租入機器設備在安裝調試完畢交付使用時,應將其購置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作為機器設備原值,記入“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的借方和“長期應付款”科目的貸方,作為負債進行會計處理。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時,應按受益對象將其記入生產成本或管理費用。簡單的說就是資產的所有權歸屬不同
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是否需要計提折舊?
不用計提折舊,
因為它本來就不是你帳上的資產嘛,出租方的資產,由出租方計提折舊。
誰能幫解釋下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或租出固定資產是什麼意思?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或租出固定資產是與融資租賃相對應的,他們之間的區別在於租入或租出的固定資產到期後的處理方式的不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到期川的資產的所有權不會發生轉移。租入方只有使用權,固定資產並不屬於租入方,因此租入方不需要計提折舊,由產權方對其進行管理,計提折舊。而以融資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滿後可以取得固定資產的所有權,等同於變相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出租方相當於分期收款出售資產,因此產權方不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指的是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按會計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該項租賃需要確認為一項資產。
融資租賃的判斷標準為:
在租賃期屆滿時,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賃協議中已經約定,或者根據其他條件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斷,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會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那麼該項租賃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合理地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這裡的“遠低於”指“小於等於25%”。3.租賃期佔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這裡的“大部分”掌握在租賃期佔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75%以上(含75%,下同)。需要注意的是,這條標準強調的是租賃期佔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的比例,而非租賃期佔該項資產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如果租賃資產是舊資產,在租賃前已使用年限超過資產自全新時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時,則這條判斷標準不適用,不能使用這條標準確定租賃的分類。例:一項資產的總使用年限為10年,已經使用8年,現在尚可使用年限為2年,租賃期為2年,如果按融資租賃的判斷標準來看,租賃期佔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100%,已經超過了90%,但它是屬於舊資產,不屬於融資租賃。4.就承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這裡的“幾乎相當於”掌握在90%(含90%)以上。例: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為100萬元,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為95萬元,計算現耿的比例為95%,則可以判定為這項租賃為融資租賃。前面2、3、4三個判斷標準都給了具體的比例。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這條標準是指租賃資產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資產型號、規格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專門購買或建造的,具有專購、專用性質。這些租賃資產如果不作較大的重新改制,其他企業通常難以使用。這種情況下,該項租賃也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為其公允價值和長期應付款現值加上初始直接費用中的較小者。需要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屬於資產嗎
融資租賃相對經營租賃而言,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會計處理政策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企業所得稅處理政策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五十八條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在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業務中都按企業固定資產進行處理,但在資產初始成本計量、折舊計提等方面還存在著一定差異,納稅人在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應根據稅收會計差異,進行納稅調整。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把握:
一、融資租賃方式確認
會計上按照租賃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歸屬程度,將租賃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第六條規定: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3)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佔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稅法上未對融資租賃概念進行專門規定,對租賃方式劃分和對融資租賃方式確認,應與《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是一致的。
二、固定資產初始成本計量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第十一條規定,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在稅務處理上,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款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會計準則中,考慮融資租賃付款資金時間價值,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體現會計核算準確性,更符合融資租賃資產實際價值;而稅法不考慮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而是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作為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按歷史成本原則,體現稅法規範性。
在租賃資產初始成本計量方式選擇上,會計上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體現會計核算謹慎性原則,不高估資產;而在企業所得稅中,則按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依次選擇,更注重相關數據可靠性。
三、未確認融資費用處理
會計上,《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第十五條規定: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承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費用。
稅務上,按《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款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計稅基礎不計算現值,即會計上“未確認融資費用”已包含在稅法計稅基礎之內,並在其使用期間內以計提折舊的方式實現稅前扣除的。所以,對於會計上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額,稅法上不再允許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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