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曹是什麼官職?

General 更新 2024-12-27

神探狄仁傑裡法曹和銀曹是什麼官職?

決曹掾、史:決曹,又名賊曹、法曹,相當於縣公安分局+縣人武部,掌管一縣的社會治安和民兵訓練。功曹掾為正職(百石俸),功曹史為副職(斗食俸)。由縣令、長直接聘任。

銀曹相當於財政局長

在日本,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總稱為“法曹”,被譽為“法制建設上的三根支柱”。三者的地位甚高但對其資格的要求也很嚴,要進入“法曹”的行列,必須經過專門的培訓,並通過國家考試。

宋朝時期法曹官幾品又是什官

宋朝的官品比較混亂,在縣一級,司法是知縣管的,知縣最低從八品;在州府一級,有的設置司法參軍,從從八品下到從七品下不等;再往上就是到了差遣了,路一級叫“提點刑獄公事”,即所謂的提刑官,最低也是個從五品。再往上就到了大理寺了

錄曹是什麼官

“曹”的”本義為“救濟糧”、“糧草”、“飼料”,轉義為“吃糧之人”、“庶人”,再轉義為“庶務”。

“曹”後來指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或部門。例如:曹幹(官署中的幹事人員);曹掾(泛指一般官員);曹務(古代官署中分類所管理的事務);法曹(唐、宋地方司法機關)。

西漢成帝置尚書五人,一人為其長,稱僕射,餘四人分四曹辦事。東漢尚書增至六曹。魏、晉時迭時增減,最多時達三十五曹,而尚書僅五六人,乃以一尚書轄數尚書郎,尚書郎各主一曹。此即“五曹尚書”“六曹尚書”之由來。此曹後演為部,六曹尚書即六部尚書。尚書郎所主之曹,即以後部內之司。地方州郡亦有曹,如戶曹、賊曹等,略當近現代機關之科。隋文帝開皇三年(583),詔佐官改“曹”為司,如司戶、司法等。此後地方政府不再用“曹”。

長史文案主薄法曹這些官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官

刺史相當於省委書記,司馬相當於地方駐軍司令,長史相當於省委祕書長,主簿相當於省委祕書,法曹相當於檢察廳長。

狄仁傑是什麼官職

狄仁傑出生於一個官宦之家。祖父狄孝緒,任貞觀朝尚書左丞,父親狄知遜,任夔州長史。狄仁傑通過明經科考試及第,出任汴州判佐。時工部尚書閻立本為河南道黜陟使,狄仁傑被吏誣告,閻立本受理訊問,他不僅弄清了事情的真相,而且發現狄仁傑是一個德才兼備的難得人物,謂之“河曲之明珠,東南之遺寶”,推薦狄仁傑作了幷州都督府法曹。

唐高宗儀鳳年間(676——679年),狄仁傑升任大理丞,他剛正廉明,執法不阿,兢兢業業,一年中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涉及到1.7萬人,無冤訴者,一時名聲大振,成為朝野推崇備至的斷案如神、摘奸除惡的大法官。為了維護封建法律制度,狄仁傑甚至敢於犯顏直諫。儀鳳元年(676年),武衛大將軍權善才因誤斫昭陵柏樹,仁杰奏罪當免職。高宗令即誅之,仁杰又奏罪不當死。帝作色曰:“善才斫陵上樹,是使我不孝,必須殺之。”左右矚仁杰令出,仁杰曰:“臣聞逆龍鱗,忤人主,自古以為難,臣愚以為不然。居桀、紂時則難,堯、舜時則易。臣今幸逢堯、舜,不懼比千之誅。昔漢文時有盜高廟玉環,張釋之廷諍,罪止棄市。魏文將徙其人,辛毗引裾而諫,亦見納用。且明主可以理奪,忠臣不可以威懼。今陛下不納臣言,瞑目之後,羞見釋之、辛毗於地下。陛下作法,懸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豈有犯非極刑,即令賜死?法既無常,則萬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變法,請從今日為始。古人云:‘假使盜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之?’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殺一將軍,千載之後,謂陛下為何主?此臣所以不敢奉制殺善才,陷陛下於不道。”帝意稍解,善才因而免死。

不久,狄仁傑被唐高宗任命為侍御史,負責審訊案件,糾劾百官。任職期間,狄仁傑恪守職責,對一些巧媚逢迎,恃寵怙權的權要進行了彈劾。調露元年(679年),司農卿韋弘機作宿羽、高山、上陽等宮,寬敞壯麗。狄仁傑上奏章彈劾韋弘機引導皇帝追求奢泰,韋弘機因此被免職。左司郎中王本立恃恩用事,朝廷畏之。狄仁傑毫不留情的揭露其為非作歹的罪行,請求交付法司審理。唐高宗想寬容包庇王本立,狄仁傑以身護法:“國家雖乏英才,豈少本立輩!陛下何惜罪人以虧王法。必欲曲赦本立,請棄臣於無人之境,為忠貞將來之戒!”王本立最終被定罪,朝廷肅然。後來,狄仁傑官遷度支郎中,唐高宗準備巡幸汾陽宮,以狄仁傑為知頓使,先行佈置中途食宿之所。幷州長史李衝玄以道出妒女祠,徵發數萬人別開御道。狄仁傑說:“天子之行,千乘萬騎,風伯清塵,雨師灑道,何妒女之害耶?”,俱令作罷,免除了幷州數萬人的勞役。唐高宗聞之讚歎說“真大丈夫矣!”。

武則天垂拱二年(686年),狄仁傑出任寧州(今甘肅寧縣、正寧一帶)刺史。其時寧州為各民族雜居之地,狄仁傑注意妥善處理少數民族與漢族的關係,“撫和戎夏,內外相安,人得安心”,郡人為他勒碑頌德。是年御史郭翰巡察隴右,寧州歌狄刺史者盈路,郭翰返朝後上表舉薦,狄仁傑升為冬官(工部)侍郎,充江南巡撫使。狄仁傑針對當時吳、楚多淫祠的弊俗,奏請焚燬祠廟1700餘所,唯留夏禹、吳太伯、季札、伍員四祠,減輕了江南人民的負擔。垂拱四年(688年),博州刺史琅琊王李衝起兵反對武則天當政,豫州刺史越王李貞起兵響應,武則天平定了這次宗室叛亂後,派狄仁傑出任豫州刺史。當時,受越王株連的有六、七百人在監,籍沒者多達5000人。狄仁傑深知大多數黎民百姓都是被迫在越王軍中服役的,因此,上疏武則天說:“此輩鹹非本心,伏望哀其詿誤。”武則天聽從了他的建議,特赦了這批死囚,改殺為流,安撫了百姓,穩定了豫州的局勢。其時,平定越王李貞的是宰相張光弼,將士恃功,大肆勒索。狄仁傑沒有答應,反而怒斥張光弼殺戮降卒,以邀戰功。他......

土曹是什麼官

應該是中國古代地方工程部門主管

請參考

漢代宰相下屬"十三曹" 即:西曹(府吏署用) 奏曹(奏章) 東曹(兩千石官員任免) 戶曹(祭祀) 詞曹(詞訟) 法曹(交通部,郵驛科程) 尉曹(運輸) 賊曹(盜賊) 決曹(罪法) 兵曹(兵役) 金曹(錢幣) 倉曹(糧食) 黃閣(總務主任)

為什麼漢朝的官職很多有曹字

“曹”的”本義為“救濟糧”、“糧草”、“飼料”,轉義為“吃糧之人”、“庶人”,再轉義為“庶務”。

“曹”後來指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或部門。例如:曹幹(官署中的幹事人員);曹掾(泛指一般官員);曹務(古代官署中分類所管理的事務);法曹(唐、宋地方司法機關)。

西漢成帝置尚書五人,一人為其長,稱僕射,餘四人分四曹辦事。東漢尚書增至六曹。魏、晉時迭時增減,最多時達三十五曹,而尚書僅五六人,乃以一尚書轄數尚書郎,尚書郎各主一曹。此即“五曹尚書”“六曹尚書”之由來。此曹後演為部,六曹尚書即六部尚書。尚書郎所主之曹,即以後部內之司。地方州郡亦有曹,如戶曹、賊曹等,略當近現代機關之科。隋文帝開皇三年(583),詔佐官改“曹”為司,如司戶、司法等。此後地方政府不再用“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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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朝的刺史,司馬,長史文案主薄法曹這些官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官

刺史相當於省委書記,司馬相當於地方駐軍司令,長史相當於省委祕書長,主簿相當於省委祕書,法曹相當於檢察廳長。

武則天時代的文官制度比如,刺史是管什麼的,長史是管什麼的,銀曹,法曹等等

從武則天鐵血統治結束到唐玄宗開元盛世到來這八九年的歷史,毫無疑問,這是綿長的近三百年的唐朝歷史上的一段波谷,但也是盛世華章到來之前的一段充滿陰謀、鮮血與希望的前奏。這是中國歷史上極其不同尋常的一段歷史,這是一段上層統治飄搖動盪的時代,這是一個數名女子在政壇上先後閃亮登場的紅妝時代。

在這八年多的時間裡,一共爆發了五次宮廷政變,兩個皇帝(武則天、唐殤帝)被迫退位,一個皇帝(唐中宗)死得不明不白,還有一個皇帝(唐睿宗)被逼無奈當了太上皇,可謂有唐歷史上宮廷最動盪的一段時光。

武則天的成功顛覆了只有男人才能當皇帝的傳統觀念,也刺激了一批宮廷女性的政治野心。那些曾經在她身邊生活過,目睹了她驚人成功的女性都把她當成了自己的楷模,都如飛蛾撲火一般,前仆後繼地追逐著最高權力。在這些宮廷女性中,有四個人最為著名。她們是武則天的兒媳韋皇后,武則天的孫女安樂公主,武則天賞識提拔的才女上官婉兒,還有,武則天的女兒太平公主。遍觀中國歷史,從來沒有哪個時期有如此多的女性同時投身激烈的政治角逐,所以,這是一個空前絕後的紅妝時代。

南朝宋人虞通之在其所著《妒記》中講過一則有趣的故事:東晉謝安的妻子劉夫人生性嫉妒,不許謝安納妾。謝安的子侄都很替他不平,有一天相約來勸劉夫人。怎麼勸呢?他們在劉夫人面前大談《詩經·螽斯》一篇。《螽斯》不是通過昆蟲螽斯的擅長生育來讚美文王的妻子不嫉妒,所以文王才能子孫成行嗎?劉夫人聽來聽去,明白孩子們的意思了,就問:這首詩是誰寫的呀?孩子們回答:周公寫的。劉夫人笑著說:周公是個男人,自然這麼說,如果讓周姥寫,恐怕就不會這麼說了!其實,就唐朝,乃至從古到今的整個中國社會而言,無論制禮作樂還是講經修史,不都是”周公”而非”周姥”嗎!正因為有這樣的文化傳統,所以當我們在史冊中看到魏元忠激烈地反對安樂公主當”皇太女”時,會視他為忠臣烈士;而看到祝欽明主張讓韋皇后充當祭天亞獻,則斥之為奸佞小人。甚至,這個擁有皇太女和亞獻皇后的時代,也被我們稱為亂世,打入另冊。

然而,所謂亂世,不正是異端思想的發源處嗎?在武則天成功打破女子不得稱帝的規則後,更多的女性認為,女人和男人一樣,也可以擁有公權力。唐中宗一朝,垂簾聽政的韋皇后上表,請求所有不因為丈夫或兒子的功勞而獲得封爵的婦女,都可以把封爵傳給子孫;與此同時,姝秀辯敏的安樂公主則要求中宗立自己為皇太女!也許,無論是韋皇后還是安樂公主,都只是想追蹤武則天的足跡成為女皇,但是,從思想史的角度看,這卻是一些顛倒乾坤的要求。韋皇后的請求意味著,女性可以傳授政治權力;而安樂公主的要求則意味著,女性也可以繼承政治權力!這樣的要求,其實是想把武則天的超常發揮常規化;這樣的想法,也不啻是中古中國的男女平權宣言!

如果女皇成為可能,那麼,女性入朝為官不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麼?聰明如上官婉兒,未嘗沒有這種想法。中唐詩人呂溫寫過一首《上官昭容書樓歌》,詩的起首便是:”漢家婕妤唐昭容,工詩能賦千載同。自言才藝是天真,不服丈夫勝婦人。”婉兒號稱”內宰相”,然而,內外之間的界限一定就如此嚴格嗎?

毫無疑問,韋皇后等人的女性意識與她們的政治企圖緊密相關,但這並不代表女權本身的虛妄。事實上,一個與唐代的社會現實相違背的普世價值—男女平權觀念正隱藏在醜惡的政治鬥爭中。同樣弔詭的是,也正是政壇紅妝們的理想與奮鬥使得當時的政治鬥爭更加醜惡。

假如她們成功了又如何呢?雖然人們常說歷史不容假設,但我還是忍不住玄想。我覺得,歷史曾經有多種可能,就像人生也可能有多種際遇一樣,人類所作出的一切選擇,都只能是實然而非必然。但是無論如何,有選擇......

唐代的“法曹”是什麼意思?

南詔隋唐時期:

在今雲南地區錯雜散居著許多部落,名號繁多。就種族來說,主要有白蠻和烏蠻。從七世紀初葉到中葉,烏蠻部落不斷向洱海地區遷移,它們征服了當地的白蠻,建立了六個詔。烏蠻稱王為詔,六詔就是六個王國。南詔王姓蒙,始祖叫蒙舍龍。公元653年,舍龍子龍獨邏開始建詔,並依附於唐朝。到南詔王皮邏閣時,漸次消滅了其他各詔,建立了統一的南詔國,定都太和城(大理市南)。自唐玄宗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冊封皮邏閣為雲南王起,到唐昭宗天覆二年(公元902年)鄭氏建立大長和國止,南詔在西南地區立國160餘年。南詔王是一國的最高統治者。其下設有清平官6人以襄理政務,相當於宰相。大將軍12人,參議決定軍政大事。清平官中有1人為內算官,兩人為副,代理南詔王判押處置文書。《舊唐書;南詔蠻傳》載,異牟尋時,以鄭回為清平官,“事皆諮之,秉政用事。餘清平官5人,事回卑謹。或有過,回輒撻之”。此外,還有外算官2人,由清平官或大將軍兼領,負責處理“六曹”事務。“六曹”是兵曹、戶曹、客曹、法曹、士曹、倉曹,主管境內實際政務。九世紀以後,“六曹”擴大為“九爽”,“九爽”的職掌,據《新唐書;南詔傳上》記載是:幕爽主兵,琮爽主戶籍,慈爽主禮儀,罰爽主刑法,勸爽主官民,厥爽主工作,萬爽主財用,引爽主客,禾爽主商賈。所謂“爽”,就是唐朝中央行政機構“省”的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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