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是幹部嗎?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公務員和幹部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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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不一定是幹部,但是幹部的一半都是公務員,而且是先多得公務員再做幹部,有個順序的,感謝您對中公網校網站的支持與關注,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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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是國家幹部嗎

國家幹部是國家公務員,但國家公務員不一定是國家幹部,只有公務員中領導職務才是國家幹部!

事業幹部和公務員有什麼區別?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事業單位是我國特有的,它的劃分方式較多。有按經費來源劃分,按編制管理劃分,按組織機構劃分等等。按照經費來源劃分,如上面各位所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按照組織機構劃分可分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機構。其中,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構、國家行政機構、國家司法機關、黨派組織、人民政治機構;事業單位包括:農、林、水利、氣象事業單位、文教衛生事業單位、科學研究事業單位、勘察設計事業單位、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城市公用事業單位、交通事業單位等。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規定,國家行政機構(即國務院、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職能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各職能管理機構)的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國家權力機構、國家司法機關、黨派組織、人民政治機構的人員參照實行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一般不要求實行公務員管理,但伐有個別事業單位參照實行公務員管理。如果說,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的人員有什麼區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工作性質方面,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性工作,或者說是非營利性的工作。二是工資收入方面,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發放,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約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一般來說,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比公務員高。三是保險福利方面,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一般來說,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四是用人方面,公務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辭職等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而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等是按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但事業單位對人員的管理權限要大一些。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政府機關的幹部身份都是公務員嗎?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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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005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5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公佈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即,公務員必須符合三個條件:履行公職、行政編制、財政工資。

這些人員一般是各級黨委、政府、人大、政協、人民團體、民主黨派機關和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中的具有行政編制和幹部身份的公職人員。

另外,根據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這些人員一般叫參照管理人員,其所在單位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在實際工作中,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沒什麼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法中這條的備受推敲的規定,首次明確了列入公務員範圍得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即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此外,公務員法還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保留了“參照管理”的形式,即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公務員起草領導小組副組長、人事部副部長侯建良表示,這樣規定有利於保持各類機關幹部的整體一致性,有利於統一管理,也有利於黨政機關之間幹部的交流使用,同時也參照了國際通行做法。

關於公務員法與法官法、檢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的關係,根據立法法關於同位階法律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規定,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履行職責的特殊要求,除適用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外,仍可適用有關法律規定。

我國公務員包括下列工作人員:一 中國共產黨機關的工作人員 二 人民代表大會機構的工作人員 三 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四 政協機關的工作人員 五 審判機關的工作人員 六 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 七 民主黨派機關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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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是什麼?國家幹部又是指什麼?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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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與國家幹部是同等概念嗎?

國家公務員是指國家行政機關,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這是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確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法》規定,我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真正具備公務員身份並不是所有黨政機關。黨政機關裡的工作人員有幹部身份、工人身份,幹部身份裡分行政編制、事業編制,而公務員就是黨政機關裡具有幹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編制的一部分人.但具有行政編制的也未必全是公務員。

黨政機關的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就不是公務員,裡面相當一部分人只是具有幹部身份卻是事業編制或事業編、行政崗。

事業編制的雖然是幹部,但不是公務員,行政編制的也不一定是公務員;真正的公務員只是具有行政編制的一部分。因此說,公務員隊伍是一個數量不是很大的隊伍。

什麼是公務員?

在西方國家,“公務員”一般是指通過非選舉程序而被任命擔任政府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公務員一詞最早譯自英文“civil servant”,其原意是“文職人員”。英國的公務員一般是指政府中常務次官以下的所有的文職人員。他(她)們經公開考試擇優錄用,不與內閣共進退。經選舉或政治任命的工作人員不是公務員。法國從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公職人員統稱為公務員。包括三大類:一類是國家公務員;另一類是地方公務員;還有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務員。德國的公務員包括一般職公務員和特別職公務員。前者適用於聯邦公務員法;後者不適用聯邦公務員法,如總理、國務祕書、部長等。日本的公務員分為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這兩類公務員又有“一般職”和“特殊職”之分。一般職公務員經公開考試優錄用產生;特殊職公務員經選舉或政治任命產生。前者適用公務員法,後者不適用公務員法。美國公務員的念概念界定複雜,與公務員含義較相近的是“政府僱員”。大致包括職類公務員、非職類公務員和軍事人員三部分。

我國1993年制定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建立了公務員制度。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在我國,國家公務員是指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的規定,我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隊伍界定:我國的幹部身份很複雜。公務員隊伍的確和一些網友所說,其實公務員隊伍是一個相對並不是十分龐大的隊伍。很多人都把事業單位和具有一定行政職能企業的工作人員收入作為公務員收入比較高的論據,因此,我就把他們全列進來了。

在我國真正具備公務員身份也並不是所有黨政機關。黨政機關裡的工作人員也有幹部身份、工人身份,幹部身份裡分行政編制、事業編制,而公務員就是黨政機關裡具有幹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編制的一部分人,具有行政編制的也未必全是公務員。

也就是說我們看到的,比如說史志辦(政府)、黨史研究室(黨委)、考試辦、編辦、人才交流中心、畢業生分配辦(人事局)、電教中心(組織部)等這些部門都是黨政機關的下屬事業單位,這裡的工作人員肯定不是公務員。再就是政府辦、組織部、財政局、人事局這些具有明顯黨政機關特徵裡的工作人員也未必全部是公務員,裡面相當一部分人只是具有幹部身份,是事業編制,事業編、行政崗。就是領導幹部裡面也未必全部是公務員,大家一注意就能明白,看組織部或政府的紅頭文件任命書裡,凡是任命的,一般是公務員,而聘任,則肯定不是公務員。就這麼說吧,類似財政局、人事局、經貿局、環抱局這樣具有典型性特徵的行政機關,真正具有公務員身份也就是所有工作人員的40%—50%。

......

考公務員必須是幹部身份麼

不是的。

報考公務員需要幹部身份嗎

你問的這個問題說明你對公務員招考了解的太少了,在大學裡也沒關注過公務員考試! 就你目前的情況,我想說如下幾點:第一明確的告訴你,公務員考試現在不需要任何的幹部身份,以後也不會需要,只要你符合要求就可以了,比如:學歷至少是大專、年齡35週歲以下、專業也有一定的要求,當然也有專業不限的、對工作的年限也有要求,當然也有要求是應屆畢業生的! 第二你現在的工作,還是要認真的去做,當下的工作不是很好找,或許對你來說很容易。考公務員只能是騎馬找馬,你今年考,並一定就能考的上。考公務員最好是報著“考上不喜,考不上不憂”的樂觀心態,考公務員應該當作副業來搞。特別是對你這個剛畢業的娃子,目前社會上考公務員的大軍成千上萬。 第三至於你上的這個公司怎麼規定的就不知道了! 個人觀點,祝你成功!

副科級幹部屬於幹部身份麼

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級幹部一般是屬於幹部身份的,但亥業單位的副科級幹部不一定是屬於幹部身份。

幹部身份是在原來計劃經濟體制下人事管理的一種制度,一直沿用到今天。現在大部分的單位都在弱化這一概念。但在某些情況下還有用處。比如報考公務員,一些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招聘、錄取。如果沒有幹部身份就會有一系列的麻煩,甚至可能無法到該單位工作。還有一些職稱的認定、評定,工齡的審核等也與此有關。

幹部身份的來源一般有以下一些途徑:

(一)國家計劃內大中專畢業生(以報到證為標誌,包括計劃內統招、定向、自費、委培)。

(二)在2001年以前經地、市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錄用為國家幹部的人員(以《錄用幹部審批表》為標誌)。

(三)軍隊轉業幹部(以軍隊任職/轉幹材料以及《軍隊轉業幹部審批表》為標誌)。

(四)在解放前參加革命的擔任幹部職務的人員(以相關檔案材料為標誌)。

(五)在解放初自然形成的幹部(以任職材料為標誌)。

(六)經公務員考試錄用為公務員的原不具備幹部身份的人員(以《公務員錄用審批表》為標誌)。

(七)被轉為公辦的原民辦教師(以民辦轉公辦審批表為標誌)。

(八)在70年代末經地方革命委員會批准招錄的教師(以教師錄用審批表為標誌)。

凡是沒有經過以上程序,那麼你就不具有幹部身份,你即便是自學取得博士學位也是個工人身份。

機關單位公務員的副科級幹部是屬於國家職務序列中領導職務的最低一級,包括: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下屬部門所屬科室的副職幹部;各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下屬部門的副職幹部,以及法院、檢察院下屬部門的正職幹部;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人大、政府(辦事處)、政協的副職幹部,以及法庭、檢察室的正職幹部。

《公務員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第十七條規定: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公務員是屬於幹部還是職員呢

親,這麼跟你解釋吧。以前大專院校包分配,分配下來有幹部、職員的分別,而且比較明顯,當然有些人在事業編制崗位上,但身份是幹部;但是近些年來,公務員都是幹部身份,但是幹部不一定是公務員。。所以你的問題答案,公務員屬於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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