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樓需要哪些手續?
建房需要哪些手續?
1.個人建房需要辦理哪些合法手續?2.辦理這些手續的程序怎麼走?3.那些手續辦完後可以開工建房?4.個人建房有那些限制要求:比如面積,樓層多少等?
一福房產登記辦理程序
取號—收件—審理—複查—繳費—繕證—發證
注:各類登記均需要先購買測繪圖紙或委託測繪,後收件。
二、自建房初始登記需提交資料及稅費項目
1、收件內容
(1)土地使用權證(查驗原件,收取複印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房執照、準建證等(原件)
(3)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或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原件)
(4)500平方米以上建設項目,須提交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合格意見書和基本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徵繳聯繫單(原件)
(5)房地產測繪報告(原件)
(6)公告報紙(限於提供建房執照、準建證等,或無證補證,原件)
(7)具結書(限於提供建房執照、準建證等,或無證補證,須說明房屋來源並具結承擔經濟法律責任)(原件)
(8)房屋初始登記申請書(原件)
(9)當事人身份證件(交驗原件,收取複印件)
(10)登記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2、稅費項目
(1)產權登記費
(2)權證印花稅
以上是個人建房辦理產權證件所需的條件和程序,以上相關手續全部辦完後,方可開工,。對於個人建房在面積,樓層上等都沒有相關限制。
包括去年新增的稅費在內,房產流通環節需要繳納的稅和費包括:契稅、評估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印花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如果是房改房還要交土地出讓金。
國有土地開發建樓房需要什麼手續?
1、先要看貴單位是否有房地產開發資質,如沒有,需沒有,可變更營業範圍增加房地產開發內容,或設立單項開發項目公司,如有資質可直接開發。
2、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地價款;
3、請設計院做規劃方案圖,向規劃局申請規劃設計要點,領取建設規劃許可證;
4、規劃獲批後,請設計院做施工圖設計及報批;
5、施工圖獲批後,向建設局申請開工許可證,獲批後就可開工了。
新建樓房需要辦理那些手續?
您好,新建樓房辦理竣工驗收,面積實測,再憑建房手續辦理房產初始登記,取得房產證;希望幫到您,滿意請採納,謝謝。
向政府批地建房需要哪些手續
如果想要在城市區域建房,現在比較難,相當於開發商建設商品房,則需通過市發改委批項目,國土局批地,規劃局批准用地範圍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向房屋管理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才能銷售。如果是在農村宅基地建房,因農村一戶只允許有一處宅基地,因此在分戶或者特殊情況下才能申請新的宅基地。如果建房是需要使用耕地的,需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才可以建房。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通過就可以建房。
開發商建房要哪些證件
五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售證
蓋房子要辦理什麼證件?
如果是開發商拿地蓋房就需要五證兩書,五證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用地施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兩書是指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農村建房手續辦理須知
一、程序
(一)戶主申請(說明申請事由,用地面積和土地類型,家庭狀
況)村、社簽字。
(二)本戶的戶口簿複印件及戶主身份證複印件。
(三)規劃內要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外要辦理《村、
鎮規劃選址意見書》。
(四)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五)建房戶他處無宅基地的說明書,村主任、駐村幹部簽字。
一戶不能多宅。
(六)分家無房產的應附分家協議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須要路政部門的明確意見。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門的明確意見。
(九)地災踏勘現場意見。
(十)新開宅的農戶,申請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並交
付集體經濟組織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諾書(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買賣過戶必須只有一宅,且搬遷到外地,由社、村
鎮出具簽字才能過戶。
注:堅決禁止佔用基本農田。
二、審批面積(具體按當地的政策確定)
(一)1-3人,按3人審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審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審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擴建的連同老屋計算面積。
三、幾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爭議的不批。
(三)地質有滑坡現象的不批。
(四)禁建區的不批。
(五)界定為基本農田範圍內不批。
(六)規劃區內的不能隨便批。
四、收費標準
(一)農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動的情況下,不收工本費,辦用地許可證。
(二)重新開宅,新佔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費和押金,辦理用地許可證,但老屋必須拆除後復耕。
(三)重新開宅,新佔耕地(不是水田和劃為基本農田)因兄弟分家無住房確需佔用的不收工本費和押金,但老屋必須拆除後復耕。耕地佔用稅按規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許審批佔用,特別是水田。
五、違法佔地處罰
(一)違法佔地建房的界定
未經批准,騙取批准,批甲佔乙,批少佔多,批非佔耕。
(二)實施處罰的程序
立案、調查取證、實地丈量、調查、研究處罰意見、告知、下發處罰書、收繳罰款、補辦用地手續。
(三)處理標準
1.非耕地處罰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處罰款不少於20元每平方米,耕地佔用稅照收。
3.耕地(水田),處罰款不少於30元每平方米,耕地佔用稅照收。
注:(1)對部分違法建房戶,態度惡劣,影響較大,在收取罰款時按上限徵收,處罰後強制撤除建(構)築物。
(2)對違法建房戶處罰的依據為:
違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重慶市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六十九條。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56號)第四十二條,計徵罰款。
農村新建住房需要什麼手續?
向村委會申請宅基地,舊址拆屋重建,村上開個證明,蓋上印章。
憑村委會的宅基地審批證明,到鄉鎮國土所辦理土地使用證。
憑土地使用證,到鄉鎮建設規劃辦,辦理規劃許可證、建設許可證。
建設完畢經後,到鄉鎮房產所,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證。
在自己家的地建房,需要什麼審批手續,
1.個人建房需要辦理哪些合法手續?2.辦理這些手續的程序怎麼走?3.那些手續辦完後可以開工建房?4.個人建房有那些限制要求:比如面積,樓層多少等?一、房產登記辦理程序 取號—收件—審理—複查—繳費—繕證—發證 注:各類登記均需要先購買測繪圖紙或委託測繪,後收件。 二、自建房初始登記需提交資料及稅費項目 1、收件內容 (1)土地使用權證(查驗原件,收取複印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房執照、準建證等(原件) (3)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或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原件) (4)500平方米以上建設項目,須提交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合格意見書和基本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徵繳聯繫單(原件) (5)房地產測繪報告(原件) (6)公告報紙(限於提供建房執照、準建證等,或無證補證,原件) (7)具結書(限於提供建房執照、準建證等,或無證補證,須說明房屋來源並具結承擔經濟法律責任)(原件) (8)房屋初始登記申請書(原件) (9)當事人身份證件(交驗原件,收取複印件) (10)登記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2、稅費項目 (1)產權登記費 (2)權證印花稅 以上是個人建房辦理產權證件所需的條件和程序,以上相關手續全部辦完後,方可開工,。對於個人建房在面積,樓層上等都沒有相關限制。包括去年新增的稅費在內,房產流通環節需要繳納的稅和費包括:契稅、評估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印花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如果是房改房還要交土地出讓金。
農村自建房要辦什麼證件
農村房產證辦理流程主要是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的如下規定:
第八十二條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房屋登記。
法律、法規對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三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四條 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第八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併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七條 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第八十八條 依法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設立抵押,申請抵押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條 房屋登記機構對集體土地範圍內的房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權屬證書上註明“集體土地”字樣。
第九十條 辦理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的地役權登記、預告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等房屋登記,可以參照適用國有土地範圍內房屋登記的有關規定。
除上述規定外,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也有一些具體的規定,建議你到當地房屋管理部門去詳細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