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彌補虧損金額是什麼?
能詳細解釋一下什麼是“未彌補虧損”?
未彌補虧損,就是以前年度按稅法調整後,應納稅所得額為負數,該負數中尚閥被以後年度盈利所彌補完,且尚在連續5年彌補虧損期限內的虧損。
未確認可彌補虧損什麼意思
未彌補虧損與未分配利潤有什麼關係?——“未彌補虧損”的金額一般反映在“未分配利潤”科目裡
賬戶的餘額表示年初尚未彌補虧損的是什麼
利潤分配帳戶借方餘額,表明企業的本年利潤是虧損;利潤分配帳戶貸方餘額,表明企業的本年利潤是盈利;
從以下分錄可以看出: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這個分錄就是本年利潤是盈利,因為做這個分錄之前,本年利潤一定是貸方餘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本年利潤
這個分錄就是本年利潤是虧損,因為做這個分錄之前 ,本年利潤一定是借方餘額。
未彌補虧損和虧損有什麼區別?
這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虧損包括本年度虧損和以前年度的虧損,是屬於財務上虧損的概念,這是財務報表上的虧損額。
財務上的虧損還可以分為稅務上可彌補的虧損和不可彌補的虧損。
不可彌補的虧損包括彙算清繳納稅調增額和超過彌補期限未彌補的虧損等;
可彌補的虧損是經過彙算清繳納稅調增後確認的可以彌補的金額,以及以前年度結轉的可彌補虧損金額的總額。
在可彌補的虧損額中又分為已經彌補的虧損和尚未彌補的虧損。
什麼是"以前年度未彌補完虧損額" 5分
假如08年度虧損額200萬元,09年度盈利150萬元,10年度盈利20萬元,11年初仍有以前年度未彌補完虧損額30萬元。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如果上年的淨利潤為負(或以前各年的淨利潤總和為負),本年的稅後淨利潤要首先彌補掉這部分虧損,才能作為可供分配的淨利潤,計算所得稅,來計提公積金、公益金或者分紅。
5年內沒有將虧損彌補完怎麼做賬務處理
可視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企業預計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利用該可抵扣虧損時,該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同時,減少當期確認的所得稅費用。
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利益,則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所得稅費用”,貸記“遞延所得稅資產”。在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應當轉回,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貸記“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存續期間,如果稅率發生變動,應對遞延所得稅資產進行重新計量,相關損益計人當期所得稅費用。以後年度經複核發現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取得應納稅所得額用於彌補虧損的,應調整相關項目金額,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記“利潤分配——可在稅前彌補的虧損”;同時,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也應予以調減,借記“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貸記“遞延所得稅資產”。如果上述調減的可在稅前彌補的虧損和遞延所得稅資產耽年度複核,又發現未來期間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則調減的金額應予以轉回。
不得在稅前彌補的虧損處理。如果稅前補虧五年期限已到,但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仍不足彌補往年虧損,應將仍未獲彌補的虧損額轉銷,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記“利潤分配一可在稅前彌補的虧損”;同時,應轉回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分錄同上。將仍未獲彌補的虧損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用企業年終淨利潤來彌補。
未彌補虧損與未分配利潤有什麼關係?
未彌補虧損與未分配利潤有什麼關係?——“未彌補虧損”的金額一般反映在“未分配利潤”科目裡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可以用5年的利潤來彌補是什麼意思?
如果頭一年虧損,是否就是說可以用以後5年的利潤來彌補?
虧損的次年起五年內彌補。
如果連虧5年,是否可用6-10年的利潤來彌補?
虧損的次年起五年內彌補。
如果實現盈利從盈利的當年往前不超過5年的,從最早的一年補起。
用稅前利潤和稅後利潤補虧有什麼區別?
實現利潤,要繳納所得稅。
如果你彌補虧損後,沒有盈利的不用繳納所得稅。
如果有盈利,也是你彌補虧損後,結餘的利潤乘以適用稅率繳納所得稅。
如果稅後利潤彌補的話,你先交所得稅,後彌補虧損。先把一部分稅金交給國家,剩下的你才能彌補虧損。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沒有虧損,怎麼彌補
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上述兩條規定都闡述了一件事企業可以用稅前所得彌補以前年度(以前五年)的虧損。這裡需要明確的是:
“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和“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允許彌補在時間上不得超過五年。舉例說明:假設某企業2008年虧損50萬元,以後五年彌補虧損前分別有所得額2009年5萬元、2010年7萬元、2011年9萬元、2012年12萬元、2013年15萬元、每年用當年所得彌補虧損後所得額均為零。因此,從2008年到2013年均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五年共彌補虧損額48萬元,還剩2萬元虧損。到第六年即2014年彌補前所得18萬元。2014年還能彌補2萬元虧損嗎?回答是否定的。因為稅法規定只能在虧損年度之後的五年內彌補,到了第六年,五年前的虧損如果尚未彌補完,就不能在稅前予以彌補,只能用稅後利潤去彌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