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盜用了我的圖片,侵犯了版權。”我們常提到版權,可究竟什麼是圖片版權?它與著作權又有什麼關係?具體包含哪些權利?作為圖片使用者,我們需要了解以避免侵犯他人的權利而走上法庭;作為圖客,更需要熟知以更好地保護作品版權。
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著作權與版權系同義語”。知識產權界也有人將版權和著作權等同看待。版權(copyright),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著作權最早起源於英國1710年通過的《安娜女王法令》,後經日本人水野煉太郎轉譯,在清末傳入我國。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無論作品是否發表,作者都享有著作權。圖片作品著作權包括人身權與財產權兩大方面。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人身權是不能進行轉讓的,也不能繼承,你完全擁有該權利。
而圖片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主要是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使用權,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權人可以以複製、發行、出租、展覽、播放、改編、網絡傳播等方式使用圖片。而獲得報酬權,是指圖片著作權人通過各種方式使用圖片,獲得物質和經濟上的回報。財產權則是可以轉讓轉售的,在匯圖網上購買出售或者購買作品就是作品財產權的轉售和轉讓,其中普通授權模式即財產權的轉售,買斷版權模式則是財產權的轉讓。
相信您閱讀完以上的介紹,已經對“版權”這個詞有了一個全面而具體的認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