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彈奏如何做到求變與即興,又需要注意那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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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變。即興演奏要做到統一和完整,固然是最先碰到的難點。但要作到變化無窮,音樂在統一中發展,不使陸續演奏的兩三曲發生雷同,則是更難的問題。因為一個有感情特徵的動機、樂句、旋律,常常一但出現,就會自然地佔據頭腦,而自然的再歡顯現,甚至數日不忘。歷史不只一次有過毫無聯絡的兩個人創作出相同的旋律來。如果一個有特徵的、有獨立性的音樂材料出現在不同的即興演奏中,則是一個原則性的問題。求變可看作是即興演奏的最終法則和最大難點,即興演奏的價值和意義似乎也應該在於此。

方法/步驟

(一)立義。為求得每一曲的獨立,不和以前所奏過的相同,首先必須立義。立義基本上和命題相似。但是可以是一種情緒、一種意念、一種感覺,而不必很具體。這樣既有好的開端,也不會盲目、散漫和雜亂。即興演奏是有思想的藝術表現,絕不是盲目雜亂的音響堆放。但這立義必須在演奏之前迅速完成,只能是以平時修養來激發靈感以實現。如果是平日已經有過的思想和構思,用以作即興演奏,不但會和以前或以後的即興演奏發生相同的表現,而且也不是真正的即興了,則失去了即興演奏的純正性和藝術價值。

(二)構思。即興演奏的構思不可能有全面的設計。但是如果不作構思,則很難產生新的格局和新的個性。這構思主要在於對此次演奏所要突出的個性、特徵加以預想。這個構思也是一種靈感式的,它須在開始演奏前的短暫時間內完成,但還可以在開始演奏之後繼續同時進行構思。因而構思的精神活動是可以存在於整個即興演奏過程的,它是引導即興演奏的重要動力。

(三)守義。立義之後,可以在整個演奏過程中不離開它,始終表現演奏之初所確立的感情。可以有標題性,也可以無標題性,當然可以有靈感式的發揮和改變,但太自由就有引出或走向曾經有過的音樂形象的可能,而妨礙了求變的原則。

(四)發揮。即興演奏要有新意,要不重複舊曲,必須以發揮為第一原則。在演奏過程中,隨著思想和意識的流動發展變化,而形成新的旋律,有時是一個情緒的波動,有時是一種意識的走向。有時本要下行反而上行,有時級進卻突然要跳進。本來可以作長音,突然又作密集音型。本來是平穩音型卻忽然作切分……等等。就都是在靈感的支配下,在已經立義而有主體有中心的前題下作出新的選擇、新的表現和新的發揮。

(五)技巧的引發。在即興演奏中,既然變化是主要的藝術特徵,則努力創造和利用一切可能和機會取得變化,演奏技巧的引發可以說是經常的、普遍的和積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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