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天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是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範例: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家庭住址,聯絡電話等。
請求事項:要求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區XX幢XX號房屋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
事實和理由:杜XX訴王XX民間借貸糾紛案,貴院已作出判決並生效,但原屬於王XX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區XX幢XX號房屋,已在前年即轉讓給申請人所有,有雙方買賣契約和公證書等證據為證,故現坐落在XX市XX小區XX幢XX號房屋已屬於申請人所有,貴院把該房屋仍當作王XX財產予以強制執行是錯誤的,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異議,要求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區XX幢XX號房屋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望依法予以准許。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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