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為了賺取差價而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等。
本篇經驗將介紹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的賬務處理方法。
方法/步驟
【例3】(出售時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餘額,明細科目“公允價值變動”餘額在貸方)2015年3月22日,C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P公司債券,售價(公允價值)為250000元。該債券相關會計科目的餘額如下:“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借方餘額240000元,“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方餘額20000元。編制會計分錄如圖。
根據以上會計分錄編制記賬憑證如圖。
【例4】(出售時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餘額,明細科目“公允價值變動”餘額在借方)2015年3月23日,D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Q公司債券,售價(公允價值)為720000元。該債券相關會計科目的餘額如下:“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借方餘額700000元,“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借方餘額50000元。編制會計分錄如圖。
根據以上會計分錄編制記賬憑證如圖。
根據以上四個例子可得,在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其出售時公允價值高於賬面餘額時,投資收益在貸方,即為盈利;公允價值低於賬面餘額時,投資收益在借方,即為虧損。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明細科目“公允價值變動”餘額在借方時,投資收益在貸方,即為盈利;餘額在貸方時,投資收益在借方,即為虧損。
(注意:單項虧損不代表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為虧損,通過例4可得,雖然出售時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餘額,但最終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獲得了20000元的盈利。同理可得單項盈利也並不代表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為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