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在求職過程中避免上當受騙呢??

1、拒交各種名義的費用

求職的朋友要記住,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等行為都屬非法行為。招聘單位培訓本單位職工,也不準收取培訓費。求職者遇此類情況,要堅決拒交,並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索要正式發票

為求職者推薦單位均有收取一定數量的中介費。求職者一定要向收費的職介機構索要稅務局或財政局核發的正式票據,有了正式票據等於多了一道護身符,一旦發現上當受騙,可以憑票據找到該機構的法人和領票人,憑票據為維權提供依據。

3、不輕易許諾到外地上崗

對非法職介(或一些打著合法旗號的職介)或私招濫僱者為外地企業或以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廠的高薪招聘,不論其待遇多麼好,求職者千萬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輕信他們的口頭許諾,一是不去,二是到勞動保障部門諮詢,並辦理有關的手續,否則會吃大虧,被騙工騙錢甚至被劫色或被人販子騙賣,到時悔之晚矣。

4、查看兩證

申辦職業中介機構須經勞動部門審批,審核合格後獲頒《職業中介許可證》,然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正規職介須在辦公場所內公示以上“一照兩證”原件,及由勞動部門製作的收費標牌,另外工作人員須佩戴《職業介紹從業人員資格證》和《上崗證》。

5、發覺被騙及時報案

求職者一旦發覺上當受騙,要及時向招聘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報案,尋求法律保護,莫要猶豫不決坐失良機,另外求職者在求職前或求職過程中,應主動學習一些勞動法規的相關資料,提高自己的求職素質和獨立思考的能力。政府所屬職介部門也要進一步樹立人民公僕的意識,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意識,為求職者創造一個良好的求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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