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1.小絞車(指各種內齒輪絞車及滾筒直徑小於1.2m的搬運絞車)司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必須瞭解本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牽引能力及完好標準等,並會一般性檢查、維修、潤滑保養及故障處理。

3.必須瞭解該絞車線路的基本情況,如坡斜長、坡度、變坡地段、中間水平車場(甩車場)、支護方式及規定引車數等(調度絞車拉放空或重車均為一輛)。

4.小絞車硐室(或安裝地點)應掛有司機崗位責任制和小絞車管理牌板(標明:絞車型號、功率、配用繩徑、牽引車數及最大載荷斜巷長度及坡度等)。

5.必須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並在斜巷上下、中間水平車場等處安裝示警紅燈,由司機操縱,提升時紅燈亮,提升完後紅燈滅。

6.必須穿工作服,紮緊袖口,精力集中,謹慎操作,不得擅自離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時不準與他人閒談。

7.檢查小絞車安裝地點(硐室),頂幫支護必須安全可靠,便於操作和了望,無雜亂異物。

8.檢查小絞車的安裝固定是否平穩牢固,穩壓支柱和底墊木有無鬆動腐朽;用地錨或混凝土基礎的小絞車要檢查地錨、基礎螺栓有無鬆動、變位,查看滾筒中線是否與斜巷軌道中線(提升中線)一致,安裝在巷道一側的絞車,其最突出部位應距軌道外側不小於400毫米。

9.檢查小絞車制動閘和工作閘(離合器)。閘帶必須完整無斷裂,磨損餘厚不得小於4毫米,銅或鋁鉚釘不得磨閘輪,閘輪磨損不得大於2毫米,表面光潔平滑無明顯溝痕,無油泥;各部螺栓、銷、軸、拉桿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桿等完整齊全,無彎曲、變形,放閘後,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30度~40度即閘死,閘把位置嚴禁低於水平線(其他小絞車閘的工作行程不得超過全行程的2/3-4/5,此位即閘死)。

10.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無打結、無嚴重鏽蝕,斷絲不超限,在滾筒上端固定要牢固,不準剁股穿繩,在滾筒上排列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絞車規定允許的容繩量,繩徑要符合要求;鬆繩至終點,滾筒上餘繩不得少於3圈;繩端連接裝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有可靠的護繩板。

11.檢查小絞車閘制開關、操縱按鈕、電機、電鈴等,應無失爆現象,信號必須聲光兼備,聲音清晰、準確可靠。

12.試空車,鬆開離合閘,手壓制動閘,啟動絞車空轉,應無異常響聲和震動,無甩油現象為正常。

13.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向上級彙報,處理後方可開車,以防事故發生。

14.起動:

(1)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後,首先送上紅燈,向行人示警,閘緊制動閘,鬆開離合閘,按信號指令方向起動絞車空轉。

(2)緩緩壓緊離合閘把,同時緩緩鬆開制動把,使滾筒慢轉,平穩起動加速,最後壓緊離合閘,鬆開制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3)必須在護繩板後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面或滾筒前面(出繩側)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4)下礦車時,應與把鉤工配合好,邊推車邊放繩,不準留有餘繩,以免在過變坡點時突然加速崩斷鋼絲繩。

(5)禁止兩個閘把同時壓緊,以防燒壞電機。

(6)如起動困難時,須查明原因,不準強行起動。

15.運行:

(1)小絞車運行當中,應集中精力,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如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2)注意小絞車各部運行情況,如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採取措施,待處理好後再運行:

①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

②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載增大、或突然鬆弛。

③穩壓支柱有鬆動現象。

④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⑤電機單相運轉或冒煙。

⑥突然斷電或有其他險情時。

(3)司機應根據提放煤、矸、設備、材料等載荷不同和斜巷的變化起伏,認真掌握車速,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16.停車:

(1)接近停車位置,應先慢慢閘緊制動閘,同時逐漸鬆開離合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後閘緊制動閘,鬆開離合閘,停車停電。

(2)上提礦車,車過變坡點後,應停車準確,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3)正常停車後(指長時間停止運行),應拉滅示警紅燈;離崗時必須切斷電源。

17.其他規定:

(1)嚴禁超載、超掛、蹬勾、扒車,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2)礦車掉道,禁止用小絞車硬拉復位,避免斷繩或軌道損毀。

(3)如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支架、超長、超大物件,應按專項措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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