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車被盜搶:指整部車輛被盜、被搶的事故處理及保險索賠程序,該類事故因為涉及到交警大隊立案以及必要的偵破時間,所以處理起來週期比較長 。
方法/步驟
報案
一經發現或遭到搶劫後立即帶齊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原件向案發地派出所報案,並取得加蓋派出所公章的報案回執及被盜(搶)車輛報案表,並同時向保險公司電話報案。
刊登《尋車啟事》
一週內帶齊報案回執、被盜(搶)車輛報案表到市一級報紙上刊登《尋車啟事》,並保存好全幅報紙。
養路費報停 (現已取消)
開具《被盜(搶)車輛偵破結果證明書》
如果三個月後(有些公司規定2個月)車輛仍未找到,帶齊報案回執、被盜(搶)機動車輛報案表到派出所和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辦理未偵破證明手續,並由上述兩個部門在《被盜(搶)車輛偵破結果證明書》上蓋章確認未破獲。
車輛銷戶
(1)、到保險公司複印兩份《被盜(搶)車輛立案表》並蓋章
(2)、辦理養路費銷戶手續
帶齊《被盜(搶)車輛偵破結果證明書》、報案回執、被盜(搶)機動車輛報案表、被盜(搶)機動車輛立案表(一份交養路費徵稽站留存)、養路費證、養路費發票到養路費徵稽站辦理養路費銷戶手續
(3)、辦理車輛銷戶手續
帶齊被盜(搶)車輛偵破結果證明書、報案回執、被盜(搶)機動車輛報案表、被盜(搶)機動車輛立案表(一份交車管所留存)、行駛證填寫《機動車輛停駛登記申請表》,在公安報上刊登《銷戶聲明》,取得《銷戶證明》
提交單證進行索賠
收集索賠資料交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損失理算
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後進行理算,以確定最終的賠付金額。
賠付
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會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後的金額,向車主指定帳戶劃撥賠款。
注意事項
根據合同顯示盜搶險的保險責任一般包括兩項:一是保險車輛(含投保的掛車)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需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實,滿三個月未查明下落的車輛,保險公司給予賠償。二是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並找回後,車輛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保險公司給予賠償。與此相對應的是,諸如“非全車遭盜搶,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等情形都是屬於盜搶險的責任免除事項,是不予賠償的。需要注意的是,車上擺放的貴重物品被盜,也是不給予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