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想去德國做互惠生的學生,自己的心裡都有一把小算盤,盤算著互惠結束以後,在不用回國的前提下,還可以做些什麼?可是在德國移民法的規定中,哪些是可行的,哪些是不可行的,似乎都是在聽別人的說法。為此,總結如下的經驗,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1、互惠簽證——回國
這個必須可行,呵呵~ 但是要注意,如果短時間內沒有再回德國的打算的時候,在離開德國前,要記得去當地外事局註銷(abmelden)~
2、互惠簽證——純語言簽證
德國移民法規定可行~ 但是,每個城市和每個城市的外事局處理事情的方式方法不一樣,德國各個聯邦州也是各自為政,所以互惠生能不能轉純語言簽證,還是靠運氣,有些時候甚至要看外事局工作人員的心情如何~ 純語言簽證只有一年,沒有打工許可,有些城市甚至只給半年。
3、互惠簽證——語言加留學簽證
同上~ 語言加留學簽證在移民法裡規定可以給2年,但是很多城市也只給半年、1年、1年半,當然也有給2年的。語言加留學簽證和留學簽證一樣,有90個全天或者180個半天的打工許可。注:在慕尼黑無論轉語言簽證還是語言加留學簽證,都需要有APS審核通過的證明才可以。其他願意發放2年語言加留學簽證的城市,一般在第二年延籤時,會要求出示大學的帶條件的Zulassung,也就是說在第一年讀語言的時候要通過APS審核,並且向大學提交了入學申請。
4、互惠簽證——留學簽證
這個必須可行~ 如果在互惠前或者互惠過程中,通過了德語考試(DSH或者DaF)和APS審核,並且在合適的時間向大學提交了入學申請,獲得了Zulassung,那麼只需要在結束互惠前,在互惠生所在的外事局申請留學簽證就可以了。如果大學所在地和互惠家庭所在地不在一個城市,搬到大學所在城市後,要記得去當地外事局做地址變更(ummelden),把你的檔案關係轉到你的所在地。注:如果互惠在8月份結束,大學10月份開學,根據不同的外事局,解決方法不一樣,有的會給提前生效的留學簽證,有的則會打白條,基本上大學開學日期都在白條有效期內~
5、互惠簽證——工作簽證
很可惜,不可行~ 如果真的有工作單位接收,並且簽訂了工作合同,則必須回國,重新在大使館遞交簽證申請~ 當然了,這個不排除關係很硬,可以在當地直接辦下來,但是機率微乎其微~
6、互惠簽證——Ausbildung
這個不能百分之百的否定,但是可行性很低,但是有聽說過一次互惠家庭通過關係辦理成功的,有這種運氣的互惠生絕對不是大多數。
7、互惠簽證——結婚簽證
很可惜,不可行~ 需要回國重新遞交簽證申請,但是可以換個方法,即先拿到語言簽證,在辦理結婚手續。
8、互惠簽證——純語言簽證——工作簽證
很可惜,不可行。
9、互惠簽證——語言加留學簽證——工作簽證
很可惜,不可行,因為語言加留學簽證是為了留學做準備的。
10、互惠簽證——純語言簽證/語言加留學簽證——結婚長居
恭喜,可行~ 因為語言簽證本來就是長期居留許可的一種,持長期居留許可的人可以在準備好結婚所需的材料後直接在德國當地的Standesamt申請辦理結婚,並且在結婚後可直接在當地外事局把語言簽證直接換為結婚長居(免費),3年後可更換永久居留或者德國國籍。
11、互惠簽證——純語言簽證/語言加留學簽證——留學簽證——工作簽證
完全可行~這一條線才是互惠生項目最原始、最單純的目的,也很鼓勵學生這麼做。
注意事項
以上這些是大多數做德國互惠生的學生會想到的方法,至於其他特殊情況:懷孕、開公司、簽證到期時在請律師解決法律糾紛中、以及其他各種各樣非常見的可能性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