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旅遊簽證或瑞典個人旅遊簽證,適用於持有中國護照公民擬赴瑞典,申請以個人旅遊為目的的簽證。
瑞典簽證領區劃分
北京領區
適用於北京市、天津市、重慶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因私護照辦理瑞典簽證申請人。
上海領區
適用於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因私護照辦理瑞典簽證申請人。
香港領區
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因私護照辦理瑞典簽證申請人。
瑞典旅遊簽證申請材料
申根簽證申請表
護照或其他旅行檔案,有效期須超過計劃離開瑞典/申根區之日至少三個月。 申請人護照身份頁影印件一張。
兩張彩色照片,照片須為六個月內的近照,護照尺寸(45毫米x35毫米),正面,淺色背景。
醫療保險,該保險應在申根區計劃停留的整個期間內都有效。
一年之內的營業執照影印件(瑞典邀請方)。
機票預訂當申請多次入境簽證時,首次旅行的機票預訂單。需為確認的回程機票。機票應僅在簽證頒發後出票付款。
償付能力證明:請提供申請人最近3至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無需存款證明。
如果是您公司支付旅行和生活費用,則請提供您公司(工作單位)的償付能力證明;
或如果是您個人負擔旅行和生活費用,則請提供您個人的償付能力證明
僱員償付能力證明:
1、僱用公司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2、用正式公司信紙出具的工作單位證明信(用英文,或用中文並配以英文翻譯),加蓋公章、簽字、註明日期並明確包括以下內容:
- 工作單位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 簽字官員的姓名及其在工作單位中的職務
- 申請人的姓名、職務、工資和在工作單位的工作年
- 對假期或缺勤的批准
食宿證明
需包括在申根區各成員國中計劃停留的整個期間。
活動或培訓主辦方邀請信原件
邀請信需用公司正式信紙,並加蓋公章、簽字,且明確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的完整地址和聯絡方式
2、簽字官員的姓名和職務
3、訪問目的 + 訪問期限
4、專案的詳細情況
5、負擔您旅行和生活費用之人或單位
6、在商會的註冊證明(如適用)
工作許可(如適用)
在以下情況下,可能需要工作許可:
"在職"業務培訓
在本公司工作,目的地為申根區的成員國。
瑞典旅遊簽證注意事項
瑞典旅遊簽證申請實行網上申請預約制,填寫網上籤證申請後,進行預約,之後到瑞典使館簽證處遞交簽證申請材料,瑞典旅遊簽證申請人可以委託預約瑞典簽證。
瑞典旅遊簽證辦理需原則上必須申請人親自來使館遞交申請。申請人應仔細閱讀書面的瑞典旅遊簽證注意事項和所需資料,以及遞交時所需要注意事項。
建議所有簽證申請材料的原件在遞交材料時帶齊,便於瑞典簽證工作人員及時核查(身份證,戶口本,結/離婚證,退休證,房產證,機動車駕駛證,銀行證明等)。
瑞典旅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停留次數是瑞典簽證官根據申請人的出行日期(機位訂單、酒店訂單、行程單所示入境日期)來定。
瑞典旅遊簽證辦理所需所有材料為英文或瑞典文,瑞典旅遊簽證申請人應提供翻譯並提供真實有效的酒店訂單,機票訂單,以及出國保險。
瑞典旅遊簽證特別提醒
瑞典旅遊簽證申請是否成功,完全由瑞典的簽證官根據您遞交的瑞典旅遊簽證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獨立判斷,任何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干預或交涉。
簽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是瑞典使領館稽核的最關鍵的因素之一,請瑞典旅遊簽證申請人確保提供真實的申請材料。
"工作日"為使館簽發簽證時正常情況下的處理時間;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館內部人員調整、簽證印表機故障等,則可能會產生延遲簽發簽證的情況;請您待拿到簽證及護照後再出機票或與酒店確認付款,避免不必要 的損失
有關簽證材料上公佈的簽證有效期和停留天數,僅供參考,一切以瑞典簽證官簽發的簽證內容為唯一依據。
瑞典使領館保留要求申請人補充商務簽證申請材料或要求申請人前往瑞典使館面試的權利。
萬國通提供的瑞典旅遊簽證申請材料清單來源於瑞典駐華大使館官方網站,該簽證材料清單經編輯、整理、彙編而成,目的是使瑞典旅遊簽證申請人獲得準確、詳細的簽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