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大黎加商務簽證主要指有關人員因公務或者個人原因去哥斯大黎加從事投資、貿易、會議、展覽、勞務等方面事務所進行的實地考察或洽談。這類人員進入目的哥斯大黎加時需持商務訪問簽證。一般來說,去哥斯大黎加商務考察者在該國只能作短期逗留,考察人員應該在簽證固定的時間內離開哥斯大黎加。
方法/步驟
護 照:
1.護照原件(有效期6個月以上)
2.護照首頁影印件(需經外交部領事司和哥使館領事處作雙認證,並附西班牙語正式譯文)
照 片:
兩張白底彩色護照照片
預訂單:
1、往返機票預訂單或下一程機票預訂單,交通預訂單
2、酒店預訂單
資金證明:
經濟證明(須做雙認證並附有正式譯文)。經濟證明包括:申請人旅行開銷,申請人最近三個月銀行賬戶情況。
領事有可能要求提供以下證明:
國家註冊會計師出具的6個月內的證明(須做雙認證)、申請人的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或借記卡
工作證明:
介紹信或工作證明(寫明申請人職位,收入,工作時間)
無犯罪證明:
領事又可能要求申請人出示無犯罪記錄證明,證明申請人在所屬國最近三年無犯罪記錄(須經雙認證,並附西班牙語正式譯文)
注意事項
簽證辦理費用以領事館提供的資費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