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紹了關於:【非婚生子女如何報戶口,非婚生子女如何落戶】,並提供了相應的法律常識,希望對此問題有疑問的朋友能帶來幫助。
一、非婚生子女如何報戶口
非婚生子女隨母報戶口,孩子的母親可持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如果無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的母親要持派出所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到相關司法部門做親子鑑定,然後持親子鑑定書,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落戶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及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第四十五條規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和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而國務院2002年頒佈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在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問題上,具體解決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來說,非婚生子女上戶口時除了要有出身證明以外,有的地區還需要有進行身份公證或者親子鑑定等,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後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