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香港申請專利時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下面小編就把遇到的常見問題及解答總結出來和大家分享。
方法/步驟
1、專利是什麼?
假如你是專利擁有人,你可行使專利賦予你的法律權利,禁止他人制造、使用、出售或輸入你的專利發明,從而保護有關的發明。
3、怎樣申請專利?
你必須向智慧財產權署轄下的專利註冊處提交申請。對於已在世界其他地方或中國其他地區提出申請的專利,中國香港不會自動給予保護。
專利註冊處處長會審查你的專利申請,以確保申請符合提交專利申請在形式上的規定。專利註冊處不會就發明的新穎性或創造性進行實質的查檢和審查。
4、怎樣申請標準專利?
在中國香港申請標準專利的程式分為兩個階段,申請人須提交下述兩項請求∶
指定專利申請的記錄請求,指定專利申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指定聯合王國)或聯合王國專利局發表的專利申請(第一階段);
就已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指定聯合王國)或聯合王國專利局批予的專利,在香港提交註冊與批予請求(第二階段)。
5、怎樣申請短期專利?
中國香港短期專利的批予,以其中一個國際查檢主管當局或其中一個指定專利當局所製備的查檢報告為基礎。 如擬在中國香港申請短期專利,便須提交批予請求
6、誰可申請香港專利?
如果你是某項發明的擁有人,便可申請專利。你如果想在中國香港申請標準專利,但卻不是指定專利申請中指名為申請人的人士,便須提交一份陳述,連同有關支援檔案(例如轉讓檔案的副本),以解釋你有權申請專利。
7、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何時提交申請?
你須在指定專利當局發表指定專利申請後6個月內,提交記錄請求。
8、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檔案和資料
你必須提交下述檔案/資料∶
以專利表格第P4號提交記錄請求;
已發表的指定專利申請副本一份;
發明的中、英文名稱;
撮錄的中文和英文字;
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地址;
你如果不是在指定專利申請中指名為申請人的人士,便須提交一項解釋你有權申請的陳述以及支援的檔案;(例如轉讓檔案的副本);
如指定專利申請並無載有發明人的姓名或名稱,則須提交一項識別你所相信是發明人的人的陳述;
如聲稱具有優先權,則須述明提交優先權申請的所在國家或地區、優先權申請編號和提交優先權申請的日期;
如擬就不具損害性的披露提出權利要求 ,則須述明披露有關發明的訂明展覽或會議的名稱和地點、展覽或會議的開幕或開始的日期,以及首次披露該項發明的日期;
在中國香港供送達檔案的地址;
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檔案的譯本。
如你委任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須提供在中國香港的居住地址或進行業務活動的地址。
9、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提交費和公告費
提交費和公告費須在最早提交記錄請求的任何部分後1個月內予以繳付。
10、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提交日期
你在記錄請求載有識別申請人身分的資料、提述指定專利申請、列明指定專利申請編號、發表編號和發表日期後,專利註冊處即會就你的記錄請求設定提交日期。
11、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審查和發表
專利註冊處會在設定記錄請求的提交日期後,審查你的請求;如該項請求有任何不足之處,專利註冊處會通知你在兩個月內作出更正。如無不足之處或不足之處已予更正,專利註冊處會發表該項記錄請求,並在香港智慧財產權公報刊登公告。
12、標準專利申請第二階段:何時提交申請?
申請人必須最遲在中國香港發表記錄請求或指定專利當局批予指定專利後6個月內,在中國香港提交註冊與批予請求。
13、標準專利申請第二階段:檔案和資料
你必須提交下述檔案/資料∶
以專利表格第P5號提交註冊與批予請求;
已發表的指定專利說明書副本(你需確認該說明書副本是有關指定專利當局所發出或備存檔案的真實副本);
發明的中、英文名稱;
你如果不是在有關的標準專利申請中指名為申請人的人士,便須提交一項解釋你有權申請的陳述,以及證明你有權申請的支援檔案(例如轉讓檔案的副本);
在中國香港供送達檔案的地址;
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檔案的譯本。
如你委任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須提供在中國香港的居住地址或進行業務活動的地址。
14、標準專利申請第二階段:提交費和公告費
提交費和公告費須在最早提交註冊與批予請求的任何部分後1個月內予以繳付。
15、標準專利申請第二階段:審查和批予
你在註冊與批予請求上指明申請人身分、提述指定專利,並列明記錄請求發表編號、指定專利發表編號和發表日期後,專利註冊處便會就你的註冊與批予請求設定提交日期。 專利註冊處會在設定註冊與批予請求的提交日期後,審查你的請求;如該項請求有任何不足之處,專利註冊處會通知你在兩個月內作出更正。如無不足之處或不足之處已予更正,專利註冊處會為該指定專利註冊,並就有關發明批予標準專利。
專利註冊處亦會發表該項已獲批予的專利的詳情,並在香港智慧財產權公報刊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