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妻子怎樣起訴離婚,與軍人離婚去什麼地方??

Tags: 地方, 妻子, 軍人,

與軍人離婚有什麼限制?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能和軍人離婚嗎?由於軍人身份的特殊性,我國《婚姻法》對軍婚做了一些特

能和軍人離婚嗎?由於軍人身份的特殊性,我國《婚姻法》對軍婚做了一些特殊的保護,那麼有了這些特殊的保護,軍人妻子就不能離婚了呢?答案是否定的,那麼軍人妻子怎樣起訴離婚? 與軍人離婚去什麼地方?下面就為您詳細解答一下關於與軍人離婚的問題: 根據《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貫徹上述規定必須注意以下兩個方面:一、現役軍人具體指哪些軍人? 現役軍人是指參加我國武裝力量即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正服役,具有軍籍的人員。退役、復原、轉業軍人和軍事單位中不具有軍籍的職工,都不屬於現役軍人的範圍。本規定只適用於非軍人一方要求與現役軍人一方離婚的情形,現役軍人與非軍人一方離婚的,以及雙方都是現役軍人,一方要求與另一方離婚均不適用本規定,應按一般的離婚規定處理。二、軍人妻子怎樣起訴離婚?根據上面的法條,可以看出,當軍人犯有重大過錯的時候,軍人妻子可以不經過軍人同意,而起訴離婚,那麼什麼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重大過錯”具體是指哪些過錯? “重大過錯”主要是指意下3種過錯:(1)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三、與軍人離婚去什麼地方,去哪個地方離?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條對軍人離婚訴訟管轄作出了詳細規定,將軍人分為文職軍人和非文職軍人,並以此來區分軍人離婚訴訟的地域管轄。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夫妻雙方都是軍人的,其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夫妻雙方有一方是軍人的,軍人對非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文職軍人的,即軍隊文職幹部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管轄。  第四,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職軍人,即現役軍人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就是關於“軍人妻子怎樣起訴離婚”的問題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