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一次美國國內由東部飛往西部的飛機上,在商務艙內的一段遭遇。商務艙內有十二位男士,四位女士,當空姐挨著座位按順序問大家午餐吃什麼時,有兩個選擇:麵條蝦仁和雞肉豆角。點菜的結果是要麵條的人比飛機準備的麵條餐多了一位,也就是有一個人不能滿足吃麵條的需要了。空姐像是自言自語似地說,點麵條的人多,麵條準備得不夠,少了一份。她說了兩遍,沒聽到什麼反應,這時候她逕直走到文章作者面前說:“沒有面條了,你要雞肉嗎?”
聽到這句話,作者腦子裡跳出來的第一個反應是“點麵條的人那麼多,為什麼會選上我? ”
作者交代,十六個乘客裡,只有她一個人是亞裔,其餘全部是白人。根據作者坐的位置,憑邏輯可以判斷,作者不是最後一個點麵條的,也就是說,無論以什麼標準,作者都不該被單挑出來問是否願意改吃雞肉。
作者說道:“因為我是唯一的亞裔,所以空乘小姐的‘自然反應’──我就是更改晚餐的最合適人選嗎?
因為我是唯一的亞裔,我的‘自然反應’──為什麼選的是我?自己是不是太敏感了?她這麼做是不是有別的原因呢?”
雖然作者也意識到可以從幾個角度去想問題,但接著作者也坦承,這個空姐不問別人就單單來問她是令她有些不快的,作者認為,空姐的做法不是十分妥當。其實空姐可以大聲問一下誰願意做志願者,自願放棄麵條?
從我作為一個從事社會學教學工作的人的角度來看,作者遭到的是一次比較明顯的區別性對待,區別性對待就是歧視。很多人以為歧視要更正規、更傷害人、後果更壞才算歧視,如拒絕給某種膚色的人工作機會、升職機會,在飯店裡給有色人種臉色看、拖著不上菜,警察有意識地抓有色人種吸毒販毒的事情而對白人同樣的犯罪則睜隻眼閉隻眼……上述這些當然都是非常明顯的歧視性行為,但是在社會生活中,還有一些像小刺一樣不會扎傷你,但是也照樣會讓你攤上了就不舒服的事情,如在機場安檢有些人總是被貌似是“隨機抽樣”地請出隊伍進行全身檢查,而這樣的隨機總是發生在有色人種身上居多;在飛機上空中小姐沒有像她給每一個乘客那樣,給你一個職業性的微笑和問候,而是冷眼看著你就算完事了;包括這位作者遭遇的單單來問你要不要吃雞肉……也都屬於歧視的範疇。只是不可能有人會為這樣的事情去打官司。但是不值得打官司並不能改變事情的性質。然而很有趣的是,在第一代移民的意識裡,認為只要不到打官司級別的就不能算是歧視的想法相當普遍。很多人對歧視的理解不是試圖去了解歧視的學術定義,而是以是否夠格打官司來作為判斷是否是歧視的標準。
這篇文章得到了很多評論,有42個網友發表了評論,其中有30來個網友自己也寫部落格,平時和作者互動較多。我統計了一下,42個評論者中,只有四位(其中包括我)是明確表示這就是歧視的,而其餘38位,有兩種意見:一是迴避作者問這是否歧視的問題,而是很熱心地給作者出主意,要作者不喜歡雞肉就明著說,喜歡就啥也別說了。其畫外音也是清楚的,作者是有些神經過敏,這算什麼歧視啊。這類意見可以歸納為“迴避討論歧視”。
這類意見的一個評論的例子是:“俺會往好處想,認為俺面善,空姐喜歡跟俺善良,不過如果俺很想吃麵條,俺會說No”。約百分之七十的評論屬於這第一類。
另外一種就是否認這是歧視,說作者神經過敏,“階級鬥爭的弦繃得太緊”。例如:“你為什麼不想,因為你最漂亮,吸引了空姐的注意,所以她來問你?你為什麼不想,因為你在與她交流時,表現得最和善,所以她來尋求你的幫助解脫困境?你為什麼不以為,因為你同意改變選單,幫助機組解決了一個難題,活脫脫一個活雷鋒啊!為什麼不以此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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