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級領導值班制度?

加強公司各級領導值班,確保公司執行正常。

方法/步驟

某某公司各級領導值班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根據集團公司下發的72號檔案《各級領導值班制度》相關要求,為切實加強公司執行保障管理工作,層層落實各級領導安全主體責任,及時解決執行保障工作中出現的安全、服務問題,調動、激發廣大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確保公司各項工作安全、有序、優質、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某某公司。

第二章 值班設定

第三條 公司實行二級領導值班制,即公司領導級、部門領導級。

第三章 指揮許可權

第四條 公司當日值班領導具有最高的決策權。

第五條 公司下屬某一部門發生突發事件時,該公司當日值班領導可調配其它部門的保障資源進行救援,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

第四章 值班人員管理職責

第六條 各級值班領導的構成

(一)公司領導值班人員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公司指定人員組成。

(三)下屬部門領導值班人員由各部門主要領導及公司指定人員組成。

第七條 公司值班領導職責

(一)掌握本公司執行動態,合理安排各項工作。

(二)巡視檢查工作人員在崗在位及設施裝置執行情況。

(三)堅守工作現場,及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四)遇有重大問題或需協調解決的問題,按程式向集團公司值班領導彙報。

(五)積極配合集團公司下屬各公司、各部門解決工作中發生的問題。

(六)做好值班及各項工作檢查記錄,履行交接手續。

(七)按時參加集團公司例會,彙報本公司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需解決的問題。

(八)完成集團公司領導及當日值班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部門值班人員職責

(一)掌握各類飛行計劃、動態,安排好本部門各項工作。

(二)加強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各項工作進展狀態、設施裝置及車輛執行情況、環境衛生狀況等方面的檢查力度,發現情況及時進行處理,並做好記錄,如須報告的及時上報公司值班領導。

(三)完成上級領導與當日值班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值班安排及值班時間

第九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安排每月公司領導值班順序,並進行通報,公司各部門每月底安排好部門行政人員值班順序,並報綜合辦公室, 由綜合辦公室上報集團綜合管理部與機場公司執行指揮中心。

第十條 公司值班領導各部門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

第六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一條 值班領導、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除特殊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外,不得離開機場範圍。

第十二條 值班領導、值班人員值班期間要嚴守工作崗位,公司領導每日必須對本公司執行保障情況進行四次巡查,值班日誌詳實記錄巡查時間、過程及發現的問題;各部門值班人員每日必須對本部門執行保障情況進行六次巡查,值班日誌詳實記錄巡查時間、過程及發現的問題。

第十三條 公司領導值班如有臨時調整,由綜合辦公室向機場執行指揮中心報告,並報集團綜合管理部備案。部門值班人員如有臨時調整,由各部門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 公司值班領導、部門值班人員要建立值班日誌,裝訂成冊, 在值班與交班時要認真做好記錄。

第十五條 公司領導值班日誌、值班人員值班日誌應按照制度規定的巡視檢查頻次詳細記錄檢查時間、檢查情況等內容,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找人代簽。各部門應在工作現場指定存放值班日誌的地點,值班人員現場巡視檢查後,立即將檢查情況進行記錄,以便公司領導檢查。

第十六條 公司值班領導代表的是當日該層級的最高指揮者,值班過程中要大膽管理、嚴格要求,發現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章辦事,影響保障安全,影響航班正常,影響服務質量的人和事,要嚴肅、果斷的進行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七條 公司領導、部門人員值班期間,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工具要隨身攜帶並保持24小時暢通,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趕赴現場處理。

第十八條 公司值班領導做到工作以身作則,盡職盡責,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把好飛行安全、空防安全、地面安全關,保證運輸生產安全、有序、優質、高效地進行。

第十九條 各部門根據公司各級領導值班制度制定本部門的值班制度。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如違反本制度中相關規定,進行通報並相應處罰。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解釋部門

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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