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對非婚生子是怎麼規定的,非婚生子的法律地位是怎樣的,什麼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繼承權嗎,下文為您解答。
一、什麼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關係所養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為所生子女和養子女,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未經丈夫同意、事後丈夫又不予認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由於法律上對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護程度有別,故有區分的實益。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如撫養教育、管教保護、贍養扶助和遺產繼承等,同樣適用於父母與非婚生子女。有的人認為,讓二奶的孩子繼承遺產,就是對包二奶現象一種變相的鼓勵,不利於打擊重婚、包二奶等社會醜惡現象。其實,這都是父母的過錯,孩子是無辜的,因為,孩子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不能因為父母的過錯而剝奪他應享有的權利。
二、非婚生子女有繼承權嗎?
非婚生女子的繼承權,依法受法律保護。《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該條的規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視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說,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權利,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且不允許任何個人、組織、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視,由此而引起的侵權,由侵權人承擔完全責任。
養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該條的規定,是對合法成立的收養關係、因此而成立的養父母子女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完全等同,只有在養子女經合法手續解除關係後,這種地位才會喪失,除此,任何個人、組織、法人都不得解除這種關係或剝奪其地位。
繼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對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該條的規定明確了繼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適用對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即繼子女取得了與親生子女同樣的法律地位。
關於“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難以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離婚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確定》的覆函明確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經夫妻協商同意,或雖未協商同意,事後丈夫認可的均適用《婚姻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對於事先未經得丈夫同意,事後丈夫也不認可的,只確認了與其生育婦女的關係,對生育婦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視為非婚生子女。
由此可見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在繼承問題上均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其繼承權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
以上就是對什麼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繼承權嗎的詳細解答。因為非婚
以上就是對什麼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繼承權嗎的詳細解答。因為非婚生子女的特殊身份使得他們的繼承權在現實生活中更容易被忽略、被剝奪,如何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如何來收集有利證據,建議您還是請教專業律師,他們多年的辦案經驗會告訴您如何有效的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