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概述

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簡稱貴理工青協 )是貴州理工學院校黨委領導下,校團委指導下的校級學生組織之一,接受貴州省青年志願者協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同時也是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團體會員之一。

貴理工青協成立至今始終秉承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服務宗旨,堅持“立足校園,服務師生”的行為準則,大力倡導“有困難找志願者,有時間做志願者”的服務理念,踏實認真,無怨無悔的在校園中,社群中,社會上進行著各類志願服務活動。

基本資訊

中文名稱: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成立:2014年12月5日

服務宗旨: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行為準則:立足校園,服務師生

服務理念:有困難找志願者,有時間找志願者 分會:11個學院分會

專職部門:5個專職部門 特色服務隊:6個單項特色志願服務隊

目錄

1、發展歷史 2、建設宗旨

3、組織機構 4、團體會員

5、所獲榮譽 6、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貴理工青協組建於2013年9月,2014年12月05日經學校批准正式成立,成為貴州理工學院校級學生組織。與此同時,全校11個學院也陸續成立了各學院分會。為加強內涵組織結構建設、優化組織結構、完善組織制度,協會實行“撤、裁部建隊“的重大改革。建立以少數專業化、職能化的成員為主導的專職部門,建立各種可自主選擇,自我發展、自我管理,迎合成員興趣的特色服務隊,這樣只要加入協會的每一個成員不僅是參與者同時也是建設者,管理者!

建設宗旨

貴理工青協始終秉承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服務宗旨,堅持“立足校園,服務師生”的行為準則,大力倡導“有困難找志願者,有時間做志願者”的服務理念,踏實認真,無怨無悔的在校園中,社群中,社會上進行著各類志願服務活動。

組織機構

貴理工青協是分管5個專職部門、11個學院分會和6個特色服務隊的校級學生組織。

團體會員

貴理工青協共有註冊志願者1500餘人,日常成員300餘人

所獲榮譽

自成立以來,青協人全心全意致力於志願服務活動,並取得優異成績,曾獲2013年度高校無償獻血志願服務二等獎、 2014年度高校無償獻血志願服務一等獎,理工青協連續3年堅持每學期定期開展獻血車進校園義務獻血活動。

2015年度全省大中專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禁毒專項優秀團隊。除此之外還開展以“文明理工,我是先鋒”系列主題活動,開展“創文創衛”系列主題活動,開展了各項省級志願服務活動,各項校園內部的大型活動、比賽的志願服務活動,並取得優異成績。例如:清朗網路文明、禁毒防艾、走進社群關愛老人、校園清潔、春暉支教、迎新生進校、黔茶飄香、貴州“雲上大資料”、中國東盟教育論壇、全國高校“校長杯”乒乓球比賽,無不我們志願者身影存在,在活動中表現優良,圓滿完成各項各項任務,得到學校領導、老師的高度肯定和褒揚。

我們始終不忘成立之初學校黨委書記的殷切囑託,同臺發揮精神旗幟與實踐平臺的雙重作用,積極倡導志願服務理念,大力宣傳志願服務事蹟,如今,累計通過協會參加社會實踐專案人數達3000餘人次。協會共有10人獲得省級志願服務活動的榮譽稱號,總共有近50人獲得學校“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先進志願者”等各類學生榮譽。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在校青年大學生組成的全校性青年團體;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個人自願結成的全校性的非營利性組織。本協會通過組織和領導全校青年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推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增強大學生的社會服務意識,提高大學生的整體素質,為學校的全面發展和進步作出貢獻;

第三條 本協會奉行"互助、友愛、奉獻、進步"的服務宗旨,以“立足校園,服務師生”作為行動準則。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提倡社會道德風尚,在法律和校規校紀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各項活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的指導及貴州理工學院校團委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弘揚新風正氣,倡導友愛奉獻,促使校園良好風氣形成,為校園精神文明的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六條 增強大學生公民意識,發揚奉獻精神,培養服務能力,令專業知識融於社會實踐,促進青年學生健康成長;

第七條 為校園建設、社群建設、敬老助殘、扶貧開發、搶險救災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

第八條 根據貴州省青年志願者協會及校團委的指導和監督,組織和開展各項青年志願服務活動;

第九條 面向全體在校大學生公開招募志願者,培養青年志願者及青年志願組織管理者,建立一批由本協會組織管理的青年志願者服務隊伍,以便更好的開展志願服務行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青年志願者大會;常設機構為理事會,行使決策權;閉會期間,根據其授權,閉會期間由主席執行其決策。

第十一條 青年志願者理事會理事是由協會及各志願服務組織機構選舉產生的優秀代表。理事會是其常務機構,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副理長2-3名,理事長由校團委老師擔任;

第十二條 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執行機構是主席團以及下設的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青年志願者協會主席團設主席1名,副主席5名,下設外聯部、組織部、策劃部、宣傳部、辦公室共5個專職部門;愛心服務隊、支教服務隊、無償獻血服務隊、節慶賽會服務隊、環衛者服務隊、網路文明服務隊共6個特色服務隊。

第十四條 主席團成員職能

(一)主席職能:

1、代表全體志願者成員行使職權,主持青年志願者協會日常工作和會議,負責青年志願者協會全域性工作的決策,統籌、調控、指導各部門工作;

2、廣泛聽取全體志願者對本協會工作的建議和意見,調控青年志願者協會總體工作;

3、做好青年志願者協會學生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學生幹部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

4、協調青年志願者協會各部門間的關係,指導監督組織工作;

5、同時兼任理事會副理事長;

(二)副主席職能:

1、協助青協主席落實青協總體工作;

2、與青協主席共同開展並妥善完成各項重大活動;

3、加強與各分會、各服務隊及各部門間的聯絡,指導、協調其開展各項工作,且具體落實主席團相關工作;

4、實行分工負責制,並指導自己所負責的部門工作;

5、主席缺席或受主席委託時,代替主席行使各項職責;

第十五條

本協會各部職能

辦公室:

負責管理協會辦公室,輔助主席團完成協會各項工作,財物管理等;負責協會檔案的起草、資訊彙總等基礎性工作;負責協調各部門和服務隊各項重大活動的實施;負責協會各類檔案的建立、備案、管理工作等。

宣傳部:

負責協會的形象宣傳,對協會開展的活動進行前其、中期、後期的宣傳及新聞稿的撰寫、發表、備案工作,並在舉辦活動時進行實時宣傳並對照片進行整理、存檔等。

外聯部:

負責協會與其他高校或者學校學生組織進行各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聯絡校外企業商家,負責協會舉辦的大型活動的贊助及對外宣傳工作。

組織部:

主要負責協會成員的相關檔案管理工作;協助主席團完成部門及服務隊幹部的評估工作;做好活動前、中、後的組織和監督;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協調各部門及服務隊開展活動。

策劃部:

主要負責制定協會的日常工作和撰寫活動的策劃方案;協助各部門及服務隊完成活動策劃的撰寫、修改、考核、評估等工作;對各項活動策劃的歸檔工作等。

本協會各服務隊職能

無償獻血服務隊:

定期組織省級獻血活動;定期開展與無償獻血有關的系列志願服務活動,曾獲獻血服務一等獎等多項榮譽。

愛心服務隊:

定期組織人員到社會福利院陪伴、慰問、幫助老人及孩童;定期開展有關關愛弱勢群體的宣傳活動。通過活動可以增強同學們的社會責任感,豐富了同學們的業餘生活,為同學們在學習之餘提供社會實踐機會,讓同學們瞭解社會,接觸社會,感恩社會。

支教服務隊:

面向全校學生組織開展義務支教活動;定期開展隊員能力培訓;提升隊員做支教活動的個人能力。

網路文明服務隊:

負責協會的志願者網路註冊、網路文明志願者的服務工作;定期開展文明上網的倡導活動。

環衛者服務隊:

致力於開展環境保護的宣傳和實踐工作。服務隊立足校園,開展公益活動;立足本土,開展環保專案;立足團隊,開展環境宣傳。我們通過日常活動和暑期專案,不斷將綠色、愛心播撒到更遠、更廣闊的土地。

節慶賽會服務隊:

致力於重大節慶、賽會服務中。配合全校重大節慶、賽會做好節目編排、接待、禮儀、醫療、安保、後勤等工作;只要有節慶就有我們,我們是節慶的實踐者、服務者。

第四章會員

第十六條 凡承認本協會章程並提出入會申請的貴州理工學院在校學生,在網上註冊且經協會審查通過者,即可成為本協會會員;

第十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擁有本協會服務活動的知情權、優先參與權;

(三)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向本協會推薦會員;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告知本協會,會員如超過1學期不參加本協會志願活動,則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條 理事會可授予對本協會有傑出貢獻的人士"榮譽會員"“優秀志願者”等榮譽稱號;

第二十一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將予以除名;

第五章 青年志願者協會會議制度

第二十二條 青年志願者大會由主席負責主持召開,參與者包括協會主席團成員、各職能部門部長、各服務隊隊長及各分會志願者代表;

第二十三條 與會人員與會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欲請假者須事先請示負責人,不得無故缺席;

第二十四條 與會人員參會時應穿戴整潔,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積極參與討論,並反饋活動情況;

第二十五條 大會須有2/3以上的志願者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六章 經費來源及管理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於學校撥款、社會捐贈、政府資助,在允許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經費的運轉情況必須接受理事會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公佈;

第二十七條 保證本協會經費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的經費,任何個人不得侵佔和挪用,保證經費使用公開、透明;

第七章 考核制度

第二十九條 考核物件為校青協主席團成員、各職能部門成員、各學院青協分會、各志願服務隊;

第三十條 考核方式為民主評議,由臨時成立的考核小組提出獎勵或處罰措施,報予校團委及理事會審批;

第三十一條 考核應嚴格遵守考核標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具體考核標準參照《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考核細則》;

第八章 校青協與各學院協分會

第三十二條 各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基層組織,受各學院黨組織的領導和團組織具體指導,在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協調指導下開展工作,各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配合、支援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完成校青年志願者協會部署的工作和任務;

第三十三條 校青年志願者協會接受各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工作建議,共同協商和組織校內外大型活動;

第三十四條 各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在機構設定上要與校青年志願者協會保持一致,以便保持工作的一致性。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屬貴州理工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原作者: 貴理工校青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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