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單位資格、個人資格、辦理程式和報送材料。
一、 申請單位資格要求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援高新技術企業、軟體企業、積體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
二、 申請人資格要求
所學專業或崗位屬於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過60週歲,女性不超過55週歲。
三、 辦理程式
申請人向聘用單位申請,由聘用單位向其所在區人力社保局申請,區人力社保局稽核合格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市人力社保局審批通過後由區人力社保局製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
四、 報送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原件及影印件;
2、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辦理報告;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申請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①本人房產證或購房合同;②租房協議和租賃稅票單據(由街道租賃房屋稅務徵收部門出具);③住單位公房的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及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居住證明;④居住親友住房的出具房產證及親友雙方簽署的宣告(模版附後)和雙方身份證;
5、聘用(勞動)合同;
6、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8、誠信宣告;下載
9、隨往配偶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勞動合同原件、影印件;
10、隨往子女系戶籍地計生政策範圍內生育的,須提供出生醫學證明;違反計生政策超生的,須提供所有隨往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及其它可證明其與申請人有直系血緣關係的相關材料。
五、 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及相當的資格資質列表
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根據國家職(執)業資格制度有關規定,可聘任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職(執)業包括以下內容
注意事項
審批時限: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及制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