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前協議有法律效力嗎,有哪些內容,怎麼寫?

如今跨國婚姻越來越多,同時,婚前協議也成了結婚的一部分。那麼,涉外婚前協議有法律效力嗎?有哪些內容,怎麼寫?等等問題,本文為你答疑解惑。

一、什麼是涉外婚前協議?我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有法律效力嗎?

涉外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異國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制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等產生爭議。我國的《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在國內結婚的涉外婚姻,必須遵循我國的婚姻法律法規,這其中就包括對婚前協議的規定。這給涉外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但這能否作為個性化“婚前協議”的法律依據,夫妻雙方的婚前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國是有明確規定的。協議必須與夫妻雙方人身或財產有密切關係,並且與一般性社會道德和其他法律規定不相沖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二、涉外婚前協議有哪些內容?

涉外婚前協議內容自由靈活,協議的組成結構相對簡單,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締約雙方、約定財產範圍,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但涉外婚前協議中最重要的當是財產歸屬約定,按照中國法律規定,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涉外婚前協議只要雙方都接受,並且不違背法律規定和顯示公平,都具備法律效力(在夫妻雙方之間);但是切記要具體,不可含蓄。1.房產證所有權可以寫共同所有,但其實際所有比率,婚前由其各自實際出資比率構成,婚後由共同基金出資還貸,該部分可認定為共同財產。2.婚後越軌行為規範條款,一方出軌,將對另一方支付多少的賠償損失;同時需要定義出軌的含義,哪些行為可認定為出軌。3.婚後一般行為規範條款,男方和女方分別哪些行為是不能做的,做了就要向對方支付賠償費用,比如在男方家裡,女方要充分尊重男方,不與男方父母發生任何衝突,同時男方應該保障女方的哪些權益;反之男方到女方家裡也是如此。有一方違反該規定的,將支付多少賠償金融。4.其他比如教育小孩等等,各種事情,以後都可以通過增加附加條款來規範雙方的婚後行為,這對於提高婚姻質量和安全感是很有幫助的。女性手裡的涉外婚前協議原件應該妥善保管,另外證明財產存在的財產憑證也應保管好,例如房產證、車輛行駛證、存摺等。

同時建議就該涉外婚前協議辦理公證或是見證,以此進一步確認該涉外婚前協

同時建議就該涉外婚前協議辦理公證或是見證,以此進一步確認該涉外婚前協議的真實性和效力。 首先,在涉外婚前協議中,需要將婚前財產的羅列,也就是明確“婚前財產包括什麼”和“什麼屬於誰”的問題。其次,涉外婚前協議中需要規定婚後財產的共有方式,雙方約定對婚後財產的共有各佔多大比例。最後,涉外婚前協議需要規定某些特定權益的歸屬,很多特定的權益如果發生轉移,是當事人很難接受的。還有婚姻關係解體的原因,因為什麼造成婚姻解體才適用婚前財產協議、或者適用其中的某些條款,這裡面隱含著一個過錯方界定的問題,比較複雜。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以上涉外婚前協議內容並不是死板的,有些條款可以省略或者靈活變化。人人都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訂立涉外婚前協議。

三、涉外婚前協議範本

甲方(男方):魏某,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英國國籍,護照號碼:××××××乙方(女方):湯某,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中國上海籍,住上海浦東新區浦明路99弄×××號1802室。身份證號:××××鑑於:甲、乙雙方經自願相識相戀,並打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成為合法夫妻;鑑於:在任何一方死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婚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鑑於:雙方已經充分知曉對方的婚前財產(女方婚前財產詳見本協議附件);鑑於:訂立本協議時,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後果;鑑於:雙方知曉且明瞭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於公平、自願的原則,按照雙方的意志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後取得財產進行處理;鑑於:本協議的訂立在於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在此訂立協議如下: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處分其個人財產而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2.若發生分居、離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分割婚前財產及婚後屬於各方的財產。3.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4.本協議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甲方: 乙方: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附件:

男/女方婚前財產清單

一、不動產:(略)

二、投資其池公司的股權(略)

三、基金(略)

四、股票(略)

五、期貨

六、存款:

七、車輛:

以上財產合計約xxxx元(暫估)說明:涉外婚前協議內容自由靈活,只要雙方都接受,並且不違背法律規定和顯示公平,都具備法律效力(在夫妻雙方之間)。此涉外婚前協議範本僅供參考。如果在涉外婚姻離婚過程中,不清楚需要注意什麼問題?或者,面臨離婚訴訟如何處理?等問題上還有疑問,不妨諮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都精通專業的法律知識,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能為你排憂解難,解決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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