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錢鍾書議論性散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錢鍾書,江蘇無錫人,原名仰先,字哲良,後改名鍾書,字默存,號槐聚,曾用筆名中書君,中國現代作家、文學研究家。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供大家欣賞。

  :談教訓

  嫌髒所以表示愛潔,因此清潔成癖的人寧可不洗澡,而不願借用旁人的浴具。穢潔之分結果變成了他人和自己的分別。自以為乾淨的人,總嫌別人齷齪,甚至覺得自己就是骯髒,還比清潔的旁人好受,往往一身臭汗、滿口腥味,還不肯借用旁人使過的牙刷和手巾。當然,除非肯把情人出讓的人,也決不甘以手巾牙刷公諸朋友。這樣看來,我們並非愛潔,不過是自愛。“潔身自好”那句成語,頗含有深刻的心理觀察。老實說,世界上是非善惡邪正等等分別,有時候也不過是人我的差異,正和身體上的穢潔一樣。所以,假使自己要充好人,總先把世界上人說得都是壞蛋;自己要充道學,先正顏厲色,說旁人如何不道學或假道學。說到此地,我們不由自主地想到《聊齋》裡女鬼答覆狐狸精的話:“你說我不是人,你就算得人麼?”

  我常奇怪,天下何以有這許多人,自告奮勇來做人類的義務導師,天天發表文章,教訓人類。“人這畜生”That animal called man,居然未可一概抹殺,也竟有能夠捨己忘我的。我更奇怪,有這許多人教訓人類,何以人類並未改善。這當然好象說,世界上有這許多掛牌的醫生,仁心仁術,人類何以還有疾病。不過醫生雖然治病,同時也希望人害病:配了苦藥水,好討辣價錢;救人的命正是救他自己的命,非有病人吃藥,他不能吃飯。所以,有導師而人性不改善,並不足奇;人性並不能改良而還有人來負訓導的責任,那倒是極耐尋味的。反正人是不可教悔的。教訓式的文章,於世道人心,雖無實用,總合需要,好比我們生病,就得延醫服藥,儘管病未必因此治好。假使人類真個學好,無須再領教訓,豈不閒煞了這許多人?於是從人生責任說到批評家態度,寫成一篇篇的露天傳道式的文字,反正文章雖不值錢,紙墨也並不費錢。

  人生中年跟道學式的教訓似乎有密切的關係。我們單就作家們觀察,也看得到這個有趣的事實。有許多文人,到四十左右,忽然挑上救世的擔子,對於眼前的一切人事,無不加以咒罵糾正。像安諾得、羅斯金、莫里斯William Morris,以及生存著的愛利惡德T. S. Eliot、墨瑞J. M. Murry等等就是人人知道的近代英國例子。甚至唯美的王爾德,也臨死發善心,講社會主義。假使我們還要找例子,在自己的朋友裡,就看得見。這種可尊敬的轉變,目的當然極純正,為的是拯救世界、教育人類,但是純正的目的不妨有複雜的動機。義正詞嚴的叫喊,有時是文學創造力衰退的掩飾,有時是對人生絕望的惱怒,有時是改變職業的試探,有時是中年人看見旁人還是少年的忌妒。譬如中年女人,姿色減退,化裝不好,自然減少交際,甘心做正經家庭主婦,並且覺得少年女子的打扮妖形怪狀,看不上眼。若南Jules Janin說巴爾扎克是發現四十歲女人的哥侖布。四十左右的男人似乎尚待發現。聖如孔子,對於中年人的特徵也不甚瞭解;所以《論語·季氏章》記人生三戒,只說少年好色,壯年好打架,老年好利,忘了說中年好教訓。當然也有人從小就喜歡說教傳道的,這不過表示他們一生下來就是中年,活到六十歲應當慶九十或一百歲。

  有一種人的理財學不過是借債不還,所以有一種人的道學,只是教訓旁人,並非自己有什麼道德。古書上說“能受盡言”的是“善人”,見解不免庸淺。真正的善人,有施無受,只許他教訓人,從不肯受人教訓,這就是所謂“自我犧牲精神”。

  從藝術的人生觀變到道學的人生觀可以說是人生新時期的產生。但是每一時期的開始同時也是另一時期的沒落。譬如在有職業的人的眼裡,早餐是今天的開始,吃飽了可以工作;而從一夜打牌、通宵跳舞的有閒階級看來,早餐只是昨宵的結束,吃飽了好睡覺。道德教訓的產生也許正是文學創作的死亡。這裡我全沒有褒貶輕重之意,因為教訓和創作的價值高低,全看人來定。有人的文學創作根本就是戴了面具的說教,倒不如干脆去談道學;反過來說,有人的道學,能以無為有,將假充真,大可以和詩歌、小說、謠言、謊話同樣算得創作。

  頭腦簡單的人也許要說,自己沒有道德而教訓他人,那是假道學。我們的回答是:假道學有什麼不好呢?假道學比真道學更為難能可貴。自己有了道德而來教訓他人,那有什麼希奇;沒有道德而也能以道德教人,這才見得本領。有學問能教書,不過見得有學問;沒有學問而偏能教書,好比無本錢的生意,那就是藝術了。真道學家來提倡道德,只像店家來替自己存貨登廣告,不免自我標榜;絕無道德的人來講道學,方見得大公無我,樂道人善,愈證明道德的偉大。更進一層說,真有道德的人來鼓吹道德,反會慢慢地喪失他原有的道德。拉羅斯福哥La Rochefoucauld《刪去的格言》Maximes Supprimees第五條裡說:“道學家像賽納卡S n que之流,並未能把教訓來減少人類的罪惡;只是由教訓他人而增加自己的驕傲。”你覺得旁人不好,需要你的教訓,你不由自主地擺起架子來,最初你說旁人欠缺理想,慢慢地你覺得自己就是理想的人物,強迫旁人來學你。以才學驕人,你並不以驕傲而喪失才學,以貧踐驕人,你並不以驕傲而變成富貴,但是,道德跟驕傲是不能並立的。世界上的大罪惡,大殘忍--沒有比殘忍更大的罪惡了--大多是真有道德理想的人乾的。沒有道德的人犯罪,自己明白是罪;真有道德的人害了人,他還覺得是道德應有的代價。上帝要懲罰人類,有時來一個荒年,有時來一次瘟疫或戰爭,有時產生一個道德家,抱有高尚得一般人實現不了的理想,伴隨著和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自信心和煽動力,融合成不自覺的驕傲。基督教哲學以驕傲為七死罪之一。王陽明《傳習錄》卷三也說:“人生大病只是一傲字,有我即傲,眾惡之魁。”照此說來,真道學可以算是罪惡的初期。反過來講,假道學來提倡道德,倒往往弄假成真,習慣轉化為自然,真正地改進了一點兒品行。調情可成戀愛,模仿引進創造,附庸風雅會養成內行的鑑賞,世界上不少真貨色都是從冒牌起的。所以假道學可以說是真道學的學習時期。不過,假也好,真也好,行善必有善報。真道學死後也許可以昇天堂,假道學生前就上講堂。這是多麼令人欣慰的事!

  所以不配教訓人的人最宜教訓人;愈是假道學愈該攻擊假道學。假道學的特徵可以說是不要臉而偏愛面子。依照莎士比亞戲裡王子漢姆雷德Hamlet罵他未婚妻的話,女子化妝打扮,也是愛面子而不要臉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假道學也就是美容的藝術。

  寫到這裡,我忽然心血來潮。這篇文章不恰恰也在教訓麼?難道我自己也人到中年,走到生命的半路了!白紙上黑字是收不回來的,扯個淡收場罷。

  :論文人

  文人是可嘉獎的,因為他虛心,知道上進,並不拿身分,並不安本分。真的,文人對於自己,有時比旁人對於他還看得輕賤;他只恨自己是個文人,並且不惜費話、費力、費時、費紙來證明他不願意做文人,不滿意做文人。在這個年頭兒,這還算不得識時物的俊傑麼?

  所謂文人也者,照理應該指一切投稿、著書、寫文章的人說。但是,在事實上,文人一個名詞的應用只限於詩歌、散文、小說、戲曲之類的作者,古人所謂“詞章家”、“無用文人”、“一為文人,便無足觀”的就是。至於不事虛文,精通實學的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等專家,儘管也洋洋灑灑發表著大文章,斷乎不屑以無用文人自居——雖然還夠不上武人的資格。不以文人自居呢,也許出於自知之明;因為白紙上寫黑字,未必就算得文章。講到有用,大概可分兩種。第一種是廢物利用,譬如牛糞可當柴燒,又象陶侃所謂竹頭木屑皆有用。第二種是必需日用,譬如我們對於牙刷、毛廁之類,也大有王子猷看竹“不可一日無此君”之想。天下事物用途如此之多,偏有文人們還頂著無用的徽號,對著竹頭、木屑、牙刷、毛廁,自嘆不如,你說可憐不可憐?對於有用人物,我們不妨也給予一個名目,以便和文人分別。譬如說,稱他們為“用人”。“用人”二字,是“有用人物”的縮寫,洽對得過文人兩字。這樣簡潔混成的名詞,不該讓老媽子、小丫頭、包車伕們專有。並且,這個名詞還有兩個好處。第一,它充滿了民主的平等精神,專家顧問跟聽差僕役們共頂一個頭銜,站在一條線上。第二,它不違背中國全盤西化的原則:美國有位總統聽說自稱為“國民公僕”,就是大家使喚得的用人;羅馬教皇自謙為“奴才的奴才”或“用人的用人”Servus servorum;法國大革命時,黨人都趕著僕人叫“用人兄弟”Frères servants;總統等於君,教皇Pope等於父Papa,在歐美都和用人連帶稱呼,中國當然效法。

  用人瞧不起文人,自古已然,並非今天朝報的新聞。例如《漢高祖本記》載帝不好文學,《陸賈列傳》更借高祖自己的話來說明:“乃公馬上得天下,安事詩書?” 直捷痛快,名言至理,不愧是開國皇帝的聖旨。從古到今反對文學的人,千言萬語,歸根還不過是這兩句話。“居馬上”那兩句,在抗戰時期讀來,更覺得親切有味。柏拉圖的《理想國》裡排斥詩人文人,哪有這樣斬截雄壯的口氣?柏拉圖富有詩情,漢高祖曾發詩興,吟過《大風歌》,他們兩位尚且鄙棄詞章,更何況那些庸俗得健全的靈長動物。戈蒂埃Theophile Gautier在《奇人志》Les Grotesques裡曾說,商人財主,常害奇病,名曰“畏詩症”Po sophobie。病原如是:財主偶爾開啟兒子的書桌抽屜,看見一堆寫滿了字的白紙,既非簿記,又非賬目,每行第一字大寫,末一字不到底,細加研究,知是詩稿,因此怒衝腦頂,氣破胸脯,深恨家門不幸,出此不肖逆子,神經頓成變態。其時此症不但來源奇特,並且富有傳染性;每到這個年頭兒,竟能跟夏天的霍亂、冬天的感冒同樣流行。藥方呢,聽說也有一個:把古今中外詩文集都付之一炬,化灰吞服。據云只要如法炮製,自然胸中氣消,眼中釘拔,而且從此國強民泰,政治修明,武運昌盛!至於當代名人與此相同的弘論,則早已在銷行極廣的大刊物上發表,人人熟讀,不必贅述。

  文學必須毀滅,而文人卻不妨獎勵——獎勵他們不要作文人。蒲伯Pope出口成章Lisp in numbers,白居易生識之無,此類不可救藥的先天文人畢竟是少數。至於一般文人,老實說,對於文學並不愛好,並無擅長。他們弄文學,彷彿舊小說裡的良家女子做娼妓,據說是出於不甚得已,無可奈何。只要有機會讓他們跳出火坑,此等可造之才無不廢書投筆,改行從良。文學是倒黴晦氣的事業,出息最少,鄰近著飢寒,附帶了疾病。我們只聽說有文丐;像理丐、工丐、法丐、商丐等名目是從來沒有的。至傻極笨的人,若非無路可走,斷不肯搞什麼詩歌小說。因此不僅旁人鄙夷文學和文學家,就是文人自己也填滿了自悲心結,對於文學,全然缺乏信仰和愛敬。譬如十足文人的揚雄在《法言》裡就說:“雕蟲篆刻,壯夫不為。”可見他寧做壯丁,不做文人。因此,我們看見一個特殊現象:一切學者無不威風凜凜,神氣活現,對於自己所學科目,帶吹帶唱,具有十二分信念;只有文人們懷著鬼胎,賠了笑臉,抱愧無窮,即使偶爾吹牛,談談“國難文學”、“宣傳武器”等等,也好像水浸溼的皮鼓,敲擂不響。歌德不作愛國詩歌,遭人唾罵,因在《語錄》Gespraceche mit Eckermann裡大發牢騷,說不是軍士,未到前線,怎能坐在書房裡吶喊做戰歌。Kriegslieder schreiben und in Zimmer siteenl。少數文人在善造英雄的時勢底下,能談戰略,能做政論,能上條陳,再不然能自認導師,勸告民眾。這樣多才多藝的人,是不該在文學裡埋沒的。只要有機會讓他們變換,他們可以立刻拋棄文藝,別幹營生。

  雪萊在《詩的辯護》裡說文人是“人類的立法者”legislator,卡萊爾在《英雄崇拜論》裡說文人算得上“英雄”。那些特殊材料的文人只想充當英雄,希望變成立法者或其他。竟自稱是英雄或立法者,不免誇大狂;想做立法者和英雄呢,那就是有志上進了。有志上進是該嘉獎的。有志上進,表示對於現實地位的不滿足和羞恥。知恥近乎勇。勇是該鼓勵的,何況在這個時期?

  要而言之:我們應當毀滅文學而獎勵文人——獎勵他們不做文人,不搞文學。

  :說笑

  自從幽默文學提倡以來,賣笑變成了文人的職業。幽默當然用笑來發洩,但是笑未必就表示著幽默。劉繼莊《廣陽雜記》雲:“驢鳴似哭,馬嘶如笑。”而馬並不以幽默名家,大約因為臉太長的緣故。老實說,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於馬鳴蕭蕭,充不得什麼幽默。

  把幽默來分別人獸,好象亞里士多德是第一個。他在《動物學》裡說:“人是唯一能笑的動物。”近代奇人白倫脫W.S.Blunt有《笑與死》的一首十四行詩,略謂自然界如飛禽走獸之類,喜怒愛懼,無不發為適當的聲音,只缺乏表示幽默的笑聲。不過,笑若為表現幽默而設,笑只能算是廢物或奢侈品,因為人類並不都需要笑。禽獸的鳴叫,儘夠來表達一般人的情感,怒則獅吼,悲則猿啼,爭則蛙噪,遇冤家則如犬之吠影,見愛人則如鳩之呼婦cooing。請問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來表現呢?然而造物者已經把笑的能力公平地分給了整個人類,臉上能做出笑容,嗓子裡能發出笑聲;有了這種本領而不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並非因有幽默而笑,是會笑而借笑來掩飾他們的沒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漸喪失;本來是幽默豐富的流露,慢慢地變成了幽默貧乏的遮蓋。於是你看見傻子的呆笑,瞎子的趁淘笑——還有風行一時的幽默文學。

  笑是最流動、最迅速的表情,從眼睛裡泛到口角邊。東方朔《神異經·東荒經》載東王公投壺不中,“天為之笑”,張華注謂天笑即是閃電,真是絕頂聰明的想象。據荷蘭夫人Lady Holland的《追憶錄》,薛德尼.斯密史Sidney Smith也曾說:“電光是天的詼諧Wit。”笑的確可以說是人面上的電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脣吻間閃爍著牙齒的光芒。我們不能扣留住閃電來代替高懸普照的太陽和月亮,所以我們也不能把笑變為一個固定的、集體的表情。經提倡而產生的幽默,一定是矯揉造作的幽默。這種機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髏的露齒,算不得活人靈動的姿態。柏格森《笑論》Le Rire說,一切可笑都起於靈活的事物變成呆板,生動的舉止化作機械式Lem canique plaque sur Le vivant。所以,復出單調的言動,無不惹笑,像口吃,像口頭習慣語,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頭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為老頭子不如少年人靈變活動,只是一串僵化的習慣。幽默不能提倡,也是為此。一經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變化不拘的弄成刻板的。這種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資料,這種笑本身就可笑。一個真有幽默的人別有會心,欣然獨笑,冷然微笑,替沉悶的人生透一口氣。也許要在幾百年後、幾萬裡外,才有另一個人和他隔著時間空間的河岸,莫逆於心,相視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開了嘴,放寬了嗓子,約齊了時刻,成群結黨大笑,那隻能算下等遊藝場裡的滑稽大會串。國貨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況幽默是不能大批出產的東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後,並不產生幽默家,只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掛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臉當然身價大增,脫離戲場而混進文場;反過來說,為小花臉冒牌以後,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藝只能算是“遊藝”。小花臉也使我們笑,不錯!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絕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們跟著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臉可笑,我們對著他笑。小花臉使我們笑,並非因為他有幽默,正因為我們自己有幽默。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種脾氣,決不能標為主張,更不能當作職業。我們不要忘掉幽默Humour的拉丁文原意是液體;換句話說,好象賈寶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當為一慣的主義或一生的衣食飯碗,那便是液體凝為固體,生物製成標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賣笑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馬克·吐溫Mark Twain:自十八世紀末葉以來,德國人好講幽默,然而愈講愈不相干,就因為德國人是做香腸的民族,錯認幽默也像肉末似的,可以包紮得停停當當,作為現成的精神食料。幽默減少人生的嚴重性,決不把自己看得嚴重。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對於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對於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一個口號,一種標準,正是缺乏幽默的舉動;這不是幽默,這是一本正經的宣傳幽默,板了面孔的勸笑。我們又聯想到馬鳴蕭蕭了!聽來聲音倒是笑,只是馬臉全無笑容,還是拉得長長的,像追悼會上後死的朋友,又像講學臺上的先進的大師。

  大凡假充一樁事物,總有兩個動機。或出於尊敬,例如俗物尊敬藝術,就收集骨董,附庸風雅。或出於利用,例如壞蛋有所企圖,就利用宗教道德,假充正人君子。幽默被假借,想來不出這兩個緣故。然而假貨畢竟充不得真。西洋成語稱笑聲清揚者為“銀笑”,假幽默像摻了鉛的偽幣,發出重濁呆木的聲音,只能算鉛笑。不過,“銀笑”也許是賣笑得利,笑中有銀之意,好比說“書中有黃金屋”;姑備一說,供給辭典學者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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