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手抄報上的圖案
我國開展了全面的普法宣傳工作,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作為經常的重要任務。作為青少年的我們,應該知道哪些法律知識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1:學生法律常識
1、企事業單位能否招用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國家對提供給未成年人閱讀或觀看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在內容上有什麼禁止性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凶殺、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
3、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的,應如何處罰?
拐騙童工的,按拐賣兒童罪追究拐騙者的刑事責任。 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 嚴重傷殘的,依照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人有哪些?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五
2:學生法律案例
案例:
因為和大聲斥責自己的父母爭論了幾句,16歲的小朱一氣之下,悶頭衝出家門,整晚沒回家。一週後,警察找上門來,小朱在夜不歸宿的那天搶劫了6名學生。原來,小朱離家出走之後在網咖裡通宵上網,但又沒有錢,於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學。
分析:
不少例子表明,沒有確切原因的夜不歸宿,是臨近或正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徵兆之一。據調查,在100個未成年犯中,絕大多數犯罪行為是利用夜晚的時間完成的,而且不少違法行為實施後,他們都沒回家。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經驗和辨別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並夜不歸宿,一旦發生問題,由於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監護,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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