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語用學的焦點問題探索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Pragmatics is in a constant state of flux and evolution, there have appeared different perspectives or approaches to pragmatics, such as Dascal 1983 analyzes the field from the standpoint of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Green 1989/1996 lays particular emphasis on textual pragmatics and more formal aspects of pragmatics, Mey 1993 regards pragmatics the societally necessary and consciously interactive dimension of the study of language, Thomas 1995 argues convincingly for a social, psychological and cognitive approach to pragmatics, Verschueren 1999 lays his emphasis on a general cognitive, social and cultural perspective on language use, while Blakemore 1992 and Sperber & Wilson 1986/1995 take a cognitive approach. On the basis of the above, pragmatics becomes more likely to be considered cognitively involved, although there still exists disagreements on what cognitive pragmatics is and what core issues should be addressed, and the like. Anyhow it is held in the study that cognitive pragmatics focuses on the mental processing of information for communicative purposes and on the interlocutors' abilities in terms of which they create and understand meanings beyond the word and sentence levels.

In the present study its attention has been concentrated upon the following aspects, which are considered essential in cognitive pragmatics: the cognitive basis of pragmatics, pragmatic modularity, understanding and inference, and the interrelatedness between cognitive and social factors. Firstly, it traces the cognitive basis back to the semiotic study in the 1930s following the evolution of pragmatics, since the cognitive-pragmatic perspective originates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Marmaridou 2000.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agmatics and some cognitive disciplines is explored so as to account for the fact that it is of necessity to do pragmatics from the cognitive perspective, and by looking into the essence of the effects of signs, effects of speech acts, and cognitive effects, we can find some congruity among them. The focus is then put on the discussion of modularity and pragmatic module. The notion of module has been influentially explicated in Fodor 1983, in which input systems are claimed to be modular since they possess certain properties. Whether a pragmatic system is modular arises as a focus in the late discussion. Since pragmatics is not the extension of grammar, it is unlikely that there exists a pragmatic code and pragmatics is not a single module either. Thirdly, understanding and inference are analyzed in detail. In understanding utterances the hearer looks not just for an arbitrary interpretation but for the one intended by the speaker, how processing effort is cost for achieving cognitive effects, in line with communicative purposes, is concentrated in the discussion, in which relevance theory is referred to for the account of inferential understanding. Fourthly, how to reconcile the social factors with the cognitive account of communication and the necessity of their integration are touched upon since communication is a paradigm case of social interaction and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is that of the most ubiquitous social phenomenon. Besides, inside and at the end of the present study some relevant questions are put forward for further discussion.

Key words:       cognitive pragmatics, modularity, understanding and inference, social factors
Correspondence:  Research Center for Linguistics & Applied Linguistics
     

  語用問題的認知研究是近年來國際語言學界湧現出來的一個新的研究熱點與趨勢,但什麼是認知語用學?雖然目前還未形成統一的定義和理論框架,但這些都不能否認該研究的存在與談論的必要性。語用模組、認知語境、語用照應與推理等都是語用學討論中出現的新興課題,作為對認知語用學的系列研究之一,本文作者首先簡要地探討了語用學的歷史淵源和認知基礎,因為語用認知研究的出現並非偶然,同時語用學與認知科學之間也存在一定的聯絡;接著主要討論了資訊處理的語用模組論,是否存在語用模組,這是認知語用學關注的一個主要問題,本文指出語用問題不是模組問題。另外,語用理解與推理也是認知語用學關注的重要問題,在特定語境條件下,聽話人需要形成一定的假設才能理解說話人的意圖,一方面形成假設的過程是人們推理的過程,也就是一個依賴語境因素的認知過程,另一方面語境必須結合交際事件的社交因素。於是作者重點分析了認知語用觀和社交語用觀之間的關係,並指出二者之間並非完全對立與排斥。最後本文提出了有關的幾個問題,與讀者同思索。

關鍵詞:認知語用學,模組論,理解與推理,社交因素


1.語用學的認知基礎
認知語用學(cognitive pragmatics)這一術語正式出現於二十世紀80年代中後期。語言學家、哲學家、心理學家等越來越關注語言使用中的認知問題,其中很多學者所從事的研究屬於認知語用學(Kasher 1988:xiii),其實認知語用研究早在70年代中期就開始了。很多學者從認知心理的角度出發,將語用學視為認知科學的一部分,並認為語用理論是一種交際理論,但同時交際理論又是一種認知理論(Sperber & Wilson 1995; Marmaridou 2000)。那麼什麼是認知語用學?目前還沒有一個完全認同的定義,但這並不能否認認知語用研究的存在,比如指示結構、言語行為、前提以及含意等語用現象的交際意義超出了語言的編碼資訊,是‘認知心理努力之後’所產生的意義,它們都離不開類似推理這樣的資訊處理過程,而推理本身就是一個認知過程。所以,有學者認為認知語用學是一門超符號學,“把這種符號和交際意圖之間的、在歷時過程中逐漸趨向固定化的關係看成‘超符號’關係,研究這種超符號關係的學科就是認知語用學”(熊學亮1999:1),這樣的認識自然有其道理,但其概括顯得過於簡單,未觸及認知語用學的本質。
Blakemore(1992),Green(1989/1996),Grice(1975,1989),Kempson(1988),Sperber & Wilson(1986/1995)等學者認為,語用學存在認知基礎,對超句子層面資訊處理的經驗性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樣,在二十世紀80年代的話語分析中,也出現了兩種不同趨勢:一種強調研究話語構建的社交因素,比如Leech(1983),Stubbs(1983)等,另一種強調探討話語構建的認知因素,比如Chafe(1987),Prideaux(1993)等。在方法論、目的以及主要趨勢等方面都具有心理語言學的特徵,尤其關注說話人和聽話人在具體條件下如何進行語言理解和生成。
我們知道,普通語用學的歷史淵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紀30、40年代的符號學研究,人們在探討語用學的哲學基礎是都離不開這一時期的符號學研究背景。那麼,早期的符號學研究是否也隱含了語用學的認知基礎呢?值得再回首。綜述後我們發現,以Peirce和Morris等學者為代表的研究中已經涉及符號的認知心理問題。比如,前者提出了語言符號指代事物的心理表徵和心智概念,他強調符號的心理表徵或心理處理;後者提出了有關解釋者的行為概念。 Morris(1938)在符號學理論中指出,語用學研究符號與解釋者(或理解者)之間的關係,他強調一定行為範圍之內或一定語境條件下的符號運用及其產生的效果。可見,Morris試圖將Peirce的思想具體化,強調符號的使用者和使用符號的語境,他注意到了語言使用中生物因素和社會因素的影響。同時,在符號學理論中,在對語用學進行解釋時他將語言使用者當成解釋者或理解者。這一結果很可能與Peirce提出的語言符號所指事物與該事物在大腦中的心理表徵有關。這樣,將語言使用者視為解釋者或理解者就等於說強調了語言使用中的主觀能動性,以及強調語言的理解而非生成。也就是說,Morris的定義隱含了這樣一種思想,人們對語言符號的感知和理解不可能是完全客觀、一致的,而只能是根據社交和心理因素進行解釋,而且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方式。此外,將語言使用者視為解釋者還隱含了人類交際的互動性,因為語言使用涉及說話人和聽話人,而且他們的角色在交際中是不斷變化的,因此語言使用不僅取決於符號的生成,以實現說話人的意圖,而且還取決於對那些符號的理解,這樣才能實現該意圖。由此可見,語言符號的恰當與否和它們同說話人的意圖之間的關聯性都可能對主觀理解形成一定的制約。
難怪Marmaridou(2000)認為,在眾多研究中兩種主要趨勢主宰著整個語用學領域:一是來自於英美語言哲學思想的影響;另一個主要趨勢是以語言、交際和認知等的心理學理論為基礎。哲學語用學是對邏輯實證論的哲學思想作出的一種反應,認為語用學是對語義學的補充。在這一思想體系中,根據單詞、句子同客觀世界中事物之間的聯絡去研究它們的意義,就是語義學,而語用學則研究說話人的話語,其中主要是說話人利用話語希望傳遞的意義。以上從哲學出發的語義學和語用學的二分法對語言本身以及語言使用的研究產生了很大影響。
有學者在探討語用學的哲學基礎時往往忽略了它的認知基礎,將哲學基礎和認知基礎分離開來,這勢必會對我們的研究方法產生一定影響。我們還認為,Austin的言語行為理論以及Searle等人對該理論的發展、 Grice的會話含意理論、Sperber & Wilson的關聯理論等都涉及交際中的隱含資訊和語用推理,它們促成了語用學研究的“認知轉向”(cognitive turn)。此外,Verschueren(1999)在提出順應論的同時指出,語言使用是一種社會行為,但這種行為本身同認知、社會、文化等因素息息相關。可見我們在探討語用現象時不能迴避這些因素的介入與干擾,否則難以從根本上說明語言使用和理解的選擇與順應問題,這也需要我們從認知的角度去解釋話語生成和理解等的機制。故有本文的散論。

2.語用模組論
2.1 語用學和認知科學之間的主要關係
近年來由於認知科學的發展,除了認知語言學以外,還出現了認知語法、認知心理學、認知社會學、認知人類學等,其中認知語言學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近年來國外語言學的一個研究熱點,其主要代表人物包括 George Lakoff,Ron Langacker和Len Talmy等,總的來說認知語言學就是對作為組織資訊、處理資訊和傳遞資訊等工具的語言的研究。Geeraerts,Caron,Coulson等認知語言學和認知心理學家指出,語用學和認知語言學之間存在密切聯絡,無論是理論上還是方法論上,認知語言學都是以語用學為取向的一種語言學(Nuyts 1993,參見Verschueren et al 1995)。從方法論上講,認知語言學是一種語用方法,因為它是以用法為基礎的模式;從理論上講,認知語言學是一種語用理論,因為在語言分析中它強調語言的功能,具體就是將語言現象與其不同功能系統地聯絡起來。總之,認知心理學等認知科學可以向語用學提供一定的可供借鑑的研究方法和理論參照,語言使用無疑是人類資訊處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相反,就資訊處理來說,語用現象的系統研究也可以為認知科學提供有益的借鑑。
 要真正探討語境對話語理解的制約,語用研究就應該同認知研究結合起來,但二者的研究重點不同。語用學家關注的是,合作性互動行為的普遍特徵對語言結構和語言使用會產生什麼影響;而認知學家則試圖探討,從語言中我們能夠了解合作性互動行為什麼樣的普遍特徵。如果將以上不同角度的研究結合起來,其結果將有助於形成和制約一定語境條件下的語言理論。從以上可見語用學研究和認知科學基本問題之間的關係,因為它們之間存在一些共同的研究問題和互補關係。
從言語行為的角度來說,使用符號或語言就是為了做某事,實現說話人的交際意圖,這就是‘符號效果’(effects of signs),在Austin(1962)的言語行為中符號的效果就表現為一種‘言語行為效果’(effects of speech acts)。不過,它們與關聯理論語用學(Sperber & Wilson 1986/1995)的‘認知效果’(cognitive effects)之間也存在一定的聯絡和共性,它們都是一種交際效果。所以,我們認為語用學和認知科學的目的應該是一致的。

2.2 模組
在心理語言學中,對資訊處理存在兩種普通的觀點:(1)模組論,認為語言處理是由不同的獨立模組完成的,其中不同模組負責語言理解的不同方面;(2)整體觀或互動觀,認為語言處理是涉及各種不同知識的一個綜合過程,或者是不同知識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
 模組論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思想(Kasher 1991a):(1)大腦如同計算機程式,具有處理符號的能力;(2)大腦處理的符號具有形式特徵;(3)大腦的處理機制要對這些形式進行推算;(4)大腦中存在一些各自獨立的器官,它們分別同某一領域的命題內容相聯絡,而且在推算過程中會利用這些命題內容,這種聯絡是天生固有的或習得的結果;(5)除了以上器官以外,大腦中還包括心智機制,比如記憶;(6)大腦中還存在認知模組(cognitive modules),這些模組具有特定的管轄範圍,它們是一些天生的、基本的認知單位,可以獨自進行推算;(7)輸入系統是一個認知模組系統,是獨立的資訊系統,也就是說與各種資訊不發生直接的聯絡;(8)除了認知模組以外,大腦中還存在沒有特定管轄範圍、與其他資訊相聯絡的認知系統,即 Fodor(1983)所稱為的“中樞系統”。中樞系統的作用是調節各種模組之間的相互作用,它與各種資訊發生直接聯絡。
 Fodor將大腦中的系統分成輸入系統和中樞系統,前者包括視覺、聽覺、語言等系統以及其它感覺系統,它們是模組系統,具有範圍的獨特性、資訊的自閉性和遺傳性等特徵;後者所起得作用就是將來自各種輸入系統、記憶等資訊綜合起來,並進行推理。語言是其中的一個自動輸入系統,即模組,那麼人們的大腦就是由一些獨立的、互不聯絡的自閉式模組組成。中樞系統就是對輸入系統(比如語言)所提供的概念表徵進行比較、綜合、儲存,並再生新的概念表徵,作為一種輸出資訊,也就是說它所起的作用是一種推算或推理作用。那麼根據這一思想,我們就無法對資訊處理中的信念或語用事實等進行限定。因此,Fodor最後指出,大腦中樞系統是經不起研究檢驗的。然而,以Sperber和Wilson等為代表的學者對Fodor的結論進行了挑戰,提出了關聯理論,他們的目的就是研究中樞思維過程,具體而言就是資訊處理過程中的話語理解與推理。
 在對語用模組回答之前,首先需要弄清楚語用和模組。語用能力是否可以通過一個獨立的模組具體表現出來。有人認為(Kasher 1991a,1991b),右半腦和左半腦是兩個彼此間互不聯絡的獨立資訊單位,在正常情況下左半腦專門負責處理語言語法或句法,而右半腦一方面主管語言使用的語用問題,另一方面還負責語法和認知過程的結合。如果右半腦控制某一言語行為的語用方面,左半腦控制句法問題,涉及句子的運用,那麼,在一定語境條件下人們是如何恰當地生成某一言語行為的?要使左半腦生成恰當的話語(即對句子的合適運用),就必須獲知恰當的語境條件。然而,如果語用受右半腦控制的話,那麼語境資訊的恰當性也自然受它控制。這樣,左半腦要恰當使用句子或生成合適的話語,就需要從右半腦中提取語用資訊。在一般的正常情況下,左右半腦中的資訊應該是共享的,如果我們將它們切分成彼此獨立的資訊單位,那麼對人們是如何恰當地生成言語行為,就難以作出合理的解釋。所以,語用能力具體表現在右大腦或右大腦模組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這正好說明是否存在語用模組還需要進一步驗證。
認知語用學關注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是否存在語用模組。如果認為存在語用模組,就等於說語用具有自主性(autonomy)。語用知識具體表現在語用模組中,語法知識的運用同語用知識的運用是密切聯絡的,它們屬於兩種不同的能力。在任何情況下,語言運用(比如講話)都涉及語用知識,那麼在負責語言使用(主要是講話)的左半腦中一定的語用模組就會起作用,這就是左半腦假設中的模組語用論。
模組語用學(modular pragmatics)就是將有關認知和語言的模組論運用於語用學研究。它的主要目的就是根據彼此之間相對獨立的認知系統去描寫和解釋人們使用自然語言的能力,反過來這又是對人類心智(mind)進行認知研究的一部分。從認知的角度來說,能力是一種知識系統而不是行事的能力,它受一系列原則的制約,該系統所起的作用就是體現這些原則的一種表徵與處理機制,該處理機制本身存在於人的大腦之中。要從認知的角度對能力進行描述和解釋,該認知理論應該對以下問題作出回答:(1)能力的管轄範圍是什麼?(2)能力是由知識體系構成的,那麼制約該體系的原則是什麼?(3)體現和應用這些原則的操作體系是什麼?(4)制約能力的原則及其處理機制在神經方面的具體表現是什麼?(5)在正常情況下人們的能力是如何產生、發展或習得的?如果語用系統具有獨立的管轄範圍、理論原則、資訊處理、神經方面的具體表現以及獨立的習得過程,那麼語用系統就具有模組性。

2.3 語用不是模組
模組(module)系統,而且有各自的特性。就語言中的語法系統來說,它是否是一個自主的模組系統,對這一點,形式語言學則更多地認為它是一個自主的形式表現系統。然而,人們自然會提出是否存在“語用模組”(pragmatic module)這樣的問題,並根據對語言使用的瞭解進行回答。根據前面Fodor的觀點,輸入系統是模組系統,因為它們是一些獨特的範疇、彼此獨立的資訊單位,如果模組具有Fodor所列舉的特徵,就不可能存在一個語用模組。
語用不是一個單一的模組。以Fodor(1983)為代表的學者指出,語言系統是一個模組系統,由各種實施不同功能的模組組成。我們熟悉的語法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它是連線句子的語音和語義的一種程式碼,如果語用問題也是一個模組系統的話,就等於說存在一種語用程式碼(pragmatic code),也即承認在言語交際中類似語法的語用程式碼能夠幫助人們獲取說話人希望通過話語傳遞的交際資訊。以上觀點等於說,語用問題是語法的延伸。此外,持上述觀點的學者還認為,交際必須涉及語碼。Wilson和Sperber(1991)對這樣的語用模組論進行了反駁(冉永平 2000),比如(1)語用過程是一個高度依賴語境的資訊處理過程;(2)語用模組論不能對話語理解中的不確定性問題進行合理的解釋;(3)在有的情況下,說話人無須使用語言程式碼也能實現交際。就言語交際而言,說話人的交際意圖不是通過話語的字面意義明確編碼的,聽話人對說話人的交際意圖也不能僅僅根據句法分析直接獲取,理解是一個非展示性的(non-demonstrative)推理過程,語用理解如同所有的理解過程一樣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形成假設與驗證假設。這是一種資訊處理的認知論。它們都直接涉及一定的語境資訊,而不是各自為陣的資訊獨立單位,相反,語法處理則受到嚴格的侷限,語法處理不受聽話人的非語言觀的影響。對以上三種語用現象的解釋,言語交際中出現的指示詞語、前提、言語行為、施為句、會話含意、互動性言談等同語境因素密切聯絡的語用現象,模組論是無法解釋的。不過,形式語用學家則認為語用是一個模組問題,並可以對有限的語料作過一些簡單分析。


對是否存在語用模組的問題,很多學者都持懷疑或否定態度,比如,Sinclair(1995)曾指出,語用知識不可能是純語言知識,也不可能是Fodor所主張的模組化知識。不過,Sperber(1996)卻認為,中樞思維過程一般具有一定的模組性,因為眾多的概念模組可以對它進行解釋。比如人們大腦中有關“cat”的概念模組,可以通過視覺、聽覺、觸覺、嗅覺以及語言等模組,接收和處理有關“cat”的資訊,當中樞思維繫統獲取了有關 “cat”的新資訊的同時,它可能會把它們傳遞給更具概括性的“ANIMAL”這一概念模組。當某一概念模組僅僅根據其中的概念實施推理時,概念中的結構資訊就會被從一個模組傳遞到另一個模組,直到所有的模組都得到處理,這樣最後取得的效果就是將所有的相關模組綜合起來。不過,至今Sperber的這一思想是否等同於Fodor的模組論還不是很清楚,有待繼續探討(Carston,1997)。
可見,模組語用觀與非模組語用觀之間存在根本的不同,對交際的認識是不相同的。非模組論認為,交際中話語的理解有可能失敗,因為理解需要對說話人的交際意圖進行推測,其中需要形成假設,然而所形成的假設也可能是錯的,也即不是說話人所期待的,這正好體現了語用學的非模組特徵。但模組式的解碼則不同,可以獲取與語言結構直接聯絡的資訊。雖然每一種語用現象,比如指示詞語、前提、言語行為、施為句、會話含意等,都是相對獨立的研究範疇,而且受制於一定的理論原則,但它們並不是一個個獨立的模組,有的語用現象涉及心理處理,而心理處理也不是孤立的,需要聯絡其他資訊。
根據關聯理論,話語理解是一種特殊的認知活動,話語是一種明示刺激,它為理解提供顯性表徵或依據。首先話語是明示或顯現的,說話人將它們說出來就是公開要求聽話人加以注意,並利用各種資訊加以處理,同時話語還會產生一種最佳關聯期待。因此,話語理解結果是一種認知效果,併為之付出了努力。根據關聯理論的交際原則,每一種明示的交際行為(包括話語等言語交際)都應該設想它具有最佳關聯性,也就是說在人們付出認知努力之後會產生一定的認知效果。這適宜於包括話語等在內的所有明示刺激。其次,話語的確離不開程式碼這一語言系統,它的作用就是對聽話人的推理與加工進行引導和制約,程式碼可以提供一定程度的顯性資訊,但是僅僅依靠解碼往往不能獲取說話人希望傳遞的交際意義。比如,“今天不想看書”,在不同的條件下它隱含不同的交際資訊,可以表示“我累了”、“我想去廣州逛一逛商店”或“我想玩電腦遊戲”等等。聽話人往往要通過消除歧義、確定指稱關係、推導含意等語用認知加工,才能對它進行正確理解。這樣,話語理解涉及的語用認知處理不可能是Fodor所主張的模組過程。語用處理的非模組化特徵是關聯理論的一個基本思想。Wilson和Sperber(1991)指出,不存在為了某一特定目的的語用原則、準則、策略或規則,語用涉及語法、邏輯和記憶等之間的相互作用,如果將某一系統稱為模組,就等於說存在一種程式碼,如果語用是一個模組的話,也就承認語用程式碼的存在。此外,模組和程式碼之間不存在必然聯絡(Carston,1997)。所以,語用問題不是模組問題。

3.語用理解
在討論語用理解之前,我們首先簡要關注以下問題:認知語用學關注的是語言知識系統還是行為系統?如果關注的是能力的話,語用能力是否屬於語言能力的一部分?如果關注的是行為能力系統的話,那麼它是一種語言行為?在Chomsky(1980)看來,語用能力是人們大腦中有關語言的一種心智狀態,也即是語言能力的一部分;他進一步區分了語法能力和語用能力,前者指有關形式和意義的語言知識,後者則表示有關恰當使用語言的條件知識以及如何使用語法和概念結構去實現一定的目的,這樣似乎存在一種實施語用知識的語用行為機制,這一問題值得探討。根據喬氏的觀點,語言能力是一種自動的、內在模組系統。在人們的大腦中,除了感覺系統和語法原則以外,還有諸如算術、音樂、道德、假設構想等能力系統,其中還包括語用能力。應該說,Chomsky和Fodor對模組能力系統的看法是不同的(此處恕不論及Chomsky的模組論),Fodor更強調大腦中知識系統的實際運用或處理系統。
Gazdar(1979)認為,語用能力是語法能力的延伸。那麼,語用理解是否必須依賴語法分析呢?顯然不能進行類推。此外,Kasher(1991a,1991b)等也認為,語用能力是有關語言的知識體系,即屬於語言能力系統,“語用能力獨立於交際而存在”(Kasher 1991a: 135)。那麼,這一觀點顯然不同於關聯理論有關明示-推理交際的基本主張,Carston(1999)等學者對此也持懷疑態度,因為離開交際,語用能力變成了無本之源。相反,Sperber和Wilson等認為,語用能力不是語言能力的一個組成部分,不是語言問題,因為它不僅僅涉及語言刺激本身,還涉及實現意向交際的各種明示刺激,資訊處理一般需要進行非展示性推理,所以語用是一種行為,但它又不等於語言行為或語言能力。當然,不管是Chomsky的觀點,還是Sperber和Wilson的認識,都不是我們判斷語言能力和語用能力、語言行為和語用行為的唯一標準。

在Chomsky看來,語用能力是理想的說話人-聽話人的一種語言知識,“它對語言使用產生制約,也即制約語句和使用語句的語境條件的恰當關係 ”(Kasher,1991b:385)。Kasher繼承了Fodor的模組論思想,認為某些語用知識具有模組性,也即是語言模組中的次模組,而另外一些語用知識屬於非模組化的中樞系統,並受認知行為的一般原則的制約。他進一步將語用知識具體分為以下五種:(1)核心語用知識(core pragmatics):有關斷言、提問、命令、請求等基本言語行為知識。這是語言系統中的一個模組,即語言模組中的一個次模組。(2)擴充套件核心語用知識(amplified core pragmatics):有關推卸、祝賀、允諾等非基本言語行為知識,這是非模組化中樞系統的一部分。(3)互動言談語用知識(talk-in- interaction pragmatics):有關話輪、語列、修正等會話行為知識,這是一個獨立的模組。(4)中樞語用知識(central pragmatics):有關一般認知原則和一般知識運用方面的知識,比如會話含意的產生、間接性、語體風格和禮貌等,這是非模組化中樞系統的一部分。(5)介面語用知識(interface pragmatics):將來自語言模組和來自感知等其他系統的資訊綜合起來的知識,比如確定指稱結構的所指物件。這是非模組化中樞系統的一部分。不過,Kasher本人並未對以上語用知識之間的聯絡加以說明,也即沒有對模組與非模組之間的鏈結與協調加以闡釋。
語言使用就是一種語言運用,那麼語用學就是一種有關語言使用的理論,屬於語言運用範疇。這樣,語用不僅是一種語言運用的行為,而且語用原則對各種形式的人類交際具有引導作用。人類天生就具有資訊處理能力,可以對與認知系統等有關的語言或非語言資訊輸入進行處理,話語理解中的推理是語言解碼之後的資訊處理階段,通過推理去識別說話人的意圖,這是關聯理論語用學思想的基本主張。這似乎可以幫助我們看到它與Chomsky早期提出的“先天假說”(innateness hypothesis)之間存在的某些共性。
哈貝馬斯指出,普遍語用學的任務是確定並重構關於可能理解的普遍條件,並認為理解是交往活動的本質,達成理解的目標就是導向某種認同,認同歸屬於相互理解,共同知識,彼此信任,兩相符合的主體間相互依存(盛曉明2000)。可見,理解這一概念具有不確定性,它僅僅是一種趨同。從最狹義的角度來看,理解表示兩個主體以相同的方式去理解一個語言表達,而最寬泛的意義則表示在與彼此認可的、規範性背景相關的話語的正確性上,兩個主體之間存在著某種協調;此外它還表示交往過程中兩個參與者對世界上某種東西達成的共識,並且使自己的意向為對方所理解。可見,交往總是以理解為目的,理解可視為說話人言語行為的歸宿。
我們知道,Grice提出會話含意理論以後將語用學的重心轉向了話語理解。不管是Grice的含意理論還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Sperber和 Wilson提出的關聯理論,都離不開這樣一個基本假設:人類(語言的或非語言的)交際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表達意圖和識別意圖。要獲知交際意圖,需要一定的認知推理機制,比如假設或含意,區別說話人意義和字面意義之間的差異,會話含意理論就是一種類似的認知機制。含意不取決於句子的命題內容,而依賴一定的語境條件,推理是獲取隱含意義的主要方式,它就是根據語言手段或非語言語境去獲取有關話語內容的邏輯結論。在特定語境條件下,聽話人需要形成一定的假設才能理解說話人的意圖,一方面形成假設的過程是人們推理的過程,也就是一個依賴語境因素的認知過程,另一方面語境必須結合交際事件的社交因素。但資訊處理過程中,形成假設和驗證假設所依靠的是什麼,同時語境因素是何時介入的?Grice語用理論並未涉及。
當然每次聽話人所獲取的理解並不總是說話人所期待的正確資訊,比如根據關聯理論,關聯原則不能保證交際一定會取得成功,因為它不是人們可以遵守或違背的一條準則,而且由於存在不同的認知語境假設,話語最後所取得的認知語境效果肯定就不一樣。同樣,在對含意的推理中,Grice也沒有交代清楚如何才能保證推理結果的正確性和一致性。就話語理解來說,語用學需要回答以下兩個主要問題(Blakemore 1992,1995):(1)為什麼聽話人認為說話人不可能希望人們無限地擴大語境假設去獲取更多的含意?(2)為什麼聽話人認為第一個恰當的解釋就是說話人所期待的理解?根據關聯理論,以上兩個問題就等於說,為什麼人們會對某些資訊加以注意?那是因為人們注意的是關聯資訊,而關聯則是根據語境效果和資訊處理時所付出的努力去衡量的(Sperber & Wilson 1986/1995)。
 資訊處理過程中的推理本身就是一個認知過程。 Carston(1999)認為,語用學的任務就是對該過程中的推理以及引導和制約該過程的原則進行解釋。顯然這是一種認知語用觀,其最終的語用目的就是對人們的話語理解能力進行解釋,尤其是推理能力,人們是如何將語言解碼作為理解中的輸入資訊進行推理的。在Carston等學者看來,認知語用學的中心問題就是探討會話含意是如何產生的,比如話語“今天太累啦”,在不同的語境條件下可能隱含如下資訊:
a. 咱們回家吧。
b. 該睡覺了。
c. 你洗一下碗吧。
d. 今天不看書了。
我們不難想象以上含意產生的不同語境條件,可見同一個話語在不同的語境條件下可能隱含不同的資訊,都是聽話人語用推理的結果,它們顯然不是語言形式直接編碼的資訊,必須依賴語境條件。同時,在話語理解時聽話人是如何識別說話人所期待的語境,或者說在對話語進行加工處理時聽話人是如何從認知系統中選擇恰當的語境假設,這是語用學理論的最基本任務。
要實現以上任務,就必須獲取恰當的語境資訊,以Sperber和Wilson提出的以‘關聯’為取向的認知語用學就要對這種能力進行解釋,在他們看來,認知語用學應該參照的兩條中心原則就是認知原則和關聯原則。然而,根據Verschueren(1999)的看法,理解過程實際上是一種選擇過程,也是以認知為基礎的順應過程,不過Verschueren並沒有指出如何在語境條件下去尋找具體的順應目標。
為了討論的方便,下面我們仍藉助關聯理論,進行分析,當然它並不是闡釋話語理解的唯一參照標準。根據程式碼模式(也稱資訊模式),人類交際行為是一個對交際內容的編碼和解碼過程,這是傳統的交際觀。它認為,言語交際關注的完全是說話人和聽話人使用的程式碼,語法是其中的一種程式碼,具有語音表徵和語義表徵的特點,因此話語理解的主要任務就是語言解碼,成功交際就是一個資訊複製過程,即編碼資訊等同於解碼資訊,但話語理解時的語用問題並非如此簡單。根據關聯理論,話語理解僅僅是資訊處理中的一種特殊形式,很多交際可以不涉及語言程式碼,比如當A下班回家走到樓下時,看到了妻子停放的自行車,於是就推斷出她今天提前下班了,這是一種不需要程式碼的交際和推理,但推理的基礎是明示輸入刺激,但這種刺激可以是語言(如話語),也可以是非語言,如此例中的自行車。在Sperber和Wilson看來,話語理解是一種認知行為,該行為的目的是為了取得認知效果,但同時又要求人們要有效地分派有限的注意力和推理資源,也就是說人類認知往往力求最少的付出,獲取最大的認知效果,這是關聯理論的基本思想。當然關聯理論也沒有標記出最少的認知付出和最大的認知效果的量化標準或實際的可操作性步驟,這正好說明了話語理解具有個性化特徵,以往的有關理論往往忽略了這一點。
在話語理解中,對任何新資訊的處理都需聽話人付出一定的努力,包括注意力、記憶搜尋以及推理等(可統稱為‘認知努力’或‘認知付出’),以獲取話語的語境效果或認知效果,努力程度與資訊的關聯程度呈反比關係。在具體情況下,話語的長短、詞項的使用頻率等較多因素都影響認知努力,比如“condiments”就可能比“salt and pepper”讓人們付出更多的努力。此外,更重要的是,語境假設的可及性也是獲取說話人所期待的認知效果所必須的。
語境資訊的認知處理和推理結論的形成是認知語用學關注的主要問題之一。推理就是從一系列用作前提的命題內容獲取邏輯結論。到目前為止,指示現象、言語行為、前提以及含意等語用現象都離不開推理,它們的交際意義都超出了語言的編碼資訊,是認知努力之後所產生的意義。比如,指示現象與語境資訊密切聯絡,不能根據真值條件去分析它們的指示資訊,有必要進行認知處理,這方面的研究已經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比如Rubba(1996)和Ariel(1998)認為,指示結構不可能總是用來直接表示話語環境中的某一指稱物件,它們存在認知可及性(cognitive accessibility);Marmaridou(2000)也提出,除社交意義以外,我們還應該從認知意義方面去解釋指示結構。又如,前提是與語言結構和語境因素密切聯絡的一種推理關係,Fillmore(1985),Lakoff(1987)等從認知語義學的理論框架對前提進行過研究,Marmaridou也對前提的認知結構及其在理解和使用某一語言結構中的作用進行了辨析,並認為從認知的角度更能夠說明前提在交際中的特徵與作用。再如,也可以從認知的角度對言語行為這一常見語用現象進行分析,根據Sperber和Wilson提出的關聯理論,識別說話人話語的言語行為種類並不是理解話語的先決條件,話語的言語行為‘語力’(speech act force)不是表面上傳遞的資訊,而是特定語境條件下人們理解的結果,例如,“It’ll rain tomorrow”,在一定語境下可以理解為一種預測,然而Sperber和Wilson則認為,該話語傳遞的是一種說話人無法控制的有關未來事件的假設;此外施為動詞(performative verb)所起的作用是一種認知嚮導或制約,例如,“I predict that it’ll rain tomorrow”中的“I predict that …”能夠準確引導聽話人將傳遞的內容理解為一種預測,也就是說施為動詞制約了聽話人對嵌入內容的正確推理,因為說話人的任務就是引導聽話人識別自己的資訊意圖和交際意圖。聽話人會利用說話人的話語作為一種嚮導,去推導說話人的交際意圖。根據這樣的思想,語言編碼意義僅僅是該向導的一個方面。此外,會話含意更是一種語用推理的結果,涉及心理努力和認知加工,因為交際本身需要付出認知努力和社交努力,才可能實現多重的互動目標。因此語用理論是一種交際理論,但同時又是一種認知理論。

4.認知與社交因素
就巨集觀而言,從社交和認知兩方面出發是長期以來人們探索人類交際的主要視角。將交際視為一種社交現象,主要關注話語產生和理解的各種社會、文化等社交制約因素。在Saussure看來,語言(langue)是一種潛在的社交事實,而言語(parole)則是一種實際產生的社交事實,可見他主要是從社交的角度出發去看待交際的。很早以前,Chomsky就區分了語言能力和語言行為,前者是人們大腦中存在的一種有關語言的知識,屬於認知範疇;而語言行為是語言知識的具體運用,是語言能力的體現,是一種社交現象。可見,Saussure只注意到了語言的社交屬性,而Chomsky同時還強調了語言的認知屬性。我們知道,語用現象很容易讓人們將它與一定的社會文化等社交因素聯絡起來,而忽略該現象的認知基礎或認知理據。那麼,就語言交際來說,如何將社交與認知二者結合起來是值得深入探討的關鍵問題。
 在對語言交際的研究中,除了形式與功能之分以外,社交和認知是比較明顯的兩大主流。比如,根據Grice(1975)的思想,交際是一種社交契約(social contract),存在人們必須遵守的一定規則,如合作原則中的各條準則。然而,Sperber和 Wilson(1986/1995),Blakemore(1992)等則從認知的角度出發,主要參照關聯理論,探討人們如何對某一行為進行推理,大腦中發生了什麼;Verschueren(1999)從功能綜觀論出發,認為語言交際是一個順應過程,也是一個認知過程。可見,從不同的角度探討語用現象和語用理解,才出現了諸如認知語用學、社會語用學、跨文化語用學等。
在Fodor(1983)看來,人類發展過程中大腦中出現的知識不是認知問題,而是模組問題,這是一種心智論(mentalism)。他認為,認知過程是在思維中樞中出現的,所以他對語用理論一直堅持一種悲觀的看法,因為語用處理是一種很難理解的中樞思維活動。因此,根據Fodor的觀點,認知語用理論是不可能的。然而,以 Sperber,Wilson,Blakemore為代表的學者則成功地從認知的角度探討了語用問題(Morales 2001),他們堅持認為,交際中的理解過程必須受到一定的認知制約,所以他們的觀點不同於Grice和Levinson等的社交語用觀。其實 Sperber,Wilson,Blakemore等並沒有忽略影響交際的社會、文化等社交因素,相反他們一直強調將這些因素和認知結合起來。在這些學者看來,語境是一個心理建構體(psychological construct),既包括傳統的語境內容,還增加了資訊處理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假設,說話人通過顯現的明示刺激(即話語)去引導聽話人啟用話語理解所需要的社交文化等百科資訊,形成各種語境假設,在這種情況下就很難將認知和社交因素分離開來。不過,社會文化等社交因素和認知的介面在哪兒?它們是在何處實現交叉的,或者說實現二者相容的基礎是什麼?類似問題至今仍不明朗。此外,社交文化資訊是否構成人類思維機制(mental mechanism)的一部分?話語是否是引導該資訊進入理解過程的唯一明示刺激?我們認為,要弄清楚語用理解的本質就離不開對這些問題的思考。
在二十世紀80年代後期,Leech & Thomas(1988)認為,是發展交際的認知理論還是交際的社交理論,是語用學面臨選擇的一個交叉路口。Sarangi和 Slembrouck(1992)也指出,認知理論應該與交際的社交觀結合起來,否則不可能提出交際的認知理論,因為語言運用總是在一定的情景語境中進行的,該語境就是社交語境。因此,離開社交語境就不可能構建有關交際的認知理論,也就是說社交語境因素應該同認知結合起來才能對交際進行合理的解釋。人們是如何獲取意義的,以及制約意義生成和理解的社交條件是什麼,它們是語用學應該回答的首要問題。以上觀點實際上是主張將巨集觀社交語境和話語或語篇的微觀分析結合起來。
從認知還是從社交語用的角度對意義的研究是不同的,它們關注語用意義的不同方面。認知語用研究關注資訊的心理處理過程,即以演繹為基礎的推理,這對語用意義的理解起著重要作用。長期以來在對有關意義問題的研究中,人們普遍使用了意義的心理學理論框架,包括心理表徵論(比如Johnson-Laird 1983)、心理模組論(比如Fodor 1983)等。這些理論關心的都是人們大腦中影響語言理解的認知機制及其推導特徵。然而,它們卻忽略了影響語言理解的社交或社會因素。因此,這些理論沒有對話語中社交意義的認知基礎作出解釋,只認為社會文化知識是一種需要通過心理表徵的資訊,以便大腦對它進行處理。這顯然把社交意義視為一種語言以外的東西。
雖然社交語用學承認語言使用中認知因素的重要性,但在實際分析中卻對此加以排斥,因為在社交語用研究看來,認知是生物問題,是一種共性,因而與語言使用的社交條件沒有任何聯絡(Kress 1979)。後來,Sarangi和Slembrouck(1992)進一步強調了這一觀點並指出,語用學必須從研究人們如何獲取意義發展到研究制約意義生成和理解的社交條件。此外,人類語言學(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研究中也有學者關注過社會與認知問題,比如Duranti(1986)指出,應該通過每個人的、具有社互動動性的心理過程去解釋使用中的言語,他強調語言的社交或社會制約,以及根據該制約進行的認知語用處理。總之,Marmaridou(2000)等學者希望結合語言使用的社會/ 社交因素和認知兩方面,去探討語用意義,他曾探討過語言使用,並著力調查語用意義的認知和社交因素。如果語言以認知為基礎、是在社會中發展的,那麼認知結構以及社會現實的概念化必須體現語言使用的特徵,這將有助於社交意義的產生、維護或變化。基於以上假設,人們就是直接根據內在的認知結構對社交意義進行解釋的,而不是根據外在形式和結構的內在心理表徵進行的。這樣,認知結構隨著人們同客觀環境和社交環境的不斷接觸而發展變化,認知結構也具有順應性,促使社交意義的產生而不是決定社交意義。
認知語用學不應該懷疑語言的社交與社會屬性,不過有學者認為它不是語言語用學的研究物件,而是社會學等應該討論的問題。同樣,社交語用學也不懷疑心理表徵和認知結構,並承認它們的存在與特徵,但認為它們與社交語用學的研究目的不相關。這樣,認知語用學和社交語用學形成了各自為陣的局面,從而使我們對語言交際的理解與認識受到嚴重製約。那麼,基於以上情況,是否可以建立一種明晰的語用分析的社交-認知理論框架,既可以解釋語言使用的社交基礎,也可以說明語言使用的認知結構。Marmaridou(2000)認為這是可行的,但目前除了關聯理論以外,還缺乏更具說服力的成功嘗試。
雖然語用學出現了以上不同的研究重心,但它們都承認在使用語言進行交際時雙方會對語言這個符號系統進行控制,以表達和理解話語或語篇等表面意義以外的意義與意圖。在這樣的情況下,指示詞語、前提、言語行為和會話含意被認為是表現說話人意義的主要方式。語言哲學對它們已經進行過大量討論與分析。較為明顯的是,指示詞語、前提、言語行為和會話含意等的研究主要是從兩個方面進行的:認知語用和社交語用,這兩個方面影響語用學的以上其他方面。認知語用和社交語用研究都源於語言哲學(Marmaridou 2000)。但不同是,認知語用觀強調交際雙方的心理處理能力,即通過詞語和話語表面意義產生和理解意義的能力;而社交語用研究則試圖探討影響話語產生和理解的社會文化等社交因素。為此,前者認為,語言使用和交際者之間是一種內在關係,而在後者看來則是一種外在關係。最後,認知語用學將某一言語事件的社交因素視為一種外在資訊,需要經過人們大腦的加工處理,以便恰當地理解話語;它不認為社交因素是認知結構的一部分,因而不是一種內在因素。而社交語用學則努力尋找社交結構,它們形成了產生社交意義的言語事件,同時社交語用學也不會將這樣的結構視為一種內在東西。
在此我們再參考Sperber 和Wilson(1986/1995)的觀點,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他們的思想是唯一的衡定標準。根據關聯理論,語用是語言運用的一部分,其中包括一定的語言運用原則,主要負責對語言結構的邏輯形式進行擴充,使其變成包含說話人思想的命題形式。不管認為語用是語言知識的一部分還是語言運用的一部分,我們都必須考慮語言使用中的語境問題,這是語用學理論中的一個基本問題。如果將語用視為一種語言能力,即一種有關恰當使用語言的條件的知識,那麼就難以說明語境是如何構建的,這就等於說語境是一種百科資訊,那麼在話語理解中語境是如何改變的?話語本身又是如何改變或創造新的語境的?如果將語用視為一種語言行為或運用,我們又必須考慮它的心理語言學和社會語言學問題,因為語言運用涉及這兩方面的因素。關聯理論對語用學採用的是一種心智的研究方法。根據該理論,我們可以使用一個單一的認知原則,即關聯原則,去解釋整個人類交際,但該理論並沒忽略語言使用的社會維度。Sperber和 Wilson(1997)曾指出,交際中體現最大關聯的非明示手段也可以體現社交因素,比如維護或體現權力關係。Žegarac(1998)對“寒暄 ”(phatic communication)這一社交語用現象進行過關聯理論的認知解釋,並指出,語言的寒暄用法是一種通過建立、維持以及維護認知環境去實現一系列社交目的的手段。在另一個研究中,Žegarac(1999)探討了明示推理交際對處理思想觀念的作用,這顯然是想利用認知理論框架去關注與交際有關的社會因素。


此外,Sperber和Wilson將語境定義為一種假設集合,是人們為理解話語而形成的一種有關世界的心理表徵,這就意味著,語境不等於客觀世界,不表示影響交際或話語理解與生成的社交結構。這樣,語境就是一個心理建構體,即理解話語的一系列前提。可見,關聯理論對語境的解釋是一種心理學觀,而不是社交觀。不過,此處的“語境”這一定義具有理想化特徵,是一個與話語理解有關的普遍性解釋,話語理解時需要通過思維表徵的形式對各種假設進行推導。即使人們對同一話語產生相同的語境假設,也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那麼,區別的關鍵就是對各種假設的不同推導,也就是說區別在於內在的、心理過程的不同,而不是客觀存在的社交文化結構。這實際上從認知心理的角度揭示了話語理解的差異。這裡問題的關鍵又在於,語境假設的可及性順序是如何確定的?那麼對某一種語用現象理解結果的不同是否體現為哪一個語境假設最先得到優化處理與選擇?這些是探討人類交際過程一般的理解機制必須回答的問題。新格賴斯語用機制、關聯理論、順應理論等都是在探討語言交際過程中提出的一些假說,應該說它們分別為言語交際中的話語生成和理解提供了原理性解釋。

5.結束語
認知語用學強調的是實現交際目的的資訊處理,即強調心理過程,並將自己明確地限定在對語用現象的認知處理,為此語言手段僅僅是實現交際目的的一種制約因素,而互動語用學或動態語用學主要強調的是語言使用的動態特徵,尤其是交際雙方話語的協調性(negotiability),社交語用學強調語言使用者和使用語言的社交環境或條件,主要探討交際雙方運用語言產生、維護或改變權力關係的社交語境等;發展語用學則主要探討小孩在母語習得過程中語用能力是如何逐漸形成和體現出來的,它和母語或二語習得研究密切聯絡。為此,如何從一個新的角度重新定義語用學,把語用意義中的社交文化因素看成認知結構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認知結構中的內在化意義,是值得認真深入探討的課題。這方面已有一定的嘗試性研究,比如Thomas(1995)從交際的動態特徵出發,將語言使用視為說話人意圖和話語理解之間的一個動態過程,它受一定社交因素的制約,而Goatly(1994)強調社交語境的重要性和根據一定的認知推理原則去解釋說話人和聽話人之間的意義建構。可見,語言使用的認知和社交因素兩方面的結合存在一定的可行性。
最後看一個具體的例子,比如隱喻“Crime is a disease”涉及一個社會學概念“crime”和生物學概念“disease”,再如“The mind is a computer”仍然涉及兩個不同範疇的概念表徵,那麼在話語理解時如何將這兩個不同範疇的概念整合起來,是認知語言學,包括認知語用學探討的問題之一,這也為研究思維活動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契機。此外,針對言語交際中“你吃大碗,我吃小碗”、“他吃筷子,你吃勺子”之類的普遍語用現象,不僅僅涉及漢語的‘荒謬’句法問題,對語用理解而言更是一種認知構建與解讀,當我們聽到一個4歲左右的小孩使用類似話語時,又可能會進一步將這種語言表現視為認知能力發展的結果。
總之,“認知科學不只是一個立場、一種見解的統一的理論,不同的認知科學有不同的見解”(徐盛桓 2002:7)。雖然認知語用學還沒有形成完全統一的理論框架,但目前研究的主要問題包括語用模組、語境資訊的心理處理和推理結論的形成、語用推理或語用照應的認知制約因素等等。我們認為,語用學要走向深入,必須同認知結合起來,要研究語言產生和理解的語用問題不能離開交際活動的認知基礎,因為語言交際以認知為基礎,只有這樣才能推動語用學研究上一個新的臺階。所以最後再提出以下問題(冉永平,2001),與讀者共思索:
(1)如何將普通語用研究同語用的認知結合起來?也即如何通過普通語用現象去揭示認知結構或認知模式?以發現語用現象的認知制約機制;
(2)如何將普通語用現象的社交、文化研究同語用的認知結構模式結合起來?也即如何從認知出發,去看語用現象的社交文化特徵?以實現二者的結合;
(3)如何將傳統的語境觀和認知語境觀結合起來?以實現對語用現象的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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