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為了超市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下面是超市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參閱。
超市管理規章制度篇1
一、 工作態度
1. 熱情——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
2. 勉勵——對於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
3. 誠實——作風誠實,反對虛假作風。
4. 服從——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5. 整潔——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二、開關門營業工作
開門營業前的工作:
1.工作區和顧客光顧的營業區的清潔整齊,包括處,售貨區,收銀臺,陳列商品,驗貨區,倉庫。
2.裝置和設施的工作狀態良好,包括照明,空調,裝置和固定裝置,懸掛的裝置牢固。
3.存活的補充,保證售貨區貨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齊。
4.辦公區的書面憑證的完整和條理性。
營業結束後的工作:
1.向主管人員彙報裝置和設施的損壞並記錄,便於及時準確的維修。
2.補充購物袋。
3.確保收款機有足夠的小票列印用的紙卷。
4.整理收銀臺和銷售區。
三、員工的行為準則
1.必須穿工作服進入賣場,儀表要端莊。
2.以理服人,理直氣和,定位定崗,上班時不集扎堆閒聊,不說笑打鬧。
4.待客必須有禮貌,有敬語,說話誠實,幫助挑選,當好顧客參謀,保證顧客滿意。
5.個人衛生:外表樸實,乾淨,整潔,並保持頭髮清潔。
6.員工只可在非工作時間購物。
7.上班時間不允許打手機,玩手機,聽手機音樂。
8.上班時間不允許吃零食。
9.上班時不許偷吃貨物,拿貨物如紙箱、塑料桶。
10.庫房若發現偷吃貨物按偷盜處理。
五、上班時
1.上班時不能隨便離開工作崗位。
2.上班時不能與親朋好友閒聊。
3.員工不允許坐在貨物上。
4.員工應當按照部門經理制定的工作時間進行工作,不遵守的員工將按曠職處理。】
5.上半時上廁所不能超過15分鐘。
6.上班時不允許睡覺。
7.若發現以上幾條輕者罰10元,重者開除。
六、售貨員的職責
1.負責商品的缺貨登記,擺貨,查日期。
2.隨時問經理並彙報缺貨情況,調查市場變化。
3.及時向經理反映快過期產品。
4.若發現過期產品未及時向經理彙報者,請自動買回。
5.熟識產品,標誌,以及自己管理區商品的基本知識。
6.要有強烈的責任心,防止商品損壞或丟失。
7.嚴格執行服務規範,嚴格遵守紀律。
七、收銀員
1. 收銀員要有一個良好的服務態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讓。
2. 收銀員買東西要讓其他收銀員收款,堅決不能自己收款。
3. 收銀員家人買東西,請自己迴避,讓其他收銀員收款。
4. 收銀員收款時不能與親朋好友閒談。
5. 若發現收銀員少收款,輕者罰款,重者卡出。
6. 顧客要的貨物,要隨時登記在要貨單。
7. 員工打爛貨物自動交款,顧客打爛員工監督交款。
八、衛生
1. 值日人員按時清理衛生。
2. 把衛生間,宿舍衛生打掃乾淨。
3. 若發現衛生不合格者罰5塊。
九、經理崗位職責
1. 全面負責超市的經營管理工作。
2. 負責向上級領導彙報工作,監督全體員工工作。
3. 做一個經營計劃和管理目標。
4. 保證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務質量,全面實行服務規範化,提高企業社會效益。
5. 保證超市安全,教育員工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增強安全意識。
6. 兌現承諾的經濟指標,否則按協議處罰。
7. 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8. 負責超市的進貨管理工作。
9.負責送貨商,廠家進店關如證件。
10.負責進貨計劃,檢查售貨員商品銷售情況。
11.經營的品種類別要齊全,品種豐富。
12.及時瞭解市場動態,解決進貨與價格等問題。
13.負責對員工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考核。
十、安全規則
1.禁止在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菸。
2.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4.員工必須熟習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裝置的使用方法。
5.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範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裝置或發電機。
6.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裝置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裝置。
7.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並服從統一排程。
8.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1開除者本月沒有工資。
2 驗貨時必須兩人驗,兩個人堅守,兩個人簽字,並與供應商搬貨物,若發現無人搬扣5元,送貨票絕對不能重複打票,若發現輕者罰10元重者開除。
3 上班要點名考勤,遲到一次扣10元。
4 下班要關機,若發現為關機者罰10元,嚴重者開除,
5 收銀員若長短款都要賠償。
超市管理規章制度篇2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工作由部門主管統一管理,月終報公司辦公室。
2、員工的上、下班必須有考勤記錄,任何員工必須準時上班,參加晨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到崗的員工,需提前向部門主管報告,並取得同意,否則一律按遲到考核。
3、上班時間:早8:30至晚21:00 每日早8:30由部門主管在超市門口點名,並主持晨會
換班就餐時間分兩班:
午飯:11:00-12:00一班,12:00-13:00一班 晚飯:17:00-18:00一班,18:00-19:00一班
每班就餐時間為1小時,請各位員工按時就餐,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到崗的員工,需提前向部門主管報告,並取得同意,否則一律按遲到考核。
4、員工遲到考核:
員工遲到10分鐘以內,一次考核10元;
員工遲到10-30分鐘,一次考核15元;
員工遲到30分鐘以外至1小時以內,一次考核20元; 員工遲到1-2小時,一次考核30元;
員工遲到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曠工處罰:扣除當日工資,並考核50元/次。
5、員工請假:按公司規定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4天。除公司通知休假外,節假日不得請假。
請假批准許可權:員工請假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請,並寫請假條,由部門主管、公司辦公室簽字批准;員工請假二天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請,並寫請假條,由部門主管、公司辦公室簽字批准並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
員工如因特殊情況請假,須在當日規定30分鐘內,報告部門主管,並獲得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後需補假條。未經批准的按曠工處理。
5、對無故曠工或上花班的員工,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內如有急事需外出需向部門主管報告,經同意後方可外出,但時間應控制在30分鐘內,最長不得超過1小時。
6、對於擅自離職的員工,扣除當月全部工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承擔。對於同意離職,但未按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承擔。
7、以上各項考核的執行情況,在下月初由部門主管彙報公司辦公室,所有考核罰金從工資中扣除。
二、工作紀律
1、不得在工作時間扎堆聊天、追逐打鬧、隨便亂坐、幹私活,收銀臺內除工作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2、對待顧客要熱情主動,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執,發生糾紛時應報部門主管及時妥善處理。
3、正常情況下當班時不得購物,如因需要必須購物的,付款時應由當班的其它工作人員收款,不得自行收款,員工應互相監督。
4、不得將商品、贈品私分、私賣、私吃、私用,違者罰款50元一次,情節嚴重開除。
5、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將商品削價賣給員工或其它人。
6、拾到錢財或物品應妥善保管,待失主來尋時,應仔細詢問經確認後方可歸還。
三、超市現金管理及商品管理
1、超市現金應及時上交公司財務,做到一日一交,當日銷售收入應於次日早9:00以前到公司財務處交清。如無零錢可由公司財務處借支500元零錢做為門面週轉備用金。
2、超市進貨時,應由超市店長填寫進貨審批單,經部門主管稽核後,方可進貨。進貨後,員工應仔細驗貨並在進貨單上收貨人一欄對其數量等進行簽字確認,貨款由送貨人到公司財務處統一結算。
3、員工理貨應每日清理貨架檢查商品,有無條碼,是否印刷保質期,是否臨近保質期或過期,有無破損等,並及時處理。對將到期的商品進行整理,並列出退貨清單,經部門主管稽核查驗後,方可辦理退貨。對有缺損的商品不應進行銷售,如能退還進貨商的應及時聯絡並退貨。不能退貨的,應統一交回公司統一處理。
4、員工應保障庫存商品銷售供應,及時清理端架、堆頭和貨架並補充貨源。補貨時要做到先進先出,檢查價格籤是否正確,保證商品與價格籤一一對應。
5、員工應促進銷售、控制損耗,每日計算庫存量、銷售量、進貨量,認真做好商品銷售明細帳記錄。
6、應定期對商品進行盤點,由部門主管負責,所有員工必須參加。
超市管理規章制度篇3
一、員工必須正確佩帶工牌,按公司有關規定著裝,站姿端正,儀容儀表端莊,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未穿工裝者20元罰款。工牌丟失者,補交10元工本費。
二、員工須及時整理貨品,安排新品上架,保持貨架商品飽滿、整潔,商品與價籤一致。如無標價或價格有誤者,公司將處罰專區員工與區域主管各20元罰款。
三、員工上班期間不得扎堆聊天,不得談論與工作無關的話題,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會見親友、不得辦私事、不得私帶外來人員進入公司參觀、留宿、用餐.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應經主管人員核准在指定時間,地點範圍內進行.違者每人每次罰款20元。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無故休假,未經准許擅自離崗者,每次罰款50元,超過三次,予以辭退,當月工資不予發放,保證金不退。
五、員工未經許可不得私拿公司物品,如發現並證實公司予以辭退,當月工資扣發,保證金不予退還,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依法追究其經濟、刑事責任。
六、員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使用店內物品、不得故意損壞、毀壞店內物品者,如發現並證實按商品市場價雙倍處以罰款。若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公司將其交由執法部門,並其追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員工有保守公司商業機密的義務,不得向外洩漏公司一切商業機密,違者予以辭退,扣除當月工資,保證金不予退還,公司在兩年內將通過法律途徑,有權追究當事人經濟、刑事責任。
八、公司員工外出調貨時,如有私自加價、虛報價格者,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辭退,按貨價3倍處以罰款,當月工資不發,保證金不退。
九、員工在職工作期間需交納保證金。店長、組長、辦公室人員,保安、導購員交500元;收銀員、會計、出納交1000元。可一次性交清,也可分期從工資中扣出交500元者分兩個月扣清;交1000元者分三個月扣清。
十、員工不得與顧客爭吵,不得說不利於團結的話,不做損壞公司利益的事,不得消極怠工,違者將處以30元以上罰款。
十一、員工不允許私自給顧客打折及贈送店內任何商品、物品,違者按物品雙倍價格賠償,並罰款30元。特殊情況,需請示店長。
十二、此制度為公司全體人員遵守執行的綜合行為準則,公司保留對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釋權。本制度之修改權和解釋權屬公司最高權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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