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統發工資的利與弊論文
當前的財政統發工資主要供應全額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又分行政性、公益性與經營性的事業單位。在工資統發之後,行政或是事業單位中出現工資要依靠財政統發,辦事要依靠撥款追加的問題,內部管理缺少積極性,幹部職工的考核缺少靈活制約的方式,制約經濟的發展,特別不利於內部考核管理。今天小編將與大家分享:財政統發工資的利與弊相關論文。具體內容如下:
財政統發工資的利與弊
財政統發工資作為一種財務管理制度,國家財政機關通過代理銀行統一發放公職人員的工資。這是我國不斷探索改革的新型管理制度,也是財政稅收的組成部分。財政統發工資是根據國家工資制度規定的一些專案與標準,有關財政部門發放機關事業單位個人經費,收入呈現透明化。
一、財政統發工資的利
財政統發工資能夠完善財政的支出治理,提高工資的發放效率,保證工資的及時發放與足額發放。把分散的津貼和補貼等工資性的支出納入統一發放的範圍,這樣財政統發工資對於根本上解決有些單位擅自擴大補助的範圍、提高工資的發放標準、亂髮津貼和補貼的問題有著積極作用,也可以解決不同部門與單位人員間的收入不均的問題。
財政統發工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工資發放鬆散管理的方式,調動了職工工作的積極性,促進了社會安定與政治的穩定,避免了單位的吃空額的現象。同時也大大地節約了財政資金,保證了財政集中財力辦大事。
工資進行財政統發,避免了擠佔、挪用工資的不良現象,可以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的大量增長,有效地調動地方的理財,發展各地經濟,讓支出結構得到調整與優化,確保了重點支出的積極性。
二、財政統發工資的弊
雖然統發工資具有非常鮮明的有點,但是在工作實踐中我們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注重:
1.卡內卡外綜合管理,依據部門情況合理發放
卡內是打入職工個人工資賬戶的基礎、職務與級別、工齡的基本工資。卡外是依據國家規定統一發放的補貼與津貼。我國的各省市發展狀況不平衡,資金排程會有困難,有的地方發放津貼有困難。在欠發達的地區,財政的統發要確保四項基本工資。經濟發達地區,財政統發保證津貼補貼內的全部工資。
部門之間失衡是在國家的直接領導單位與地方領導單位之間。工商與地稅這類國家直接管理的部門,由直屬的上級單位直接發放經費,地方領導單位的工資要經過幾級下撥之後才可以發放,難以保證效率。地方領導的單位總會受地方財力約束。對財力匱乏的單位來說,總是會降低標準並推遲執行。財力匱乏的地方單位,假如缺口不能自己籌備的話,就會影響了員工的津貼發放。
2.嚴格編制內、外問題,做好機構改革
核編缺乏依據,難以統一意見,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的編制人員中,有些是在編的,而有些是編外人員。沒有明確規定如何確定編制,沒有依據可以遵循。編制不同,職工的工資與福利待遇會有差異,編內人員得到認可,編外人員利益難以保證,使得兩者在待遇層次千差萬別。在改革的進行下,行政機構的改革缺位,有些行政單位或者事業單位進行了轉型或被撤銷,原職工檔案沒及時地變更處理,在名義上的編制規模縮小,實際上領職工工資與補貼的人沒有變少,人員精簡不徹底,編內和編外兩張皮,造成了各方間的利益衝突與尖銳的矛盾。
3.制度應及時更新,注重財政監督職能
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工資管理審批,組織部、人事局依據工資制度來統一管理,不管資金是否是充足的,都要一律執行。財政統發按照兩個部門的確認的工資與執行時間執行,沒有權利改動與增加或是減少。全國同級別的行政事業單位的職工名義上的工資是一樣,實際的工資相差多。現行的工資管理制度影響了地方合理安排財政資金,工資統發只是出納,組織部與人事部的工資審批和管理是會計,弱化了財政的分配與監督管理的職能。
當前的財政統發工資是全力保證發工資,財政不管增加的人員工資是否該發、何時發、發多少的問題。按規定編委與組織部門控制行政事業單位的定員與工資,財政的統發是一種被動思維提高資金的方式。財政的增支很少考慮承受能力與預算安排,沒有管理制約單位的漏調的工資和增人補發的工資,支出壓力給了財政,財政支出直線上升,減弱了財政部門對於財政支出的控制力度,財政供給的經費支出迅速膨脹,財力耗費過多。
4.制約考核管理,加快業務協調
當前的財政統發工資主要供應全額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又分行政性、公益性與經營性的事業單位。在工資統發之後,行政或是事業單位中出現工資要依靠財政統發,辦事要依靠撥款追加的問題,內部管理缺少積極性,幹部職工的考核缺少靈活制約的方式,制約經濟的發展,特別不利於內部考核管理。
代發工資的工作是綜合系統的,部門之間的協調要求比較高,一環扣一環,政策的管理與業務操作協調不夠,一般是各管各的,上一個環節對下個環節的考慮不夠,與財政改革的初衷相差較遠。
5.工資統發強化規範,提高銀行工作效率
工資支出快於財政收入的增加,地方的縣鄉財政缺少規範,支出能力低,缺口較大,財力發放工資困難。工資統發在縣鄉名存實亡,工資卡總是無錢可兌。代發銀行因行業限制或是軟硬體制約,工作效率低,有些業務難以及時處理,加大工資管理的難度。工資上卡有時存在著重複勞動,加大工作量,延誤了工資發放,產生誤差。有時給單位核對工資與對賬帶來困難。
三、總結
總之,財政統發工資的實行,作為公共財政管理的一項重要體制改革,保證了機構編制的建立與完善,工資和預算配套協調的約束機制的建立。財政統發工作在施行後有利也有弊,問題比較多,對此,政府部門加強重視,加強檢查監督,規範統發工資中代扣款項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提高工資資金的利用率,完善財政統發工作,為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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