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寫給領導的一封信滿分模板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拆遷工作的開展總會受到很多群眾的詢問和反對,有一些拆遷戶他們也是會給領導寫信的。下面是小編跟大家分享的拆遷戶給領導的信,歡迎大家來閱讀學習。

  拆遷戶寫給領導的一封信篇1

  致領導的一封信:

  不要讓地區的發展史變成百姓們的血淚史

  您好,我們是邢臺市高開區王快鎮後樓下村的村民,是這次七里河拓寬工程的被拆遷戶,對這次拆遷工作有幾點問題,想對您說說老百姓的心裡話。

  一、評估、安置、補償問題

  前些天給我們的評估報告是2010年8月份高開區拆遷辦單方面聘請的評估事務所對我們的房產進行的評估,時間已經過去一年才下發到我們手中,同樣是邢臺市區,高開區給的補償價格是現在邢臺市場平均價格的十分之一。完全無視,2011年住建部要求的:房屋徵收評估完全按市場價。賠償給我們的只有每平方3至7百元。 連成本都收不回來,而且換置的毛坯房子我們還得每平700多元購買,面積不足的還得按市場價買。我們老百姓,拆不起,蓋不起,更住不起。

  二、不按國家拆遷條例辦事,不先安置,回遷房還沒有影子,光憑村鎮幹部嘴頭話語。村鎮幹部想盡一切招數:動用城管、威脅、恐嚇、拉攏、利誘、去家裡耗著,利用各種辦法逼迫我們拆遷。這一年以來使我們的工作、生活、精神受到的損失無法計量,他們的做法嚴重違背了國家規定的,先安置後拆遷。

  二、不公平,不公開,不透明,搞暗箱操作。不公示,一家一家的攻破。國家公務員、領導幹部搞特殊,同是一樣的宅基地,價格相差甚遠,評估相隔一年,有關係的有本事的,比平民老百姓的高的沒邊。他們還弄虛作假,欺騙國家。區、鎮、村三級有些官員,官官相互,違法亂紀。

  三、我們老百姓沒有過分的要求,我們也支援國家建設,只求各級領導給我們主持公道,使我們拆遷戶,能拆得起,買的起,住的起,不求安居,不求發拆遷財。但至少能有一個像我們現在的家吧。我們已經到區,市,省三級信訪,可沒有一級管我們百姓的事,我們還將通過合法的途徑,上訪、網路、媒體等來訴說我們得冤屈。我們自己的房產,高開區單方面說了算,不顧百姓的死活,侵犯個人的合法權益,連個成本價都不給,更別說重置成本了。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國家對幹部的要求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可他們非得背道而馳,迫使我們拆遷戶過上流離失所的生活,這和資本主義英國的圈地運動有什麼區別,是赤裸裸的剝削,不要讓地區的發展史變成百姓們的血淚史啊。

  七里河拓寬是件好事,我們能夠理解,誰不願意讓自己的家鄉建設的更美,我們大力支援,可他們也不能為了拆遷,為了政績,脅迫拆遷戶,不顧拆遷戶死活吧。1991年1月拆遷服從城建需要強拆已經廢止。非得讓前不久,湖南省株洲市發生一起被執行人在房屋拆遷強制執行中自焚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嚴重事件重演嗎?

  我們堅決要求,按1月21日,國務院溫家寶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2011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堅決防止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執行並適用到此次七里河拆遷工作中。

  注:中央紀委、監察部通知: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期盼你們為平民老百姓主持公道,嚴懲這些不按國家法律條例辦實事的貪官汙吏,還百姓一個平靜的生活。

  此致

  敬禮

  XXX

  XXXX.X.X

  拆遷戶寫給領導的一封信篇2

  尊敬的省委、省政府各位領導:

  我們是青海省民和縣山城西環路家屬樓的24戶拆遷戶,即現在的桃花廣場。它地理位置優越,交通四通八達,前面是繁華的商業街道,是居住和討生活的好地方。由於縣政府在2010年要在此地修建娛樂廣場即桃花廣場,我們的家屬樓屬於拆遷地段,政府用一紙空文的協議給我們用斷水斷電斷氣的方式,把我們強行拆遷。我們忍痛割愛拖兒帶女,自己租房住。

  當時縣政府拆遷辦主任馬xx口頭承諾在一年之內安置。我們可這一等就是三年,沒有任何響動。我們家屬樓的全體拆遷戶多次去找縣拆遷安置辦,可領導已換,物是人非,總是推三阻四,一拖再拖,最後的答覆是繼續等,我們無奈只能去找縣政府,縣政府的回答是等到2015年的8月份安置。

  請問這合理嗎?為什麼我們的家園一佔就是5年呢?我們辛辛苦苦一輩子就這麼一套房子,也要被縣政府霸佔5年,你們能想象到我們幾代人搬家有多困難。幾代人租一套房子有多貴,縣政府給我們的過渡費連一套樓房都租不了。

  中央的檔案是解決人民疾苦的,那麼我們的疾苦有誰解決?多次向縣政府反映,他們置之不理,,他們在拆遷的時候那麼積極,甚至動用法院強制執行,甚至把一住戶的胳膊也弄傷成殘廢了。我們多次找派出所,拆遷安置辦都不聞不問,現在這位拆遷戶的胳膊不能正常使用,已經殘廢,生活不能自理。當時他們給我們籤的霸王合同,請各位領導過目一下。

  此致

  XXX

  XXXX.X.X

  拆遷戶寫給領導的一封信篇3

  尊敬的領導:

  我們是株洲市攸縣城關鎮人,是攸縣內環路工程建設中的拆遷戶,聽說為了迎接株洲市委大檢查,召開現場會議,近來天天逼我們籤協議拆屋,而許多有較大金額補償的問題又不能解決,我們怎麼辦?天外有天,縣裡沒有說話的餘地,我們只好請示領導。我們想領導絕對不可能因為工程建設而眼巴巴地望著老百姓的利益大受損失,也絕對不忍心在新即將來臨,三九嚴寒之際,由於沒有屋住,而讓我們露宿街頭,流落鄉里吧!

  一、補償問題

  1、屋架子補償標準是磚混一級625元/㎡,二級560元/㎡其餘省略。與市裡規定相關懸殊,還要按年折舊,折舊金額很大,折舊是沒有道理的,更沒有上級領導機關制定的政策依據,我們的房屋既沒有生鏽,被蟲蛀損,更沒有危房跡象,明顯地損害了拆遷戶的利益。裝修裝飾逐項補償的價格標準從來沒公示過。

  2、房屋的層高超標補償問題。市裡政策明顯規定,房屋層高標準磚混結構為平房3.2米,樓房3米,房屋層高增加的按增加因素處理,層高每增加10釐米,增減1%,而拆遷人卻從2.2米到4.5米不分高低,同等地按建築面積計算補償金額,置政府政策於不顧,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3、鋼筋混凝土構築的平頂,也只算二級磚混樓房,這項費用又不能補償,而屋頂縮大棟的又作了隔熱層處理,鋼筋混凝土澆注的平頂,雖然沒有蓋瓦,但至今仍無滲漏、裂縫、變形、下沉等現象,成本費用較之縮大棟要大得多,否則就會漏雨、變形,出現裂痕,這樣避重就輕地補償,明顯地損害了我們拆遷戶的利益。

  4、屋架子的補償標準這麼低,還說包括了兩米深的宅地基補償,這是明顯不合理的。

  5、門面補償問題。由於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們的房屋在十年前便成為了有升值意義的門面,按市裡政策,補償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和建築面積等因素確定,而我們的房屋僅僅只按建築面積和裝修裝飾計算,簽字以前不處理,簽字以後再處理,純粹是哄小孩似的。

  6、停產停業補償:由於無業,年老了又不能做別的事,為了維持生計、治病,我們在自己的房屋裡經營小本生意,簽了字,拆了屋,便沒有了這項收入,怎麼辦?我們要求按政策補償,而拆遷人說不可能補償。我們真不理解拆遷人奉行的是何種政策,疑是他們隨心所欲的政策。

  二、安置問題:

  安置工作跟不上,只管拆遷不管安置也違背了黨的惠民政策,我們的宅基地圖紙上能看到,實地連地基規模都見不到,坑坑窪窪,高低相差懸殊,又不見挖機、剷車在平整宅基地,不知猴年馬月我們對可以建房,究竟要在外流落多少年?再說,無期限地拖延下去,建材價格、工價和物價不斷飛漲,到我們能建房時用上我們得來的補償又能建多少個平方呢?我們能有房屋住嗎?補償又不可能升值。

  拆遷房屋重在安置,這確實體現了胡錦濤主席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偉大思想,地方政府也必須考慮到這點,堅決貫徹中央精神。

  我們堅決支援國家建設和縣裡經濟發展,建設是為人民謀幸福的,而不是要使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我們應得的補償堅決要,因為它凝聚了我們辛辛苦苦的汗水。共產黨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但縣裡拆遷人的做法卻是與黨的宗旨背道而馳,既不按政策又不講道理,千方百計使人民群眾蒙受損失。協議是雙方面的,根本不能用行政手段來代替,來威嚇!我們並沒有越出政策範圍,更沒有越出常理的圈子去胡要,我們只要求依法合理補償,妥善安置就心滿意足了。為此,特請求上級領導給予答覆解決。

  拆遷戶寫給領導的信篇4

  尊敬的陳書記、 張市長:

  您好!

  我們是長沙市開福區霞凝社群的790名被拆遷戶。作為普通老百姓,我們沒有能力與您們當面彙報情況。迫於無奈,我們現聯名向您書面彙報以下情況:

  1、2009年8月份,我們向開福區人民政府進行實名舉報,要求查處青竹湖鎮以廖姓負責人為指揮長的拆遷辦在綠城青竹園高檔別墅專案南片開發徵地拆遷過程中的諸多違法行為,結果卻被轉至被舉報人處,並作出的文不對題的口頭答覆。群眾於是向上級政府彙報,以廖等人卻反稱我們是巫告。

  2、徵地拆遷,應該執行陽光政策、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公平。青竹湖鎮拆遷辦卻利用手權力,採取一鬨、二騙、三壓制的手段,強迫大家簽字,造成我們受騙上當。

  我們應得的拆遷補償被肆意剋扣、截留。惡劣的是,明顯屬於違章而且不在拆遷範圍內的房屋補償,卻高達2000多平方這些違章全部是拆遷辦的負責人操作所建,超出了我們得到補償的23倍。這種明顯不公的行為,在群眾的影響極大、極為惡劣。

  面對我們強烈要求追查的呼籲,10月底,紀委已追回部分贓款,據悉退回的金額已經達到80萬元。這說明,我們舉報的青竹湖鎮部分領導幹部、社群幹部的違法行為是真實的。

  說我們是誣告,又為何有贓款退回?截至目前,到底還有多少贓款沒有退回?這些從我們老百姓身上詐取去的贓款,是不是要還給村民?請市委書記和市長做主!

  3、霞疑社群於2002年開始徵地拆遷,原安置模式是統一自建,圖紙、規劃、安置地全都已辦好。不知什麼原因,青竹湖鎮上突然改變統建模式,擅自將原來每人80平方變成了72平方,相差的8平方,由社群、青竹湖鎮上作2880元現金補償。這其中有什麼原因?涉及到那些利益關係,請書記和市長為我們做主。

  4、改為統建模式後,社群與鎮上個別領導人在公開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名為投標,實為邀標。廖所領導的拆遷辦的拆遷政策,採取多重標準,老實人先簽字,包括一切補償每平方都還不到900元。提反對意見、堅持到後的舊茅房子,每平方卻達到2000元。由於這些行為,群眾對黨的陽光政策的執行,百思不得其解。

  5、一個小小社群,一年招待費用竟高達幾十萬元。僅鉤魚一項,就高達三萬元。政府強調反對請客送禮,一個社群人口僅1000多人平均每人要承擔幾百元一年的招待費。

  6、社群主要負責人未經村民代表大會、村委會、上級政府授權,沒有經過合法手續和程式,擅自更改小區規劃,6層變成7層,後為市規劃局強行整改,前後造成損失100萬元。

  7、、霞疑社群主要負責人未經村民代表大會、村委會、上級政府授權,公然挪用300多萬元拆遷補償費註冊青霞建築公司,利用職務便利攬自己的工程業務,甚至隨意侵佔社群資金;且任用親屬,賬目不清。好幾個社群幹部,順我者倡,逆我者亡,利用手中權力欺詐氣壓老實百姓。霞疑社群已形成一鼓嚴重的不正之風。請問陳書記、張市長,這種幹部還能不能用?是不是為人民服務?我們實在想不通。

  請書記、市長速派人下來調查,以正黨紀、國法,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感謝陳書記、張市長!

 XXX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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