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國的含義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法治中國在國家層面的含義是什麼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本質要求,也是總結歷史沉痛教訓後的明智決策;是新時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保證,因而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應有之義。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可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不是一個空泛的概念,而是具有豐富的實質內容。

一 法律完備而良好

首先,關於法律完備。這是滿足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能夠有法可依的基本前提與必要條件之一,是對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中所立之法的形式要求。形成完備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總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項重大任務,還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先行者,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起著引領和推動作用。具體來講,法律完備是指要建立一個部門齊全、結構嚴謹、內部和諧、體例科學和協調發展的完備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首先,法律完備需要構建一個部門齊全的法律體系。“部門齊全”是指“凡是社會生活需要法律作出規範和調整的領域,都應該制定相應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各種規章,從而形成一張疏而不漏的法網,使各方面都能‘有法可依’”。令人欣喜的是,時任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吳邦國同志在2011年3月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已經宣佈: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意志,以憲法為核心,以憲法相關法律、民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其次,“結構嚴謹”就是指“法律部門彼此之間、法律效力等級之間、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間,應做到成龍配套、界限分明、彼此銜接”。這需要通過立法明確立法主體及其立法權限、立法程序,同時需要提高立法技術,從而確保立法在橫向與縱向兩個方面都能銜接自然、協調統一。再次,法律完備內涵了“內部和諧”的基本要素,具體是指不同位階、不同類型的法律規範之間不能出現內容相互矛盾的現象,並要儘量避免重複性立法,以保持立法整體的和諧一致。這就要求上位法與下位法之間、同位階法之間、新法與舊法之間、普通法與特殊法之間儘量做到內容不抵觸,但又考慮到此類抵觸情形的客觀存在,所以還必須制定完善的立法衝突解決機制。最後,法律完備是一個動態的要求,具體來看就是要維持已有法律體系的“協調發展”。實踐不是靜止的,而是變化發展的,那麼作為指導、規範實踐活動的已有法律體系也應當是不斷更新、不斷髮展的,從而及時有效地迴應實踐的新的需求,以最大限度地克服已有法律體系的滯後性。

其次,關於法律良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恪守以民為本......

大學生角度分析法治中國的意義

黨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目標以來,黨中央就法治建設提出了許多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吹響了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軍號,標誌著我們黨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升到了一個新的戰略高度。我們要深刻領會建設法治中國的新要求,切實增強法治建設的責任感,積極探索法治建設的基本規律,不斷提高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水平,為法治中國建設作出探索、積累經驗。

一、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意義

建設法治中國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在中國的推行具有重要意義。

(一)法治是保障公民權利奠基石

法治以維護公民權利為宗旨,以限制和規範國家權力為要義。法治不僅要保護公民的基本人權,而且要維護公民的各項民事權利。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現實中各種侵犯公民權利的事件仍時有發生。只有有法必依,堅持公正司法、規範行政行為,讓政府真正依法行政,才能保證公民權利不受侵犯。

(二)法治是市場經濟的護航員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的主體需要法律確定其地位,保障其權利;市場經濟的各種活動需要法律來規範,各種矛盾需要法律來解決;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需要法律來確認;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需要法律保駕護航,離不開法律作用的充分發揮。沒有法律和法治,就沒有市場經濟。確立了法治國家的目標,有利於全社會名正言順地開展法制和法治建設,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更好的法治環境。

(三)法治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安全閥”

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面臨的形勢仍然嚴峻,正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的任務艱鉅。在此背景下,強調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穩定,尤為緊迫和必要。在此方面,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

(四)法治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神

我國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貧富差距逐漸拉大,實踐中出現的分配不公、勞動者權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因行政權力產生的“暴利”、利用壟斷地位產生的“暴富”等問題,其重要原因就在於規則的缺失或者是對現有規則的漠視。社會公平是人們所追求的理想目標,而公平正義只有通過法治的途徑才能實現。

(五)法治是實現中國夢的助推器

僅僅是GDP的提升並不等於民富國強,中華民族的復興、國力的富強,人權得到尊重,人民享受著良好的治安、優美的環境和健康的飲食的“中國夢”的實現,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是否把法治作為一種社會治理工具。

二、我們需要建設什麼樣的法治中國

建設法治中國,首先要明確什麼是法治中國。建設法治中國決不是一句時髦的口號,而是有著十分豐富內涵的真實目標。擇其要者,下列三個特徵構成了法治中國最基本的要素。

我們要建設的法治中國,是憲法法律具有最高地位和最大權威的中國。這是法治中國最典型的特徵。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

我們要建設的法治中國,是全體公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的中國。這是法治中國最堅實的根基。建設法治中國,應當讓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成為全社會奉行的基本準則,讓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得到嚴格落實,讓人權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讓每一個人都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我們要建設的法治中國,是政治清明、經濟富強、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生態文明的中國。這是法治中國最重要的使命。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強則國家強。建設法治國家就是要為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法......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根本任務和原則,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一個基本目標。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實行依法治國是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重要措施。中國共產黨的主張是代表和體現人民的意志與利益的。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第二,實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有完備的法制來規範和保障。一個比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必然要求並具有比較完備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能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優勢,最大限度的調動億萬人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推動生產力不斷髮展,從根本上解決生產力落後的狀況。第三,實行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標誌。第四,實行依法治國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法治國家是什麼意思

1、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框架。大到國家的政體,小到個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運行。對於現代中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才是真正的法治。

2、法治與人治是根本相對立的,是不同的治國理念。人治強調個人權力在法律之上,而法治理念正好與其相反。要法治就不要人治,要人治就沒有法治。

依法治國的含義是什麼?實行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何在

依法治國的含義:

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做主根本保證。

實行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

第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第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第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第四,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誌;

第六,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

什麼是法治國家

法治國家是德語中最先使用的一個概念。早期的法治國是指中世紀歐洲的某種國家形式,尤其是德意志帝國,當時被認為是“和平與法律秩序的守衛者”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國家,是德國資產階級憲政運用的晨霧,其基本含義是國家權力,特別是行政權力必須依法行使,所以,法治國家有時又稱法治政府。

1.條件標準

(1)通過法律保障人權,限制公共權力的濫用;

(2)良法的治理;

(3)通過憲法確立分權與權利制約的國家權力關係;

(4)賦予廣泛的公民權利;

(5)確立普遍的司法原則,司法獨立等。

2.形式標誌

(1)完備統一的法律體系

(2)普遍有效的法律規則

(3)嚴格公正的執法制度

(4)專門化的法律職業

3.實質標誌

(1)法律與政治關係的理性化制度

(2)權力與責任關係的理性化制度

(3)權力與權利關係的理性化制度

(4)權利與義務關係的理性化制度

法制與法治是什麼意思

法治與法制是具有一定內在聯繫但內涵並不完全相同的兩個詞。

二者的區別

1.從概念和內涵上講:法治是法律統治的簡稱,是指一個法律信念,內涵是一種治國理論、原則和方法,法治是相對於“人治”而言的,是對法制這種實際存在東西的完善和改造,是一種社會意識,屬於法律文化中的觀念層面;而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簡稱,又稱為以法而治,內涵是指法律及相關制度,屬於制度的範疇,法制是一種正式的、相對穩定的、制度化的社會規範,是一種實際存在的東西。

2.從產生和發展上講:其一,法制的產生,並不意味著法治的誕生;其二,法治的產生和發展不與所有國家直接相聯繫,只在民主制國家才存在法治;而法制的產生和發展卻與所有國家直接相聯繫,在任何國家都存在法制。

3.從基本要求上講:法治的基本要求是嚴格依法辦事,法律在各種社會調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權威性和強制性,不是當權者的任性;而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項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4.從實行的主要標誌上講:實行法治的主要標誌,是一個國家的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包括國家最高領導人在內,都嚴格遵守法律和依法辦事;而實行法制的主要標誌,是一個國家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監督等方面,都有比較完備的法律和制度。

5.從核心意義上講:法治的核心意義是強調社會治理主體的自覺性、能動性和權變性;法制的核心意義是強調社會治理規則(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規則)的普適性、穩定性和權威性。

二者的聯繫:

1.法治是法制的立足點和歸宿,法制的發展前途必然是最終實現法治;

2.法制是法治的基礎和前提條件,要實行法治,必須具有完備的法制制度,法治的實施必須建立在法制之上;

3.法制與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內容,都是人類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我國法制應包括哪幾方面的含義

法制簡介1、指法律和制度。2、是指動態意義上的法制,即指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也包括法律宣傳教育在內。3、是指“依法辦事”的原則,即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制釋義 “法制”一詞,我國古已有之。然而,直到現代,人們對於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還是各有不同。其一,廣義的法制,認為法制即法律制度。詳細來說,是指掌握政權的社會集團按照自己的意志、通過國家政權建立起來的法律和制度。其二,狹義的法制,是指一切社會關係的參加者嚴格地、平等地執行和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原則和制度。其主要特點是強調法律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要求公民普遍守法,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限制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的專橫,確保公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其三,法制是一個多層次的概念,它不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實施和法律監督等一系列活動和過程,是立法、執法、守法、司法和法律監督等內容的有機統一。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總稱。統治階級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國家事務,並且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也是統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意志通過國家權力建立的用以維護本階級專政的法律和制度。其基本含義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任何國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國家其內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國家,君主之言即為法;在資本主義國家,雖然排除了奴隸制、封建制國家法制的專制性質,但資產階級受階級本性的侷限,當有的法律規定不符合本階級的利益時,就加以破壞,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徹底消滅剝削制度,實現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才能真正實現社會主義法制。法治與法制有聯繫也有區別。聯繫在於:實行法治需要有完備的法律制度。區別在於:法制相對於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治則相對於人治;法制內涵是指法律及相關制度,法治內涵則相對於人治的治國理論、原則和方法。

法治對當代中國的意義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根本任務和原則,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一個基本目標。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實行依法治國是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重要措施。中國共產黨的主張是代表和體現人民的意志與利益的。

第二,實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有完備的法制來規範和保障。一個比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必然要求並具有比較完備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能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優勢,最大限度的調動億萬人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推動生產力不斷髮展,從根本上解決生產力落後的狀況。

第三,實行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標誌。

第四,實行依法治國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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