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是船公司嗎?

General 更新 2024-11-21

承運人的意思就是船運公司嗎

1.目前,對承運人所下的定義,一般是“與發貨人訂立運輸合同的人或者實際完成運輸的人”。國際貨運代理人進入運輸領域,開展單一方式運輸或多式聯運業務時,由於與委託人訂立運輸合同,並簽發運輸單證(FCT、FBL等),對運輸負有責任,因而已經成為承運人

船長是船舶的負責人,與承運人沒有關係

2.大多數的承運人並不擁有或掌握運輸工具,只能通過與擁有運輸工具的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由他人實際完成運輸。而實際完成運輸的就是船公司!

3.是

4.不是

5.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規定了承運人和託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運人的義務就是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並有權收取運費。但是由於海上貨物運輸具有特殊的風險,所以我國海商法及海牙規則都規定了承運人的免責條款。在海上貨物運輸中如果貨物發生滅失或損壞,承運人就必須對此作出解釋,這種解釋就是證明承運人是否履行了法定的義務,是否可以援引免責條款。

4.

貨代提單上,右下角 承運人名稱是船公司嗎

貨代提單上,右下角的承運人名稱不是船公司,只是無船承運人(NVOCC)。如果簽單人是無船承運人的分公司,可以顯示AS CARRIER:....,這個CARRIER(承運人)不是船公司,只是無船承運人。如果簽單人只是代理,一般只能顯示AS AGENT FOR THE CARRIER:....,這裡的CARRIER還是指無船承運人,不是指船公司。

而船公司提單一般都是由其代理即船代簽發的,也會註上AS AGENT FOR THE CARRIER:...,這裡的CARRIER才是指真正的承運人,即船公司。

工廠、貨代、船代、承運人還有船公司是什麼關係

外貿公司主要是做貿易的,就是進出口,或者有代理報關的,貨代公司是做貨物的代理的,因為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不接受個人的訂艙所以由貨代公司統一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訂艙,

船代公司是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者,是指依照法律設立的中國企業法人,接受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經營人的委託,經營下列業務:辦理船舶進出港口手續,聯繫安排引航、靠泊和裝卸;代簽提單、運輸合同,代辦接受訂艙業務;辦理船舶、集裝箱以及貨物的報關手續;承攬貨物、組織貨載,辦理貨物、集裝箱的託運和中轉;代收運費,代辦結算;組織客源,辦理有關海上旅客運輸業務;其他相關業務。

無船承運人目前,對承運人所下的定義,一般是“與發貨人訂立運輸合同的人或者實際完成運輸的人”。國際貨運代理人進入運輸領域,開展單一方式運輸或多式聯運業務時,由於與委託人訂立運輸合同,並簽發運輸單證(FCT、FBL等),對運輸負有責任,因而已經成為承運人。但是,由於他們一般並不擁有或掌握運輸工具,只能通過與擁有運輸工具的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由他人實際完成運輸,這種承運人一般稱為無船承運人。無船承運人在實際業務中只是契約承運人,而實際完成運輸的承運人是實際承運人。

外貿公司自己有進出口經營權或者報關權,可以直接向海關報關做進出口,但是出了國以後要做運輸,要在空港或者海港做相關的訂艙,這個時候就要找航空公司和船公司,船公司有船是做運輸的,掙得是運費,貨代是中介的性質掙得是代理費,無船承運人其實也是貨代或者物流公司,他們只不過是向中國交通運輸部繳納了80萬的押金,可以簽發自己的主提單,而貨代公司只有運單,提單可以當做物權憑證轉讓,就是說誰有提單誰就有貨物的擁有權,但是運單必須要本人去領取,無船承運人nvocc,顧名思義就是沒有船卻承擔運輸責任的人,那船公司可以理解為有船承運人vocc,比如,你找貨代公司發了一票貨,走的海運,結果貨物丟了,那麼你只能找船公司賠,因為貨代公司沒有做實際的運輸,並不承擔運輸責任,他只是代你想船公司訂艙,但如果你找的是無船承運人,貨物丟了,那你可以讓無船承運人賠,如果他不賠,交通部會強行從80萬押金內扣除費用賠付給你,所以無船承運人和船東承擔的責任和風險是一樣的,只不過是一個有船一個沒有!

不能從公司名稱上辨別他到底是幹什麼的,必須要看他們公司具備哪些資質,外貿公司也可以做貨代,只要他的註冊資金達到商務部的標準並在經營範圍內有,國際海運,空運的增項,也可以繳納80萬的押金成為無船承運人,也可以申請國際船舶代理做船代!

承運人和承租人有什麼區別?承運人就是船東嗎?承租人和船東有什麼區別

承租人、承運人、船東不是一個概念。承租人可以是承運人,也可以是另外一個人,而船東是出恭人,舉個簡單例子,船東把船出租給你,船東是出租人,你是承租人,而如果你用這個船來運輸,你同時就業是承運人,如果你把運輸任務再轉交給別人(或者另行包出去),那個人是承運人。

國際貿易中貨代與承運人的區別是什麼?

承運人可以是契約承運人也可以是實際承運人,比如當貨代(貨運代理)簽發以自己名義的提單時候這個貨代就成了契約承運人(類型貿易中背對背)--負責你的全程運輸責任和賠償;當貨代以代理名義簽發別人的提單(比如真正船公司的提單或者只是把船公司簽發好的提單轉稜你)時候這個貨代就只是純貨代身份--本身不是承運人 只是作為代理替你定艙--責任和賠償會少很多。

如果講區別,應該講代理和承運人之間的區別 另外從所開發票內容和收費類型上也可以參考是代理還是承運人。。。

我們常說的貨代只是代表一種服務公司的類型,有時候他們的功能就是承運人的作用,所以我們儘量不講究類型和功能的區別。

如果你明白了我上面說的內容 就給個贊同吧。

工廠,貨代,船代,承運人還有船公司是什麼關係

貨代提單上,右下角的承運人名稱不是船公司,只是無船承運人(NVOCC)。如果簽單人是無船承運人的分公司,可以顯示AS CARRIER:....,這個CARRIER(承運人)不是船公司,只是無船承運人。如果簽單人只是代理,一般只能顯示AS AGENT FOR THE CARRIER:....,這裡的CARRIER還是指無船承運人,不是指船公司。

而船公司提單一般都是由其代理即船代簽發的,也會註上AS AGENT FOR THE CARRIER:...,這裡的CARRIER才是指真正的承運人,即船公司。

物流公司主要做什麼的?跟貨代和船公司有什麼區別?

1、貨代是一種形式的物流公司

2、船公司是承運人,具有直接運輸的設備--集裝箱船舶

3、物流公司的概念比較廣,貨代這種沒有自己運輸設備只是提供海空運出口代理服務的公司也是一種形式的物流公司,而具有自己的運輸設備,例如專做內陸卡車運輸的也是一種物流公司。

參考資料:www.yicang.com

shipper是發貨人的意思,那麼shipper 是指承運人(船公司),還是指出口方。謝謝

Shipper:出口方

Consignee:收件人

Carrier:承運人

貨代一般是一個船公司的代理嗎

你好 並不是,一家貨代可以做好幾家船公司的代理

我們公司就是做EMC WHL MSK CMA CNC RCL SAF ZIM 等多家船公司代理

承運人與託運人的區別 5分

閥運人是指本人或者委託他人以本人名義與託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人。

託運人是指將貨物託付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運送到指定地點,向承運人支付相應報酬的一方當事人。

區別在於承運人就是實際運送貨物的人,一般如運輸公司,船公司,航空公司等。

託運人就是委託承運人運送貨物的人,託運人未必是貨主,也可以是貨主,一般是貨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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