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跟老闆辭職怎麼說?
如果要辭職,怎麼向老闆說??
下面是幾條建議:
開門見山。說明自己已接受了另一份工作或其它離職原因。一定要說出自己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按你與公司的合同規定,提前一段時間通知公司你的離職志願(一般是兩週到3個月不等),至少要提前一週提出辭職。
你也可以提及你所接受的那份新工作更適合你的個性或可更大限度地發揮你的專業特長。
你還應感謝你的僱主為你提供了在該公司工作的機會。
看看下面的範例是否有助於你瞭解如何撰寫自己的辭職信。
尊敬的人事部經理:
謹此通知閣下我已接受另一家公司的聘請,從事個人偏愛的市場策劃工作。因此,我提出辭去在××公司人事部祕書的職務。2000年4月8號將是我最後的工作日。我願藉此機會感謝您為我提供了在××公司工作的機會,我非常珍惜這次寶貴的工作經驗。
多謝!
祝××公司的業務蒸蒸日上,祝我的同事們取得更大的成功!
(簽名、日期)
在踏上新的工作崗位之後,你可以給你的前任老闆和同事們打個電話或發封E-mail,告訴他們你新的聯繫地址和聯絡方式,使你們繼續保持聯繫,維持先前的友誼。
辭職跟領導怎麼說
畢竟辭職是你的主動行為,關鍵看你自己的說話方式表達最好,當然,我的建議是委婉一些,話不要說盡。根據不同的情況,你可以做不同的回答:
(1)如果老闆平時對你還比較好的話,為了不傷害對方,你可以找一些因為個人身心原因而不能繼續工作的藉口,如“我最近身體總感覺不舒服,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我應該經驗一段時間,但考慮到我離開的這段時間長短不定且公司的事務不能耽誤,只能向您申請辭職了,不能因為我個人的原因而耽誤公司,這也是我考慮再三做出的艱難決定,希望您體諒,以後如果有機會,我定會回到咱們公司的......”或是其他一些你不願意離開而又無法抗拒的非主觀因素等;
(2)如果你對公司已經沒有了留戀或是老闆對待你很差,那麼你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去辭職,因為你並不虧欠他什麼,當然,適度的委婉也是好的;
其實最關鍵看你辭職的主觀動機是什麼,如果因為公司對你不仁,那你不必對他不義,大可坦然直接的說明原因離開;但如果公司對你已經很好了,各方面待遇都比較優厚,但但你自己還覺得不夠,自己不滿足現狀的話,那就要委婉一些,尤其是給雙方都留一些餘地,畢竟做人要厚道,也說不定你以後還會和這個公司合作或是回到這個公司;如果公司待遇一般,雖然公司對你也還可以,但為了自己更好的發展想離開,那就要委婉一些來辭職。
由於你的問題比較簡短,三言兩語不能瞭解你的實際情況,也同樣不能三言兩語給你最為切合的回答,最關鍵的在於每個人的說話風格和行為方式不同,沒有一種說法適合所有人,照搬則也行不通,我只是分情況舉例給你提供一些思路,最主要還得以你自己的方式說出來。最一般且最直接的原因也就是以自身身體原因和家庭原因(如孩子問題、配偶問題、父母問題作為理由),雖然很多都只是一種藉口,但要成為“善意的謊言”,於人於己無害最好,所以,再辭職的時候說得委婉些好,有時候說點活話也未嘗不可(如“以後有機會還會再回到公司效力.....”),從哲學上說“具體為題具體分析”,淡然因人而異,希望你能順利解決這個問題。
想辭職,應該跟老闆怎麼說才不傷和氣呢?
和老闆說要辭職,老闆有兩種說法
一是意思上要留你,但會說為你的前景著想
二是直接答應。
這兩種其實都是對你的去向無所謂的態度。
職場其實相當於一種交易,沒什麼和氣可言
想要辭職了,應該怎麼跟老闆說呢。
我覺得你的想法有點錯誤,你可能是受到了身邊人的影響。在這做了半年多,為什麼老闆不讓你走,你應該多往這方面想想。現在你老闆的所作所為跟土豪很接近,喜歡玩,喜歡花錢,不問世事,但恰恰是這種環境,卻能讓你有無限的發揮,你老是想找人帶你,就算有一個人帶你,你也得想想他為什麼比你強?他是誰帶的?往前數,總歸有一個人是第一個靠用心做出來的。辭職很簡單,只要你想走,總歸會走成,做銷售能說服那麼多老闆買你公司的產品,難道你沒有信心說服你的老闆讓你走?說到這,你應該能察覺出來你的心態有很大問題,公司是一個平臺,在哪做都一樣,如果換到其它公司的狀況跟現在一樣,那你準備跳多少次槽才能滿足?我覺得你換一個角度想想,老闆這麼信任你,任你自由發揮,你應該覺得很幸運,同時,你也可以邊工作邊掙錢然後利用週末去報銷售類的培訓班學習,提高自身對銷售工作的認識,時間長了,你就是銷售界的精英。很多人進入一個公司幹著幹著就混不下去了,是什麼原因?說到底,是自身的原因,是自身不作為、不用心的原因;當然,也有很多人進一個公司混著混著就升職了,加工資了,是什麼原因?那是自己對本職工作的熱愛而產生的動力所為,所以才能一步一步走向公司更高的位置,從而參與經營權。希望你自己好好想想現在的處境,不要受身邊人的影響再做決定吧!當然,如果你還是決定要走,就誠懇的找老闆說出自己的想法,老闆終歸是留不住你的。
想辭職 怎麼跟老闆說
直接按照法律的規定說。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通知書〔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的話要提前多久跟老闆說?
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根據以上規定,你隨時都可以辭職,因為你未滿16歲,更不用說有合同了,
未滿16歲建議還是去學個什麼東西,為以後做準備。
我想辭職該怎麼和老闆說?
你別說待遇低才想離職的,如果你這樣說會傷感情的,會讓老闆以為你只為了錢,我感覺這樣的情況你可以說因為家鄉有父母需要照顧,我在外地工作很不方便,所以想回家找份工作,這樣可以照顧父母,如果你這樣的理由老闆不會說你什麼的。
那如果說上面的理由行不通,你就說因為感覺現在社會競爭力這麼強,現在雖然有份工作,可是面對將來的生存壓力,所以我不得不選擇離開這裡,我想是人都想往高處走,所以我想有個更好的發展,所以想離開這裡出去闖闖。
第二個理由也可以。
向老闆辭職,辭職書該怎麼寫? 30分
辭職申請
尊敬的各位公司領導:
您好!
感謝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閱讀我的辭職申請報告。
我是懷著十分複雜的心情寫這封辭職信的。自我進入公司之後,對我的關心、指導和信任,使我獲得了很多機遇和挑戰。經過這段時間在公司的工作,我在公司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對此我深表感激。
由於個人原因,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我決定辭去目前在公司所擔任的職務和工作。我知道這個過程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對此我深表抱歉。
我已準備好在本月從公司離職,並且在這段時間裡完成工作交接,以減少因我的離職而給公司帶來的不便。
非常感謝您在這段時間裡對我的教導和照顧。在公司的這段經歷於我而言非常珍貴。將來無論什麼時候,我都會為自己曾經是公司的一員而感到榮幸。我確信在公司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是我整個職業生涯發展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
祝公司領導和所有同事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再次對我的離職給公司帶來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時我也希望公司能夠體恤我的個人實際,對我的申請給予批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我想辭職但是不好意思和老闆說怎麼辦
老闆對你不錯,你對老闆有錯。老闆請職業經理人是對的,他可以騰出精力開拓市場,我對你的公司前景看好。咱不說總經理對與不對,就說你對老闆的態度。如果你感恩於老闆,就把一切告訴老闆,包括總經理的言行、包括你想離去梗念頭,老闆知道輕重。
其實,企業留人有以下因素:1、企業前景誘人;2、施展平臺礪人;3、新酬待遇羨人;4、文化、環境宜人。你是聰明的人,知道該怎麼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