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工資叫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1-09

公司給好的離職人員除了工資以外多出來的那部分錢叫什麼?

工齡工資,是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時,按照勞動者工齡支付的賠償金!

一般按照一年一個月,6個月到不滿一年計算一個月,6個月以下計算半個月!

被用人單位依法開除啊,沒有工齡工資可以領取!

員工離職後一般是什麼時候拿離職當月的工資

工資應依法按時足額發放,公司的規定不合理。你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也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你也可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一旦發出支付令的,公司應依法在15日內支付激但你須提供相關證據,如你在該單位的工作證明,離職證明,工資標準證明等。

離職的時候是不是離職的工資要馬上發?

離職的時候工資可以按照約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勞動者也可以要求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結清。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辭職後是不是應該立即結算清工資。

就你敘述內容,回答如下:

1、如果你與公司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合同關係,即使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賠償經濟損失。

2、沒有訂立勞動合同,公司已經違法在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你補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公司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3、公司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你應該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責令公司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戶

4、公司拖欠你的工資時,你可以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投訴,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同時按照應付拖欠金額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或者,你依法直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辭職後那個月工資什麼時候發. 是按公司規定發嗎

其實離職後的工資結算勞動法是有明文規定的

要求的是在解除勞動關係當天結清工資,也就是你辦理離職手續的當天應當結清工資。

但是各地方又分別制定了工資支付條例,其中也對這部分做了規定,我知道最長的是解除勞動關係5天內結清工資,象深圳規定的是3天,浙江就是5天。

到了當地的勞動部門,由於很多企業會提出臨時辭工對企業的現金流造成壓力,所以勞動部門一般執行上會認為在一個工資發放週期內都不會被認定是拖欠

也就是說要你們公司下個發放工資日內應該給你結清工資

申請辭職到正式離職期間,工資是怎麼發放的?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執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和《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你有沒有經濟補償看《勞動合同法》第38、46條規定便知。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網上搜索這些法律規定的名稱,再找到對應條款即可。

離職後工資一般是什麼時候結算

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謝炳城認為:   1、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職當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各地有規定的,依其規定。比如深圳,《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的勞動關係依法解除或者終止的,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支付週期超過一個月的工資,可以在約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3、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   (1)《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自己提出辭職是否有補貼工資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勞動和塔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自離),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扣工資作為賠償。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請問辭職後公司不發工資 應該打什麼電話 電話號碼是多少

到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打12333諮詢!

辭職之後,工資是不是立即結算?!

現在一般都是這樣的:辭職時,工資是立即給你結清,但發放要等到下個月和其他員工一起由由財會發放。

不過,你向領導爭取一下,看能不能通融下,就說你自己有急事~一般情況下還是能立即拿到的。

希望能幫到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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