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和目的有什麼區別?
目標和目的有什麼區別?
目的是應達到的效果(結果),目標是要達到效果的量化指標。目的與目標有共同的結果,但是目標更側重於可量化。目的是沒有任何時限的,有的時候人們常說我們要在多長時間或什麼時候達成什麼目的,其實這個時候的目的就可以量化,也就是變成目標。一般說來,目的比較抽象,是某種行為活動的普遍性的、統一性的、終極性的總之或方針。目標則比較具體,是某種行為活動的特殊性的、個別化的、階段性的追求或目標。某一行為活動目的的最終實現有賴於許多隸屬的具體行為目標的實現,目的內涵的精神是貫穿於各個具體目標之中的。在有意識區分兩者的英文著述中,目的用的是:goal一詞,目標用的是objective一詞。目標是你在一定時期內所追求的最終成果,是你在某階段的宗旨和使命的具體化和你奮力爭取達到的所希望的未來狀況。清晰的目標一定要有時刻表,沒有時間的目標不是目標,只能算做一個虛幻的夢想,是不能實現的。目的是你達到了某個目標後想來做什麼。關係為:目標是在特定時間內所追求的最終成果,目的可理解為你的夢想與期望。你的目標要圍繞你的目的而進行。
目標,要求,目的什麼區別?
目標 是一個大的計劃,可以大到成為一個人終生奮鬥的動力
要求 是一中約束性的東西
目的 是想要的結果
舉例
暢的目標是樓主採納
我的要求是給分
我回答的目的是要得積分
作用和目的有什麼區別
作用是客觀上能達到的,目的是主觀上想要達到的
目的和目標有什麼區別?
目的和目標的區別: 一般說來: 目的比較抽象,是某種行為活動的普遍性的稜統一性的、終極性的宗旨或方針。 目標則比較具體,是某種行為活動的特殊性的、個別化的、階段性的追求或目標。
個人認為你想做或者做什麼的結果可以是目的,思想或者理想都是目標 希望對你有用
目標和方針的區別是什麼
路線、綱領、方針、政策、目標、任務的區別
這是一些常見的政治術語,要提高文科素質和政治素養,這些術語的內涵應該搞清楚。
1.路線。政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準則。從內容上分,有思想路線、政治路線、組織路線;從範圍上分,有基本路線(總路線)和具體工作路線(如教育路線、文藝路線、軍事路線等)。
2.綱領。政府、政黨根據自己在一定時期內的任務而規定的奮鬥目標和行動步驟。
3.方針。指導事業向前發展的綱領。
4.政策。政策是國家或者政黨為了實現一定歷史時期的路線和任務而制定的國家機關或者政黨組織的行動準則。
5.目標。目標是個人、部門或整個組織所期望的成果。
6.任務。交派的工作或擔負的責任。
前4個術語經常搭配使用,除了“路線”一詞之外均主要用於政治範疇。 “路線”是最根本、最概括、最基本的;“綱領”是根據路線制定出的,比“路線”要具體一點,但是概括性依然很強;“方針”的側重點在“方向”,必須指向目標,比綱領要具體,“政策”則是行動準則或規範,是具體的。但是,“方針”和“政策”經常聯用,聯用時要注意其傾向性。
後兩個也經常搭配使用,並且不僅僅侷限在政治領域。“目標”是預先設定的,必須要滿足的條件或達到的標準,“任務”即為滿足條件或達到標準而必須做的事宜。即要“達到目標”必先“完成任務”,“完成了任務”即“達到了目標”。一般地,“任務”範圍比“目標”大,因為要“達到目標”往往需要做一些與“目標”沒有什麼直接聯繫但又有必要性的事,這些事情也包含在“任務”範疇之內。
目的與要求和意義有什麼區別
目的可以認為是努力的方向,目標.
意義可以認為是工作得到的回報或收益.努力的價值,作用等
兩者的聯繫較多,區別在於期望不同.目的更直接,更具體,更明確.對個人或組織的影響可能更大. 而意義可能是潛在的,長遠的,影響面 較大的.
例如,高中生學習的目的絕大多數為考大學,但其意義絕非上大學所能涵蓋. 高中生學習的意義可為深遠.包含了長知識,懂道理,初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
又如,歷史上的農民起義的目的可能是明確的,具體的,即推翻反動的統治階級,過上溫飽的生活.但是往往一次起義勝利後的意義可能使深遠而廣大的.從日常生活到政治制度等許多方面都會發生變化.這些就不是目的所能涵蓋了.
目的和意義有什麼區別
目的是指做一件事的動機,做這件事是為了什麼。
意義是指做了某件事後所產生的積極影響。
目的與目標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嗎?
目的就是目標中的細節,目的是應達到的效果(結果),目標是要達到效果的量化指標(過程+結果)
目標與目的的區別和聯繫?
目標是你在一定時期內所追求的最終成果,是你在某階段的宗旨和使命的具體化和你奮力爭取達到的所希望的未來狀況。比如,你想在2年裡賺到200萬,這就是你的兩年目標。目的是你達到了某個目標後想來做什麼。當你兩年裡掙到了200萬,那麼你要用這200萬來趕什麼呢?這要乾的事情才是你的目的。沒有目標就沒有目的
研究目的,研究目標和研究內容的區別
基礎研究:指為獲得關於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識而進行的實驗性和理論性工作,它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應用或使用為目的。
基礎研究的特點是:
—— 以認識現象、發現和開拓新的知識領域為目的,即通過實驗分析或理論性研究對事物的物性、結構和各種關係進行分析,加深對客觀事物的認識,解釋現象的本質,揭示物質運動的規律,或者提出和驗證各種設想、理論或定律。
—— 沒有任何特定的應用或使用目的,在進行研究時對其成果看不出、說不清有什麼用處,或雖肯定會有用途但並不確知達到應用目的的技術途徑和方法。
—— 一般由科學家承擔,他們在確定研究專題以及安排工作上有很大程度的自由。
—— 研究結果通常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確性,成果常表現為一般的原則、理論或規律並以論文的形式在科學期刊上發表或學術會議上交流。
因此,當研究的目的是為了在最廣泛的意義上對現象的更充分的認識,和(或)當其目的是為了發現新的科學研究領域,而不考慮其直接的應用時,即視為基礎研究。
基礎研究又可分為純基礎研究和定向基礎研究。
應用研究:指為獲得新知識而進行的創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針對某一特定的實際目的或目標。
特點
——具有特定的實際目的或應用目標,具體表現為:為了確定基礎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為達到預定的目標探索應採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徑。
——在圍繞特定目的或目標進行研究的過程中獲取新的知識,為解決實際問題提供科學依據。
——研究結果一般隻影響科學技術的有限範圍,並具有專門的性質,針對具體的領域、問題或情況,其成果形式以科學論文、專著、原理性模型或發明專利為主。一般可以這樣說,所謂應用研究,就是將理論發展成為實際運用的形式。
開發研究
開發研究是利用應用研究的成果和現在的知識與技術,創造新技術、新方法和新產品,是一種以生產新產品或完成工程技術任務為內容而進行的研究活動。
基礎研究是為了認識現象,獲取關於現象和事實的基本原理的知識,而不考慮其直接的應用,應用研究在獲得知識的過程中具有特定的應用目的。
基礎研究沒有特定的應用目的或目標主要表現在,在進行研究時對其成果的實際應用前景如何並不很清楚,或者雖然確知其應用前景但並不知道達到應用目標的具體方法和技術途徑。應用研究的特定應用目的不外乎二類:或是發展基礎研究成果確定其可能用途,或是為達到具體的、預定的目標確定應採取的新的方法和途徑。應用研究雖然也是為了獲得科學技術知識,但是,這種新知識是在開闢新的應用途徑的基礎上獲得的,是對現有知識的擴展,為解決實際問題提供科學依據,對應用具有直接影響。基礎研究獲取的知識必須經過應用研究才能發展為實際運用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