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繳費指數如何計算?

General 更新 2024-11-07

山東省企業基本養老金視同繳費指數如何確定

山東省的企業職工退休時,社保局要根據你的檔案確定你在實行社保繳費之前的工齡,作為你的視同繳費年限。那麼,在視同繳費年限中,繳費指數如何計算呢?現行的辦法是,以你在實行社保繳費之後的平均繳費指數作為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指數。假設你在實行社保繳費之後的平均繳費指數為0.6,則你全部工齡時間都按照平均繳費指數為0.6來計算,如果你在實行社保繳費之後的平均繳費指數為2,則你全部工齡時間都按照平均繳費指數為2來計算。

視同繳費年限如何確定繳費工資

國家規定:沒有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之前的工作時間(連續工齡),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把這段沒有繳費的時間也看作繳費時間。在計發他們的養老金時,應該以實際繳費年限再加上“視同繳費年限”為依據。因此,劉某在原企業工作時間(1978-1996年5月)不應該廢止,應作為視同繳費年限,與以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視同繳費年限與計算養老金待遇有密切聯繫,具體辦法是指,以職工本人在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乘以一定的計發係數(一般在1%-1.4%之間),再乘以本人視同繳費年限,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此次新政策的最大亮點是明確了原來沒有納入養老保險待遇計算的非經調入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認定問題。什麼是“視同繳費年限”?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介紹:“在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國有集體企業的固定職工達到退休年齡,由企業發放退休金;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後,企業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金由社保基金髮放,參保後其職工的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也轉化為養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以前,深圳對於調入(包括調工、調幹)人員,其調入前在外地的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但對於隨遷入戶、在深退休的非戶籍人員等非經調入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沒有認定辦法,也沒有納入養老保險待遇計算。

此次新政策明確了原來沒有納入養老保險待遇計算的非經調入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認定的問題。按照新政策,以當地建立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時,參保人仍是國有或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固定職工,其之前的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可視為視同繳費年限,納入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如其在當地建立個人繳費制度時,已離開國有或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其之前的工齡按國家有關規定不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則不能視為視同繳費年限,不納入養老保險待遇計算。

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舉例說:“比如某參保人1986年作為固定工在內地某地國有企業工作,當地1994年1月1日建立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如其1993年12月31日之前離職,其1986年到離職前的工齡不予視為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如其1993年12月31日之後離職,無論其當時是否參加養老保險,其1986年到離職前的連續工齡均可視為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按深圳繳費指數計算參保人不會吃虧

據瞭解,養老金計算包括兩塊: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與繳費指數沒有關係,但統籌養老金的計發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和所在市上年度市平工資掛鉤,與繳費指數密切相關。由於參保人在“視同繳費年限”期間並沒有繳費,也沒有實際的繳費工資,那麼,繳費指數怎麼計算?

國家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規定,轉移人員異地繳費年限應由待遇領取地按照當地的工資水平予以重核繳費指數,即以參保人繳費工資÷待遇領取地對應時段的月平均工資;廣東省對於省內人員視同繳費年限月繳費指數採取以廣東省個人賬戶建立時(1994年1月)轉出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辦法計算。黃險峰說:“早期來我市人員大多來自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安徽等省,以這幾個省份1991年的職工平均工資與深圳市1991年的職工年平均工資進行比較,得出的平均比值為0.4,於是我市將非調入人員視同繳費年限月繳費指數定為0.4。”

有部分非調入參保人反映:“如果我在老家參加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月繳費指數在當地是按1計算,但在深圳按0.4計算,在深圳退休拿的養老金會不會不如在老家拿的高......

視同繳費年限退休人員怎麼計算養老金

1、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2、計算參考公式為:(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儲存餘額/計發月數。如果屬於過渡時期的計算方法按當地規定。

退休後,視同繳費年限是怎麼算繳費基數的?

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以後才有繳費基數,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在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算繳費基數的.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視同繳費指數如何確定的最新相關信息

視同繳費年限不存在指數問題。所謂視同繳費年限,本來就沒有繳費,視為你繳費了哪來的指數,只有年限沒有指數,計算養老金時會用獨立一道公式套進視同年限數,套進後來的繳費指數進行計算。

視同繳費工齡是什麼意思·,基數按多少定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社保制度建立個人賬戶前,計劃招工的正式工人沒有繳費的那部分工齡。 基數按他退休時個人繳費平均指數計算。

養老保險視同繳納年限,個人帳戶怎麼計算?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發養老保險金。

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視同繳納年限,個人帳戶的計算:

辦理過正式招工錄用手續的職工離開單位後的時間如果是在實施社會保險前的,期間不能算做視同繳費年限,而實施之後又沒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到達退休年齡後如果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則無法辦理退休手續及按月領取養老金。所以,離職時間較長又無社保關係的職工,應及時建立及接續社會保險。

曾經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的員工辭職、被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下離開原工作單位並且按規定個人不必繳納社保費的時間視同繳費年限。

但是曾經被開除或者判刑的人員按現行規定服刑前的連續工齡不再認可,因此建立社保個人繳費制度以前的工齡不能視同繳費年限,在原單位的實際參保後的繳費年限可以保留,與以後的再次參保年限合併計算。

視同繳費指數5.4423怎麼讀

給個指數計算公式吧,有點看不懂,另外指數基期是哪天呢?

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93年前,有工作檔案證明,已經辦理就業登記的工作時間,都是視同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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