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基金是如何運作?

PE的運作過程可以細分為四大環節,即募資、投資、管理、退出。

融資:PE的資金來源廣泛而複雜,在國外PE資金主要包括養老金、保險基金、捐贈基金、大公司、金融機構的投資、富裕個人資金,甚至是政府資金、基金中的基金等。

投資:PE在籌足資金成立後,即進入投資階段。他們先從投資銀行、經紀人、投資顧問、律師和會計師方面獲得投資資訊,然後進行盡職調查,根據對創業者的素質、市場前景、產品技術、公司管理等方面的判斷,選擇認為可靠的目標企業,確定投資型別、投資規模、投資策略、投資階段,並與被投資企業就股份分配、績效評價、董事會席位分配等達成投資協議後再進行投資,最後真正能夠得到PE資本支援的專案僅在1%左右。

管理:不同PE基金對於企業投資後的管理要求有區分,多數PE不希望干預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只是在企業決策時積極出謀劃策。基金公司一般會指派專門的股權管理負責人入駐企業的董事會,並要求企業董事會不能過於龐大,以免基金公司無法對企業發展決策起作用。PE基金與企業會簽訂對賭協議(又稱估值調整協議)、反稀釋條款(後進投資人不能稀釋之前投資人的股權)、優先清償條款(企業管理人不得先於基金公司退出企業)等。

退出:PE投資一個重要的特徵是基金都是有存續期限的,存續期滿基金就會解散,投資者應得到支付。因此,在投資伊始PE就開始考慮套現退出的問題。一般而言,PE投資的退出有四種方式:境內外資本市場公開上市、股權轉讓、將目標企業分拆出售、清算。

PE投資退出後再分配投資人利益。PE的控制權在GP手裡,他們負責尋找投資機會並作投資決定,每年要提取全部基金的1%-2%作為管理費,如果達到了最低預期收益,他們還要提取全部利潤的20%,其餘盈利在LP之間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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